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PPP项目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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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TY-2016-454

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

社会资本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6年9月5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章 招标项目详细要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PPP项目合同》

编制人: 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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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社会资本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经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濮示范政文【2016】67号文件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濮阳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对“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目前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濮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为本项目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人委托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社会资本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社会资本政府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址:河南省濮阳市

3、项目内容及投资概况: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 包)项目位于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项目研究范围包括振兴路(绿城路—澶州大街)、规划一路(振兴路—金堤路)、规划二路(振兴路—金堤路)、高阳大街(孟春路—京开大道) 、孟春路(龙泽大街-澶州大街)、卫河路(卫都大街—澶州大街)、澶州大街(张仪路—马颊河)、张仪路(文岩街—卫都大街)、兴濮路(绿城路—卫都大街)、同德路(龙泽大街—澶州大街)、同心路(龙泽大街—澶州大街)、民生路(连接渠—澶州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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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路(龙泽大街—澶州大街) 、金辉路(龙泽大街—澶州大街)、智城路(龙泽大街—澶州大街)、大庙路(龙泽大街—澶州大街)、规划三路(濮上路-开州路)、规划四路(濮上路—开州路)。

二、采购编号、资质要求、招标内容及范围: 1、采购编号:HNTY-2016-454

2、采购内容及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 包)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含项目测绘、规划、环评、水保、可研、造价、代理、地勘、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费)、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地勘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在合作期限内,濮阳市人民政府授权下属濮阳市新城投资公司(简称“新城公司”)与社会资本(简称“投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新城公司占股10%,投标人占股90%),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含项目征拆、测绘、规划、环评、水保、可研、造价、代理、地勘、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费)、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事项;

2.4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由政府纳入年度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2.5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融资和投资责任,新城公司除资本金投资外,不另行承担投资和融资责任;

2.6采购人按照约定承担融资协助义务;

2.7本项目由濮阳市人民政府与投标人签署《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 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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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

3、资质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3.3本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建设营造、经营管理、运营维护类似工程的业绩、资质或经验;具备类似项目管理人才和管理团队,设备配置等要素实力良好。

3.5资金充足,具有较强的财务与融资能力,提供2013-2015年度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最新不低于2亿元,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或授信证明(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或AAA级信用等级证书文件资料。

3.7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需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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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且仅限于施工和融资机构联合。其中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3.1-3.9的资格要求。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12本次采购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从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

3.2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概算约180804.2万元(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3.3项目规模:总长约 26.5公里。

3.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 3.5其他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期满移交。

四、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于2016年 9 月6日至2016年9月 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政和一路龙源小区别墅6号院)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人民币,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资料: 1.被授权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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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5.企业基本账户存款证明(不得小于2亿元,开具日期:公告发布后)或授信证明(开具日期:公告发布后)或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6.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需要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出具以上1-5的证明资料。

注:以上资料1留原件,2、4、5、6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3932278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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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5日联系电话:03936107755

20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名 称: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地 址: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15939322788 名 称: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政和一路龙源小区别墅6号院 联系人:卓先生 电 话:03936107755 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 1 采购人 2 采购代理机构 3 项目名称 4 5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工程共 18 条,同时包括:绿城路、濮上路、卫河路、昆吾路、历山路、濮水路等道路的人行道铺装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180804.2万元,建设内容、投资规建安费用112402万元,征地拆迁费49601.16万模、建设地点 元,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管理、工程监理费、施工图审查费6873.49万元,基本预留费11927.55万元。工程建安费用最终以有权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 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 项目所需资金除新城投资公司负责其资本金出资部分外,其他资金全部由中标人筹集。 资金来源 政府付费,纳入财政预算 投资回报方式 政府将按照“可用性和绩效付费”模式付费,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可用性和为保持项目可用性-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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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而需的运营绩效付费。 可用性付费确认方式:

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公司组织申请竣工验收,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项目合同参与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即为项目达到可用性条件。

项目公司负责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决算资料。工程费用以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编制时最新有效预算定额(2008年《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等计价文件为计价标准,以审计部门认定为准。项目决算金额(实际总投资)以财政部门的财务决算为依据。 可用性付费按照等额本金的方式支付,以未偿还财政部门审定后的决算金额(项目实际总投资)作为基数,以社会资本中标投资收益率作为年投资收益率,以运营年限(10年)作为可用性付费的付费年限进行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造价金额下浮(3.5%)+变更签证金额,预算造价编制、评审及变更签证均依据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编制时最新有效预算定额(2008年《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施工同期配套文件等公允的计价文件为计价标准,最终以审计部门认定为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费用等,以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建设期管理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并予以资本化计入项目总投资。 建设期投资收益:

建设期投资收益按照建设期投资资金的占用额度和时间,按投资收益率计取回报,按年支付。 运营绩效付费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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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运营维护费用包括为保持项目可用性而需要的所有运营、维护、养护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的管养维护及检测、桥梁的管养维护及检测、路灯的管养维护、绿化的管养维护等费用(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政府不予承担)。运营绩效付费标准按照濮阳市确定的城市道路养护标准执行,按照本项目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维护的总量计算总额。 付费节点: 市政府根据对项目公司的履约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其中,合作期内可用性付费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即开始支付,每年度支付一次,濮阳市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可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提前支付可用性付费;运营绩效付费每年度支付一次,年末考核后支付。 如果因政府方原因(比如:征地拆迁等)导致工程不能在建设期内整体完工时,政府允许项目公司甩项验收投入运营,并按付费节点支付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 中标人与濮阳市新城7 投资公司股权出资比例 8 招标范围 投融资(含项目征拆、测绘、规划、环评、水保、可研、造价、代理、地勘、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费)、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PPP模式合作期限范围12年,其中建设期2年(含征地拆迁时间),运营期10年。 90: 10 9 合作期限 - 10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

投标人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建设营造、经营管理、运营维护类似工程的业绩、资质或经验;具备类似项目管理人才和管理团队,设备配置等要素实力良好。

4.资金充足,具有较强的财务与融资能力,提供2013-2015年度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最新不低于2亿元,能力和信誉 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或授信证明(开具日

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或AAA级信用等级证书文件资料。

6.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需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授权代理人。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本次采购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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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接受,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且仅限于施工和融资机构联合本项目,其中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满足第10款资格要求。。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均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人12 踏勘现场 承担。 不召开 13 投标预备会 14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6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补遗书、澄清等(如有) 材料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算起12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必须从基本帐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 单位全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帐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行号:105502000357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基本帐户汇入上述指定帐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帐后,登录《濮阳市公共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三天内 购买标书截止后五天内 15 18 投标保证金 - 12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 20 21 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特别提示:在转帐单位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社会资本政府采购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用途需注明项目名称,开标时需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单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交予代理公司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单位应当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伍仟万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后十五个工作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日内提交银行保函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及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2 财务会计报表。 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签字、盖章要求 2.纸质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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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4 25 26 3.纸质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开标一览表 (U盘)。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1.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2.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纸质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装订要求 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3.纸质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纸质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电子文档装入正本中。 项 目 名称: 投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封套上写明 注: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点 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北开标时间和地点 京时间)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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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0 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2名和相关经济、技术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专家5名共7 人组成, 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32 确定中标人 33 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依据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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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项目详细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PPP项目合同》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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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招标采购单位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7.2投标人均可对项目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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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可以为2家),且仅限于施工和融资机构联合,其中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的资格要求。

12、知识产权

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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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投资收益率: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价,年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5%(投资收益率小数点后取两位数)。

13.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3.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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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应当以银行存款方式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12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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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见前附表22、23、24条。

17.2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7.4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所盖印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

17.5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见前附表24、25条

18.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8.3 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见前附表26条)。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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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0.4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1.3开标时,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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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21.5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3、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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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2名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3.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若在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剩余一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3.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4、中标通知书

2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1名中标候选人,再由采购人组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与中标候选人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PPP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重复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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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候选人即为预中标人。采购人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告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PPP项目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 26.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7、履行合同

27.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投标纪律要求

28、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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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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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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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等内容进行报价;

投资收益率:根据项目情况,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5%,按 %报价(投资收益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以现金的方式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电脑U盘)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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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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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X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说明:授权书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装订一份原件,同时在投标签到时还须提供授权书原件一份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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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资质

根据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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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1 投资收益率 (1)投资收益率: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5% (投资收益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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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姓名 姓名 其中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网址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电话 员工总人数: 项目经理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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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

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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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XXXX号)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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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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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2015年纳税证明; 7.融资能力证明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9.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10.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1.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12.2013-2015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3.投资人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联合体投标协议6.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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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标项目详细要求

1、运作方式说明: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合作期限12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环保、合格的城市道路”。政府按约定向项目公司付费。

中标人和濮阳市新城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和融资。濮阳市新城投资公司只承担项目资本金出资义务;剩余资金由中标人筹集并承担融资风险。项目公司融资不足或融资不及时的,由中标人予以补足,以保障项目进度。

项目前期工作由政府牵头完成,包括立项、可研、环评及招标确定地勘、设计、监理、造价等服务单位,项目公司(中标人)可以对前期工作成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给各服务机构,各服务机构将发票直接开具给项目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件规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加快推进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并协助项目公司将项目各项手续转移至项目公司名下,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依法将工程发包。政府(或授权职能部门)有权依据项目合同审查工程承包商、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新城公司和中标人共同委派现场代表,对工程实施全过程予以监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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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工程变更,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项目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由政府负责,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最终以征地拆迁协议为准,计入项目总投资。合作期限内,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由项目公司使用,在PPP项目合同终止时,项目公司将红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连同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本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运营维护范围为道路、桥梁、绿化、路灯等。

2、详细需求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包含管理团队组建方案、融资方案、运营方案、移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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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评标专家组成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组成,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其中在河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评审专家参加评审。评审专家中。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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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4、评标程序

4.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4.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 (6)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7)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8)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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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0)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4.1.4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标注、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4.2澄清有关问题

4.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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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4.2.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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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4.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为1名。

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5、评标细则及标准

5.1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若评标过程中有效的投标人剩余一家,则直接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

5.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评分细则。

5.3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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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4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处理、可以不废标: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详细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5.5综合评分明细表

5.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资质证书 资格评审标准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融资能力证明文件 纳税证明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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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规定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身份证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规定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规定 提供2015年的纳税证明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规定 知函》 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财务审计报告 投资人类似项目的业绩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规定 具备2013-2015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 以上证明材料除授权委托书外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即可

符合性评审标准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招标项目详细要求;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综合评分明细表: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2、投标人实施方案:35分; (总分100分) 3、投标报价: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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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1、投标人综合实力:30分; 4、投标文件规范性:5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资金证明金额达到20000万人民币,计6分;每增加2500万,加投 标 人 综 合 实 力 银行授信额度(10分) 类似项目业绩5分 类似项目:具备一个投资项目业绩(包括BT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5分,最高得分5分。 1.管理团队人员配备合理、管理理念先进、技术实力强,得10分 管理团队组建方案 2.管理团队人员配备一般、管理理念一般、技术实力一般,得5分 10分 投 标 融资方案 人 13分 实 施 运营方案 方 6分 案 (35分) 移交方案 2.方案较详尽,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6分 3.方案较粗略,可实施性不强,得1分 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率为7.5%, 得20分,每让利0.03%,加投标报价 投资收益率30分 (30分) 小数。(投资收益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规范性(5规范性(5分) 分) 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评标办法4.1.4所属情况进行扣分,每0.5分,最高得分30分,可内插计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3.方案较粗略,可实施性不强,得1分 1.方案详尽,可实施性强,得6分 2.方案较详尽,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3.投资无保障、资金来源差、成本低(高),得2分 1.方案详尽,可实施性强,得6分 2.投资有保障、资金来源优、成本高,得7分 3.管理团队人员配备差、管理理念差、技术实力差,得1分 1.投资有保障、资金来源优、成本低,得13分 或中标通知书) 金融机构授信余额达到400000万人民币,计5分;每增加10000万,加0.5分,最高得分10分;低于400000万,不得分。 净资产规模(5分) 0.2分,最高得分5分;低于150000万,不得分。 资金证明(10分) 1分,最高得分10分;低于10000万,不得分。 净资产金额达到150000万人民币,计3分;每增加10000万,加(30分) (提供协议或合同6、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评出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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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定标 7.1定标原则

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1名中标候选人,再由采购人组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与中标候选人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PPP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重复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中标候选人即为预中标人。采购人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告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7.2定标程序

7.2.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7.2.2根据评委会推荐出的中标候选人,按定标原则确定预中标人,采购人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预中标公示,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再发出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7.2.3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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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PPP项目合同

第一章 引言、定义和解释

(一)引言

1.签署时间及签署主体信息

本项目合同(“本合同”)于2016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订立: (1)濮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2)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2.签约背景及签约目的

(1)濮阳市示范区市政工程建设(1包)项目已经由濮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获得政府批准。

(2)甲方经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为 公司,即乙方。甲方已于2016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于2016年 月 日向甲方提交了金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的履约保函,并拟与甲方指定的出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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