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款《承诺书》(推荐5篇)

更新时间:2023-08-22 12:20:01 阅读量: 文秘工作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一篇:以房抵款《承诺书》

《承诺书( 一 )》

承诺书 (一)

本人/公司

,就以

项目,合同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

的应收

公司的款项

万元,代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支付其购买贵司开发物业

的房款及税费之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公司

或最终购买人不退房; 2、超出本人/公司应收

公司的款项

万元的剩余房款; 3、

女士/先生认购本单位后,只可更名一次; 4、本人/公司

或本单位的最终购买人不享有任何购房优惠。

承诺人:

购买人:

日期:

《承诺书(二)》

承诺书 (二)

本人

承诺认购

单位后,不退房及不再更名。

签署《认购书》后,本人亦不再要求任何购房优惠。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第二篇:以房抵款协议书

以房抵款协议书

甲方:乾豪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包施工的乾豪·东城天下9组团(68#、69#、70#、71#),14组团 (102#、103#楼住宅)共6栋楼施工。按合同规定结算款的5%以房产抵顶,抵房房源为乾豪·格林小镇。经甲方销售部与乙方共同确定所抵房源为乾豪·格林小镇16#楼2#、3#车库,建筑面积均为22.58m2,房款为80,000元*2套=160,000元;17#楼9号车库,面积为24.68m2,房款为80,000元;18#楼3#、4#、5#车库,建筑面积分别为28.83m

2、27.49m

2、27.49m2,房款90,000.00元×3套=270,000.00元。总抵房款合计:510,000.00元。

2、若最终结算款扣除抵房款和质保金后有剩余,则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15日内以工程款方式支付剩余价款;若最终结算款不足扣除抵房款和质保金总额,则乙方以现金在办理产权时补足。

3、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给予办理产权,办理产权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乾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06年4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06年4月 乙方(盖章):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

第三篇:以房抵工程款协议201210

以房抵款协议书

合同编号:香房抵2012100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以房屋产权折抵相应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以下均简称施工合同)之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阶段工程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下述商品房折抵相应的工程款。

第二条 甲方用于折抵工程款的房屋为:

座落于(该房屋为乙方承建房产),建筑面积(预测)为平方米,平米单价为元,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为:元整)。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即表示甲方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了元(大写人民币为: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由乙方指定的购房人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房屋预测面积和对应价

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且最终由乙方指定的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

甲方保证上述抵款房屋与乙方指定的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无权属纠纷,无抵押。

第五条其他

1、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定协议予以解决。

3、本协议一式份,乙方执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签约地点:。

以下无正文,仅签章。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件号:证件号: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工程抵款承诺书范文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向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陆良金典名城项目提供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双方于

日签订《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基于以上协议条款,保证人作出如下保证:

一, 保证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提供符合项目工地要求的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以甲方要求为标准,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准,按质按量提供合格服务/产品。按照约定期限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如有违反,保证人自愿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 保证按照甲方房屋销售合同的要求,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抵款义务。保证人在《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或《施工合同》约定中的材料款和工程款保证用于向甲方购买房屋进行抵顶,如果最后结算剩余部分不足以购买指定的房屋,那么保证人保证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支付或缴纳现金,以履行本承诺。否则视为违反《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愿意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以上保证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保证人:

日期: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承诺人自愿向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建筑材料/工程劳务用于抵顶金典名城

房屋并于

日签订《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基于以上协议条款,而做以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提供符合项目工地要求的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以甲方要求为标准,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准,按质按量提供合格服务/产品。按照约定期限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如有违反,保证人自愿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本人承诺作为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同时与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严格按照购销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本人承诺《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款和工程款等款项抵顶《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所约定的房款。如果最后结算剩余部分不足以购买指定的房屋,那么承认人承诺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支付或缴纳现金,以履行本承诺。否则视为违反《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愿意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以上承诺属于自愿,是我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

日期:

第五篇:《以房抵款协议书(二方协议)补差价》

以房抵款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用“”项目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乙方工程款,乙方同意接受。

该商品房坐落于,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

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房款元;抵付甲方欠乙方 工程款元 ,房款超过工程款的差额元由乙方以货币方式支付。

2.双方同意:在乙方给甲方出具元发票且补足房款差额后之后,

由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协助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乙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乙方(含乙方指定第三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乙

方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

尚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

6.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9zi.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