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班安装)、班 组 施 工 作 业 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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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班组劳务作业合同

工程名称:甲 方:乙 方:

四川省宏恩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钢筋班(安装)

二O一六年版

班组施工作业合同﹙钢s﹚

甲方:四川省宏恩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钢筋安装班。

根据国家有关及其他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和本项目部的各项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单项工种劳务实行劳务作业分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计件内容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概况:

1.3 分包内容:钢筋工程(安装)。 分包内容包括:开工﹑竣工前后的准备与结束用工工日人工费;加工成型的钢筋现场选料﹑装车、卸车、吊装、运输到所施工部位、分检;调筋、校筋、搭拆临时操作架、安装﹑清理﹑码放﹑直螺纹套管安装﹑垫块安装;各类型号预埋铁件的安装;钢筋安装后的清理﹑安装后剩余钢筋运至钢筋制作场分型号、分类、挂牌码放整齐;无条件的配合项目部、甲方、监理的检查验收工作,直至达到验收合格为止(包括工序验收、段落验收、竣工验收等全部验收过程);浇筑混凝土时看筋﹑调筋﹑校筋、钢筋塑料保护帽的回收;停水、停电和材料耽误的人工工日人工费﹑成品保护;开工﹑竣工前后的等待用工人工费﹑工种之间交叉作业所耽误的人工费﹑需要借用材料的倒运人工费﹑洽商变更所增加工程量所需人工工日人工费;图纸可推断出的全部内容等。

1.1 监督单位: 第二条 作业人员

2.1 一线技工:名。 2.2 普工:名。 第三条作业工期

进场时间年月日 退场时间。 第四条 计件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以实际完成为准元﹙人民币﹚ 大写:以实际完成为准元﹙人民币﹚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根据北京市2001年预算中的工作内容和图纸工程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款,在约定的风险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本合同价款的组成为整体性,不具备唯一性。①中2)、3)、5)~9))中任何一项未按要求彻底完成视为此项工作全部未做,此项不予结算。

﹙﹚4.2.2 以﹙﹚年施工预算或﹙双方约定﹚的价格为依据 ① 按建筑面积确定价格元/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确定劳务分包价格的组成如下:

1) 挷扎丝、垫块、及安装钢筋的全部辅助材料费:元/㎡ 2) 选料、运输、分型号码放、吊钢筋、分筋:元/m2 3) 安装前校筋、调筋、清理钢筋上的混凝土:元/㎡ 4) 安装:元/m2

5) 安装垫块:元/m2

6) 装车、运输、卸车、码放: 1.50 元/㎡ 7) 钢筋安装完毕后清理剩余钢筋、运输至钢筋制作场挂牌分类码放整齐: 1.70 元/m2 8) 看筋、调筋: 1.00 元/m2 9) 安全文明施工: 2.00 元/㎡ 10) 其它: 2.50 元/㎡ ② 其中;

地上结构:元/m2; 地下结构: 元/m2 装修:元/m2; 二次结构: 元/m2 ③ 按工程量确定劳务价格:其中, 基础茷板钢筋: 元/t

回填土:2:8、3:7灰土: 元/ m3

素夯土:元/ m3

﹙﹚4.2.3 合同范围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以实际发生,施工队长、工长书面签证、预算审核资料为准﹚。

对合同价款的明确:班组的工作应包括根据图纸及规范可推断出的内容,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罗列之项目:

1)该合同价款包括国家预算和地方预算及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内容的全部人工费用; 2)包括乙方人员应上各项保险的费用、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 3)各级部门检查和会议所耽误时间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的人工降效费用、施工难度降效费用;

5)现场同一作业面多工种交叉作业,多工种配合施工的影响费用; 6)不分时限的阶段清理及完工清理费用; 7)工程技术性间歇窝工费用; 8)层高超高人工降效费用; 9)垂直运输人工搬运费用;

10)因班组承包人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班组承包人自理;

11)施工图纸可能存在的问题,由此产生不利于班组的因素,班组的工作可能因这类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矛盾﹑交叉﹑窝工﹑中断等,班组为此而发生额外用工及经济支出;

12)现场规范相关要求所含的工作内容,以及为达到劳务发包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标准﹑现场管理﹑资源管理标准班组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费用;

13)塔吊﹑混凝土输送泵的基础施工;配合塔吊﹑混凝土输送泵的进场﹑安装﹑附墙﹑顶升﹑垂直运输机械预留孔洞的封堵施工;

14)由于建设单位﹑政府部门及劳务发包人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不限于参观﹑检查﹑评比等)﹑变更洽商﹑停水﹑停电﹑自然气候等因素影响导致每次不超过连续7天的停工或窝工而发生的费用,超过7天的以班组与甲方双方核实的人数(必须是在现场施工且在现场施工职工花名册中可以找到的)按0元人民币/人/天补偿(每天结算,逾期不给予补偿);

15)各种材料﹑机具施工现场的二次搬运﹑分类码放﹑挂贴标识(制作材料标识牌)用工﹑清理等用工;

16)临时操作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防护设施﹑挂贴宣传标牌﹑文明安全施工所涉及的所有用工费用;

17)各种后浇带﹑变形缝的施工。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5.1 计算资料

5.1.1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量清单,乙方依据上述书面资料进行核对,如有出入,乙方以

书面形式告知甲方预算员。

5.1.2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验收签证编制工程量清单。

5.1.3 有效的月度工程量清单,现场签字认可资料等。 5.2 乙方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甲方应于每月 28 日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分清完成的部位,甲方﹑乙方确认后共同履行书面手续.双方签字认可。

5.2.2 工程交工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甲方在收到决算资料后15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后办理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年月日付款元, 在年月日付款元。 进场正式施工后,乙方每月先向甲方提供其上月在本工程施工的全部人员的考勤表,并保证考勤情况真实有效。甲方在收到了乙方提供的人员考勤表之后进行核实,确定真实无误后,每月出勤在22天以上的人员,待工程施工至地上六层时开始支付每人的工资元﹙含生活费﹚,以实际施工人员为准,施工出勤每月不足10天的人员不支付,从六层支付工人工资(包含生活费及零花钱)后开始计算每施工六层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 元,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次其在本工程施工的全部人员的工资发放表,并保证其工资发放表与其发放相关月份的考勤表中的人员相符,工资发放情况真实有效,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或暂缓对乙方人员的工资支付和合同价款支付,并且不承担进场正式施工后,乙方每月先向甲方提供其上月在本工程施工的全部人员的考勤表,并保证考勤情况真实有效。甲方在收到了乙方提供的人员考勤表之后进行核实,确定真实无误后,每月出勤在22天以上的人员,待工程施工至地上六层时开始支付每人的工资元﹙含生活费﹚,以实际施工人员为准,施工出勤每月不足10天的人员不支付,从六层支付工人工资(包含生活费及零花钱)后开始计算每施工六层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 元,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次其在本工程施工的全部人员的工资发放表,并保证其工资发放表与其发放相关月份的考勤表中的人员相符,工资发放情况真实有效,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或暂缓对乙方人员的工资支付和合同价款支付,并且不承担拒绝或暂缓支付乙方人员工资和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发放其工人工资时,应由劳动者本人在工资发放表中签字、加盖指印领取工资,如因代领工资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保证其在本合同劳务作业工作完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递交结算书,结算完成后,扣除每月支付给本班组人员的工资外,余款在结构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春节前支付至该班组完成总产值的,剩余部分工程款待工程装修完毕,通过竣工验收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等扣款后3月内付清。拒绝或暂缓支付乙方人员工资和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发放其工人工资时,应由劳动者本人在工资发放表中签字、加盖指印领取工资,如因代领工资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保证其在本合同劳务作业工作完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递交结算书,结算完成后,扣除每月支付给本班组人员的工资外,余款在结构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春节前支付至该班组完成总产值的,剩余部分工程款待工程装修完毕,通过竣工验收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等扣款后3月内付清。

5.3.2 分期支付劳务工资的,每期支付劳务工资数额不得少于已办理结算的%,余款在年底付清。

5.3.3 乙方在办理结算前必须把乙方的人员工资表以书面形式具实上报给甲方,经甲方

核实完后,由甲方按工资表对乙方人员进行结算,待乙方全体人员工资结算完毕后,再对班长进行余款结算。

第六条安全施工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6.1 安全施工:乙方及乙方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2 安全事故的处理:

6.2.1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 6.2.2 按照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标准,甲方、乙方约定如下:

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59﹚中的标准要求。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处理

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和本工程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2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进行施工。 7.3 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7.4 对在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大的质量问题必须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按有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约定如下:

必须达到结构“长城杯”标准,,如达不到则按照5.00元/m2扣除。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工地主管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

8.2 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协议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非甲方或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仟元,以此类推。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必须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如达不到则安照5.00元/m2扣除。 第十条 材料﹑机具﹑工具供应

10.1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机具﹑工具为:﹑配电箱、电缆 。

乙方自备的机具﹑工具、材料为:全部的手头工具、线坠、卷尺、等全部辅助材料。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鞋、手套 ﹑工作服、床上用品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由乙方自备的工具须自带入场,由甲方提供的机具﹑防护用具由甲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库。

10.3 乙方及乙方人员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甲方的机具﹑工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对甲方提供的机械﹑机具由乙方负责定期保养﹑维护;未定期保养造成损坏、人为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材料实行限额领料,超出实行罚款和赔偿。 第十一条项目部的权利及义务

11.1 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1.2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班组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1.3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1.4 负责组织技术交底,编制总的工期控制计划,控制整个阶段性工期和总工期的落实与保证。

11.5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内容的,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乙方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11.6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1.7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郑荣,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协助项目办理结算﹑乙方办理结算等职权。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乙方对与甲方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严禁使用女工。

12.2 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填写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上报给本工程甲方项目部,填写必须准确无误,作为本合同附件。

12.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备案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统一调动。

12.4 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乙方人员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上报后勤管理员,被免扣减生活费不清。

12.5 乙方人员必须按图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和有关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2.6 乙方应积极配合项目部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7 乙方确认 吴大兵 为本工地乙方代表,负责乙方的日常施工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违反本合同责任

13.1 甲方违反合同责任

13.1.1 由于本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相关人员承担。

13.1.2 甲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反合同支付工人工资的,除纠正违反合同支付行为外,还应在违反合同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3.2 乙方违反合同责任

13.2.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5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甲方在要求乙方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乙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并由甲方﹑乙方共同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按60%结算,但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的后果和罚款和更换其他乙方所增加的费用由过错乙方承担。

13.2.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本合同。

13.2.3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3.2.4 承包范围内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分包,如有违反,视为乙方违反合同,合同自行终止,所完成的工程量按50%进行结算,结算完的款项在结构封顶后支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班组完成本分项工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共同解决争议问题。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班组长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工作内容﹑结清乙方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它事项,其它事项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合同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其它事项:

1.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价款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当地地方预算定额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价格按本合同价款执行。但必须是结构三方验收的合格部分、不合格部分不计算。 3.合同范围内零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4.若合同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乙方不能完成或无能力完成,由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乙方完成的,将按合同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在无能力完成的乙方中扣除。

5.乙方及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协调安排,若不听从指挥和安排,每次罚款500元。

6.合同签订后,办理各项证件费、各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有关职业病危害已告知。

8.乙方应承担合同范围外的零星用工、估工300工日至500工日, 随时由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调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用工一律按80元/工日、估工40元/工日结算,按实际发生为准,零星用工按8小时/工日计算,不足8小时按小时计算,每小时8元/小时。 9.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的合理处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也不得以此闹事或停工,若出现此类情况,对于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中的任何条款,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条款中所规定的处罚,不得以此闹事和停工,如以此闹事和停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如遇甲方资金困难,不能按合同对现时,双方协商解决。 13.此合同单价中包括酷热天气、冬、雨季施工的人工降效费.以及迎接全部检查﹑验收所需要的人工费。

14.乙方不能完成合同范围中的内容,甲方将另行安排其他乙方完成的,发生的工日按200元/工日从该乙方中扣除,该乙方不得有异议。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项目经理﹙签字﹚班长﹙签字﹚

施工队长﹙签字﹚班组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省宏恩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要求

第一章主体质量管理 一、 模板工程

(一)模板的安装质量控制及处罚

1.在回填土上支模前,回填土上必须分层进行夯实,立柱下垫5×200mmR的跳板或槽钢,长度大于4m的梁、板按要求起拱1/1000~3/1000,以便消除沉降引起的梁板变形,如果梁板下托2mm,罚100元/处,超过3mm罚200元/处;标高±3mm,超过3mm,罚100/处。

2.所有模板的背方,丝杆布置没有按照技术交底或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去做的,罚200元/处,并责令其返工重做。

3.外墙大脚、边柱、剪力墙应在外墙立面上弹出控制线便于模板安装位置和垂直度的控制和检查,否则罚款200元/处;支模前没有对建筑构造位置线、控制线和定位钢筋进行严格复核,造成模板位置不准的,罚300元/处。

4.支模前没有在柱、墙边线周围进行砂浆找平或用木禊垫平浇筑混凝土前一天用砂浆封堵后及时取出木禊,最低处没有留清扫口垃圾无法排除导致导柱、墙夹渣,罚300元/处。

5.支模前应对柱、墙定位钢筋位置进行检查,定位钢筋桩挡头钢筋长度不能超过20mm,如果定位钢筋桩焊接不牢或位置偏移造成模板移位在3mm以上的,罚50元/处(罚款由焊工承担,但木工施工前必须进行检查,具体由作业班组落实)。

6.墙、柱内撑钢筋在阴阳角处必须到位,撑时必须撑在有背方的位置,丝杆应尽量靠进背方,柱、墙中间应均匀设置,丝杆间距400×500mm,阴阳角处150~200mm,堵头处100mm左右,外墙、电梯井、楼梯间以及外墙支导墙处必须预埋丝杆,便于以后锁模板下口,防止混凝土漏浆,如有违反罚100元/处。

7.模板的所有拼缝必须刨平刨直,拼缝必须严密平整,如果造成漏浆的罚50元/处(以

2

20cm长长度作为单位,超过20cm将双倍处罚),漏浆出现混凝土麻面每20cm罚100元/处;并且模板阴阳角、外墙、楼梯间、电梯井等处在支模前必须粘贴双面胶条,否则罚100元/次。

8.旧模板使用前必须进行整修,把表面的砂浆或混凝土清理干净,刷好脱模剂,如果违反其中的任意一条罚100元/㎡。

9.在安装和拆除模板时用榔头直接敲击模板边缘的罚50元/处。

10.由于支撑加固不牢或未到位的,造成模板胀模在5mm以内罚200元/㎡,超过5mm以上的罚300元/㎡,如果造成爆模的罚500元/㎡(不足1㎡的按1㎡计算),如果造成的剔凿人工费、抹灰工人工费、材料费另行计算。

11.梁柱接点没有接平、接顺、歪斜不垂直的,罚100元/处,墙柱堵头板歪斜不垂直的,罚100元/处。

12.连续梁或井字梁上下口不平顺,不直的罚200元/根。

13.柱、墙模板垂直度班组长检查后应全部用粉笔写在模板上便于项目部抽查,如果乱写或柱、墙垂直度在4~6mm以内没有及时整改的,罚200元/处,超过6mm没有及时整改的将按3~5倍进行处罚。

14.混凝土浇筑后没有及时对柱、墙模板校正,导致柱、墙混凝土垂直度在4mm以上的,罚100~200元/处。

15.平台模板与梁、墙、柱交接处不平顺,标高不一致的,罚100元/m。

16.平台标高必须进行拉线检查,防止标高偏差,偏差必须控制在±3mm以内,超出罚50元/点。

17.校正模板时,纵横轴线或边线没有拉通线进行较正,偏差在5mm以上的,罚100元/处。

18.由于模板接缝不平,导致混凝土高低差在小于1mm的罚20元/m,大于1mm以上的,罚50元/m。

19.所有腰线、边梁等由于模板不平,不顺直(下口和侧面)导致混凝土不平,不直的,罚50元/m。

20.所有空调板等悬挑构件模板安装应向上翘5mm,确保混凝土浇筑后板的标高平顺,如有违反罚款100元/处。

21.电梯井、楼梯间和外墙接头穿“裙子”、胀模,罚200~1000/处。 22.支模时用木条当内撑,或在支吊模时采用钢筋、铁丝、木条直接穿透模板混凝土的,罚50元/处;如果导致混凝土浇筑后渗漏水的,罚200元/处。

23.柱、墙、梁、板模内不得有任何垃圾和杂物,如果有罚50~100元/处,刷脱模剂时不能污染钢筋,如果有罚款50元/根。

24.如果柱、墙、梁边模有问题必须在混凝土初凝之前进行校正,如果校正不过来或导致混凝土表面麻面脱皮的,罚200元/㎡。

25.支模过程中要对绑扎好的钢筋等进行成品保护,如果损坏情节严重的,罚100~500元/次。

26.楼梯踏步尺寸必须正确方正均匀、标高一致,上下梯段节点起终踏步错位得当,否则罚200~500元/处。

27.楼板或墙上预埋洞口、空调孔的标高、尺寸不统一,方孔不正的,罚100元/个。 28.模板的丝杆孔及水电管线孔改变后没有堵密实、平整的造成混凝土漏浆、不平的,罚100元/处。

29.模板上打丝杆孔时要从内侧向外侧打,如果造成混凝土接触面的模板因操作不当弄坏的,罚50元/处;对于个别模板面层被损坏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修补或者翻面使用。

30.在浇筑混凝土时每个木工班组必须安排二人以上进行模板维护,如果维护人员不到位或到位后不作为的,罚200~400元/次。

31.混凝土浇筑后没有得到项目部通知擅自进入楼梯间、楼面混凝土上行走或者施工,造成混凝土表面被弄坏的,罚200元/㎡;有脚印的,罚20元/只;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设计要求擅自在上面堆码材料造成应力集中,引起混凝土板裂缝的,罚500~1000元/㎡。

32.在支撑模板时,未经过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私自拆除外架或拉接点及其他防护设施的,罚500元/处。

33.在支撑模板时,把外架作为支撑架的,罚200元/处。 34.在钢管脚手架上任意堆放施工材料的,罚200元/处。

35.在混凝土浇筑之前,施工操作层的所有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做到活完场地清,如有罚500~2000元/层。

36.地下室墙体施工未使用止水丝杆或直接用铁丝、钢筋、木条直接穿透墙体导致墙体渗漏的,罚200~600元/处。

37.地下室施工缝支模前,缝内的垃圾杂物没有清理干净导致地下室渗漏的,罚500~1000元/处。

38.加强同其他工种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提高操作人员的施工素质。

39.经管理人员指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造成隐患的处以作业队及班组500元以上的罚款。

(二)模板的拆除质量控制及处罚

1.上反梁的锁口条在混凝土班组最后一次收面时应及时拆除,以便找平能及时到位,否者罚款50~100元/处。

2.拆柱、墙、梁、板侧模、底模必须征得施工管理人员的书面同意后才能拆除,如果擅自拆除或过早拆除的,罚300~500元/处。

3.如果由于拆模造成混凝土缺棱掉角的,罚50元/处,把柱、墙、梁、板表面弄烂的,罚100元/处。

4.拆模没有按工长交底进行,乱拆、乱放,且留有悬空模板的,罚100元/处。 5.拆模后混凝土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私自隐瞒和擅自处理的,罚200元/次。

6.地下室模板拆除时间必须听从项目部工长的统一指挥,拆除过程中不能敲击墙体止水丝杆,否则罚50元/处,如导致渗漏的,罚100~200元/处。

7.在上下楼层传递材料时拆除安全网或水平兜网不及时按原样恢复的,罚200元/处。 8.模板拆除后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对需重复使用的模板与木方要拔掉钉子、清除附着物,并分规格、长短、宽窄进行分类堆码整齐。经检查凡有钉子与附着物未清理,每根木方不分长短一律罚20元,每张层板罚100元,不分类码放或码放不整齐每处罚500~2000元/处。

9.模板与木方不得随意裁锯,违反者木方罚50元/根,模板罚150元/张。 10.对做的较好的班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奖励,奖励和罚款将及时在黑板报上公布。

二.钢筋工程

1.钢筋制作时长度、规格没有严格按照料表进行下料制作的,罚200元/次(允许偏差:±10mm)。

2.钢筋长度、宽度、弯钩长度、角度不对且不平顺的罚10元/个,但每次不少于50元。

3.制作或绑扎时没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允许擅自进行钢筋规格代换的,罚20~50元/根。但每次不少于100元。

4.对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直螺纹和机械连接接头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罚20元/个,但每次不少于100元。

5.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d,如违反其中的任意一条,罚100元/点。

6.钢筋的搭接或锚固长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或任意切割锚固长度的,罚50元/根。 7.柱、墙、梁、板纵向钢筋搭接、焊接、直螺纹或机械连接接头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罚20元/根。

8.柱、墙钢筋绑扎时必须垂直,如果垂直度偏差影响木工封模或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

够的,罚100元/㎡。

9.剪力墙暗柱钢筋还遇十字交叉点必须满扎,如果有漏扎的,罚10元/点,阴阳角处箍筋,水平钢筋两端没有绑扎固定的,罚10元/点。

10.柱子钢筋多插或少插主筋根数的,罚50元/根(浪费材料费另计)。 11.钢筋绑扎完后应加垫块和马凳,确保混凝土的钢筋保护层及钢筋之间的有效截面尺寸,如果不放或漏放的,罚20元/处。

12.浇筑混凝土前没有及时对柱、墙钢筋进行有效固定排间距的,罚100元/处。 13.柱子或墙体钢筋移位,在1cm以上的,罚100~200元/根。

14.阳台、雨蓬、空调板等钢筋下塌,锚固长度不够,绑扎不牢的,罚100元/处。 15.由于混凝土钢筋保护层较薄,导致露筋的,罚50元/根。

16.梁、柱、墙、板钢筋绑扎起始位置、方向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的,罚50~100元/处。

17.钢筋绑扎时柱、墙、梁、板的扎丝收头应朝内侧,以防混凝土表面返锈,如有罚20元/㎡,没有按八字进行绑扎的,罚20元/处。

18.钢筋绑扎时,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满扎,单向板边缘两排钢筋必须全部绑扎,墙体钢筋四方边缘两排也必须满扎,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19.纵横钢筋绑扎不均匀,松扣、脱扣、墙板筋不顺直较多的,罚50元/㎡。

20.绑扎钢筋前,钢筋上的砂浆、淤泥或污物没有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罚5元/根。 21.绑扎柱、墙钢筋前,钢筋笼内的垃圾没有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罚20元/处(钢筋工监督,作业队安排人员完成)。

22.电渣压力焊、直螺纹、机械连接接头没经项目部、监理检查验收的,擅自进行绑扎造成返工的后果自负,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23.移位的柱、墙钢筋没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罚50元/根(按1:6比例进行处理)。 24.钢筋制作没堆放整齐的,塔吊不能一次吊装到位的,造成二次人工搬运由制作班负责,罚100~200元/次。

25.班组施工完毕,工作面上剩余材料没有及时清理干净并运回钢筋制作棚的,罚100~200元/次。

26.钢筋制作和安装质量较差造成监理、业主、公司发整改通知单的罚500~1000元/次;如监理、业主、公司以及上级检查部门开罚款的,一切由作业队承担。

27.钢筋绑扎的外观质量必须做到横平竖直,间距均匀、顺直,绑扎牢固;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杜绝班组自身或其他班组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损坏;成品保护较差,一次性罚钢筋安装班组200~1000元/次。

28.预留洞口和楼板转角处的加强筋没有做或没有做到位的,罚20元/根。 29.屋面柱、墙筋收头标高不符合设计、高度不统一的,罚20元/根。 30.绑扎柱、墙、板筋时应双面划线进行绑扎,否则罚50元/次。 31.剩余钢筋没有及时回收利用的,罚200~1000元/次。

32.楼梯钢筋绑扎不符合要求,且锚固长度不够,插筋方向或位置有误的,罚100元/次。

33.浇筑混凝土时,每个钢筋班组必须安排一人以上进行钢筋维护,钢筋维护不到位或到位后不进行钢筋维护,罚款200元/人.次。

34.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指出的质量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及时彻底的,将按5~10倍进行罚款,但每次不少于100元。

35.对施工过程中做的较好的班组,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奖励,奖励和罚款将在黑板报上及时公布。

三、混凝土工程

1.柱、墙模板安装前,没在柱、墙边线周围进行砂浆找平,最低处没留清扫口或者在浇筑混凝土之前进行柱脚、墙脚封堵的,罚100元/处(清扫口等在垃圾清扫干净后才能堵塞)。

2.浇筑混凝土前,柱、墙、梁及楼梯踏步施工缝没剔毛以及其中的垃圾没清或没有清理干净导致夹渣的,罚100~300元/处。

3.混凝土浇筑前没提前1~3小时对模板进行浇水湿润的,罚100~200元/次;底层顶板混凝土浇筑时要适当浇水,防止回填土模板支撑下沉,并且浇筑混凝土时柱、墙、梁内不得有积水,否则罚50~100元/次。

4.没经允许,随意留设施工缝的,根据情况轻重,罚300~500元/处;具体施工缝的留设:单向板留设在平行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柱、墙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顶面、梁下面。

5.楼梯施工缝应留在梯段中间1/3左右,如果随意乱留的,罚200元/处。

6.混凝土浇筑时,放到顶板、梁上的混凝土不能过于集中(一次方量不超过2方)如果造成顶板、梁变形下托的,罚200~500元/次。

7.混凝土浇筑时,不能随意拆除模板支撑,反梁锁口条,脚手架拉接点,脚手架防护,如有罚100~500元/次。

8.浇筑混凝土时要对梁、柱、墙钢筋进行保护,如果造成钢筋移位,绑扎松动,无保护层,上部板筋下塌,悬挑板、梁筋下塌的,罚100~500元/处,(浇筑混凝土应在楼板上架空铺设操作平台或通道)。

9.由于柱脚、墙脚找平或堵漏不好,导致柱、墙混凝土漏浆、烂根的,罚200元/处,(找平层应控制在2mm以内)。

2

10.混凝土振捣时由于过振导致混凝土泛砂,面积在200~400cm以内的,罚100元/

2

处,超过400cm罚200~500元/处。

11.混凝土浇筑时,由于振捣不当导致模板胀模或爆模的,罚200~60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材料、剔凿、修补人员的费用。

12.在混凝土振捣时直接振捣模板或钢筋的,罚100元/次。

2

13.在混凝土振捣过程中因漏振或欠振捣造成混凝土蜂窝面积在200cm以内的,罚200

2

元/处,超过200cm的将按300~1000元/处进行处罚。

22

14.混凝土孔洞面积在40cm以内的,罚100元/处,超过40cm以上的按200~1000元/处进行处罚。

15.由于混凝土振捣不当造成地下室和外墙渗漏的,罚500~2000元/处,并承担维修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等费用。

16.混凝土找平时,表面平整度超过5mm以上的,罚50元/点。

17.混凝土找平时,厨房间、阳台等高低差处棱角不顺直、整齐的,罚50元/m。 18.阳台、卫生间反梁吊模及楼梯踏步侧模下口收面不平,导致模板凹入混凝土内2mm以上的,罚20元/m。

19.混凝土找平时,表面纹路不均匀、不顺直的,罚20元/㎡。

20.混凝土找平时,表面标高超过±5mm的,罚100元/处(浪费材料另计)。

21.混凝土找平时,柱、墙钢筋笼内收面不到位,浮浆较多,松动石子较多的,罚50元/处。

22.反梁锁口条处混凝土找平不到位的,罚50元/处。

23.混凝土找平时模板(包括预留洞口)边缘混凝土没清理干净,没顺直,没找平,边缘翘边的,罚50元/m。

24.混凝土找平时由于混凝土表面收面次数较少造成混凝土表面较嫩,出现不规则裂缝的,罚50元/㎡。

25.混凝土找平时脚印或其他凹低处没有用混凝土进行填补,浮浆过多,造成混凝土表面开裂,不平整的,罚100元/0.5㎡。

26.由于混凝土收面收水较慢,用干水泥或干砂灰进行处理的,罚200~500元/处(浪费材料另计)。

27.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时修补没按施工程序进行处理的,罚100元/次。

28.混凝土修补时接头不平,色差较大的,罚10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29.混凝土浇筑后没有及时对模板、脚手架上或下一楼层漏浆或剩余的混凝土进行清理利用的,罚20元/㎏,零星混凝土按100元/㎡进行处罚。

30.楼梯及阳台、玻璃幕墙预埋件没有安装方正、标高没有与混凝土表面平齐,混凝土表面不平,棱角不整齐的,违反其中的任意一条,罚50元/处。

31.浇筑楼梯间、电梯井、施工洞口混凝土时,下层没有塑料薄膜等进行遮挡保护的,罚200元/处;如果有污染的没有及时用水冲洗清理干净的,罚100~300元/处。

32.外墙混凝土浇筑后漏浆的要及时用水进行冲洗,否则处以300~600元以上的罚款。 33.浇筑外墙时要用层板遮挡混凝土管口,防止混凝土喷出污染外架及安全网,否则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并承担更换和清理费用。

34.气温超过25度时,混凝土浇筑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或浇水养护,且不小于七天,每天不小于三次并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如果有违反的,罚500元/天。

35.混凝土浇筑后没有在第二天对柱、墙钢筋上的混凝土、砂浆进行清理干净的,罚20元/根,但不小于20元/次。

36.混凝土初凝后,有意动摇柱、墙钢筋造成混凝土与钢筋之间不能很好粘接的,罚20元/根。

37.加强混凝土的成品保护,混凝土楼板、楼梯收面后还不能上人之前应安排专人守护,钢筋工、木工、管工等任何工种人员均不得在楼面上行走或施工,造成混凝土表面被弄坏的,罚200元/㎡。

38.混凝土泵管、铺走道用的架板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清运到总平面上堆放整齐,并冲洗干净管内的混凝土,否则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39.混凝土浇筑后电箱、电线、工具等应及时清理到库房进行堆放,否者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40.所有预留洞处楼板厚度必须保证,收面必须到位,否者罚20元/个。 41.混凝土到达现场后不能在混凝土中添加生水改变混凝土的和易性以达到便于浇筑的目的,否则罚500元/次。

42.由于混凝土振捣过程中没有把混凝土中的气泡排尽造成混凝土表面起泡、掉皮,混凝土表面麻面的罚200元/处。

43.施工中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的,经多次指出的质量问题没有得到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将按所涉及到项目罚款的5~10倍进行处罚,但每次不小于100元。

44.混凝土浇筑时作业队至少应安排一名负责人值班,否则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45.混凝土振捣时应遵循的原则为:柱、墙必须分层进行浇筑但每层厚度不超过50cm,上下层混凝土在振捣时接头至少保证10cm,并且要观看混凝土是否还在下沉,是否还在产生气泡,表面是否产生有浮浆。浇筑柱、墙、梁、板混凝土时要考虑模板不整体移位,混凝土浇筑方向具体由现场确定,板混凝土振捣必须采用平板振捣器,收面时要采用滚筒和磨浆机进行收面。

46.对施工中做得较好的班组,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奖励,奖励和罚款项目部均及时在黑板报上进行公布。 四、砌筑工程(二次结构施工) (一)二次结构施工的技术管理措施

1.进行现场施工之前,作业班组应对现场的砌体、砖块进行规格、几何尺寸、外观质量的检查,在砌筑过程中应根据施工部位进行选料。

2.根据现场材料的几何尺寸进行墙体匹数杆划分,砌块水平灰缝为15mm,黏土砖水平灰缝为10mm,画匹数时应从梁底下30~50mm(预留出来等砌体砌筑至少7天后用细石混凝土进行分层堵塞密实)开始从上向下划分,针对黏土砖砌体划分匹数剩余几公分以内用细石混凝土或者水泥砂浆进行找平;针对加气块砌体和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间施工,匹数划分后至少预留浇筑不小于200mm高的混凝土倒墙,并且每一楼层匹数杆的标高应一致。

3.进行砌体植筋时应严格按照砌体匹数杆标注的砌体灰缝位置进行准确施工,植筋深度到至少保证15d,钻孔后要把孔内的灰尘清理干净,在注满锚固剂后才能植入拉接筋,在锚固剂没有凝固之前禁止人为搬动拉接筋。

4.砌体混凝土倒墙和黏土砖墙体下的混凝土或者砂浆找平层应放线抄平控制标高。 5.施工班组在进行倒墙支模时应进行复查砖墙导墙的位置是否准确,宽度是否符合要求(上有梁的应检查倒墙与梁的位置是否在一个垂直面上,如果柱子或者墙的垂直度偏差较大应做适当调整)。在支模之前应把倒墙位置的混凝土或者砂浆锅巴清理干净后才能支模,支模的标高应根据砖墙匹数杆标注的实际标高为准。

6.导墙模板支高应合格边模垂直、上口平顺,接缝严密平整,遇转角处方正,棱角清晰。

7.导墙模板与钢筋混凝土墙体或者柱子交接处应满粘双面胶条,保证接缝严密,混凝土浇筑时不漏浆,导墙模板下口的缝隙应在浇筑混凝土前一天用1:2水泥砂浆堵塞密实。

8.支设构造柱或者圈梁模板前应把构造柱或者圈梁上的砖墙灰耳朵清理干净,在模板与砖墙或者混凝土接触处应粘贴双面胶条,构造柱砖墙背面双面胶条的厚度至少5mm,模板支设和加固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操作。

9.倒墙混凝土质量控制:

1)进行混凝土浇筑前应提前浇水润湿模板、砖墙砌体和混凝土楼板;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坍落度应控制在12~18mm。

3)浇筑混凝土时应掌握三大原则:混凝土表面不在下沉,混凝土表面不再产生气泡,混凝土表面要产生泛浆;混凝土振捣范围和深度应满足振动器规定的要求;混凝土质量应做到外光内实,棱角整齐顺直,无漏浆、蜂窝、麻面、孔洞等质量缺陷。

4)混凝土收面应标高一致,表面平整,棱角整齐顺直,细部处理到位。 10.砌筑前的准备工作

1)工具准备:砖刀、广线、线坠、勾缝器、灰桶、灰铲、2~3米铝合金靠尺(兼托丝板)、斗车、卷尺、匹数杆、高凳、跳板、扫把。

2)材料准备:砌块、黏土砖、自来水、砌筑砂浆。

3)人员准备:在施工前班组长应根据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情况和班组内人员的实际水平,在通道口、楼梯间、光线较好房间的墙体部位应安排水平较好,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进行操作。

11.砌块、空心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加气块砌筑时应适当洒水湿润。运进施工现场的加气块龄期不小于28d应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12.人员在现场运输砌块、空心砖时应轻拿、轻放、轻运,防止棱角碰坏,砌筑时影响外观质量。运到楼层上堆放时应分散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1.2m(场地上堆放高度不小于

2m)。

13.进行砌筑前,砖工操作人员应对倒墙位置、标高、匹数杆位置、拉接钢筋种植(埋设)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施工,如果盲目施工造成返工损失自负。

14.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砌筑填充墙时,拉接筋应沿框架柱(剪力墙)全高每500mm(砌块模数不能满足时可为600mm)设2ф6设置,拉接钢筋伸入墙内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时: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抗震烈度为8度、9度时应沿墙全长贯通。

15.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单排孔小砌块应对孔错缝砌筑,当不能对孔砌筑时,搭接长度不能小于90mm,加气块搭接长度不小于砌块长度的1/3;当不能满足时,应在水平灰缝中设置钢筋加强。黏土砖砌体砌筑时不能出现游丁走缝(上下线砖错位不能超过20mm),混水墙砌体砖块的搭接长度不小于60mm。

16.小砌块、空心砖砌块砌体的水平、竖向灰缝厚度应为8~12mm,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5mm,竖向灰缝厚度宜为20mm。

17.内墙砌体水平、竖向灰缝饱满度不能低于95%以上;外墙砌体水平、竖向灰缝饱满度不能低于100%。并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眼缝、假缝,灰缝应大小、宽窄、深浅、颜色应均匀一致,勾缝时不得污染墙体。

18.在砌筑过程中应做到“三线一吊、五线一靠”,及时检查墙体的垂直度、平整度、灰缝厚度、饱满度,灰缝平直度,发现有问题应在勾缝之前进行调整纠偏。

19.外墙上严禁用开裂、断裂的砖块进行砌筑。

20.墙体正反面施工,严格规范要求,电梯井内侧、楼梯间内侧、外墙外侧、通道口内侧以及出入口正面均应砌成墙体正面墙,在进行优质结构验收的工程可把底层外墙面砌成正面墙,二层以上的正面墙可砌在外墙内侧(便于检查),正面墙的材料应纹路均匀、颜色一致,棱角整齐。

21.粘土砖或小型混凝土砖墙体砌筑时,组砌方式(一顺一丁和梅花丁)应统一,进行240mm厚黏土砖墙体砌筑时,建议采用梅花丁砌筑,但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依照匹数杆双面挂线进行施工。

22.混凝土预制构件应做到内实外光,表面应平整顺直,纹路均匀一致,棱角整齐清晰,几何尺寸偏差应控制在±5mm以内。

23.混凝土预制构件在制作过程中应标注单排钢筋的具体位置偏向于哪面?并注明构件制作的规格、日期。

24.混凝土预制过梁在砌体墙上的搁置长度每侧不小于240mm。洞口宽度超过300mm的应加设混凝土预制过梁。

25.配电箱安装的混凝土预制过梁,制作时应按照“凹”字形形状进行加工,中间便于管线安装,搁置长度每侧不小于240mm。

26.墙体水平线槽也按照“凹”字形形状制作成混凝土预制构件,长度一般在500~1000mm之间,凹槽深度根据埋管大小放大20mm为宜。

27.用于安装门窗的混凝土预制块也应做致电内实外光,表面应平整顺直,纹路均匀一致,棱角整齐清晰,几何尺寸偏差应控制在±2mm以内。

28.门窗洞口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设置:对于铝合金门窗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应在距上下框边角180mm处各设置一个,然后以点开始,其他固定点的间距不大于500mm;对于塑料门窗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应距上下框转角各150~200mm处各设置一个,然后以点开始,其他固定点的间距不大于600mm。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设置应对称均匀设置,相邻洞口的设置标高应统一。

29.黏土砖第一线砖砌筑开始和最后一线砖砌筑结束均应采用丁砖砌筑,砌筑到窗台标

高位置应预留100mm浇筑C20混凝土,每侧伸入墙体不小于60mm。

30.砖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严禁留置阴槎。

31.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能混砌,加气砌块也不得与其它砖砌块混砌。

32.填充加气块砌至梁、板底部时,应留30~50mm的空隙,至少间隔7d后再用C20细石混凝土或者水泥砂浆分层堵塞密实;填充黏土砖砌至梁、板底部时,应留一定的空隙,至少间隔7d后再用定型砖砌筑挤紧。

33.施工洞口的预设应符合规范要求,留槎应留成阳槎并沿墙高每500mm设置2Φ6的拉结筋,马牙槎应平顺,灰耳朵应及时清理干净。以后补砌时应提前浇水湿润,砌筑砂浆不低于1:2水泥砂浆,灰缝应饱满。 (二)二次结构的施工质量管理

1.混凝土、模板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筑前2~3小时没对模板、砖墙或者混凝土楼面进行浇水湿润的,罚100~200元/次。

2)混凝土浇筑前没提前一天对模板下口用砂浆找平补缝的,罚50元/处。 3)进行模板安装时没有对模板接触面用双面胶条进行施工,造成混凝土浇筑时漏浆的,罚50~200元/次。

4)混凝土浇筑时,模板内垃圾杂物没清理干净,造成混凝土夹渣的,罚50~100元/次。

5)混凝土浇筑时,不准随意拆除模板支撑,并且模板不能拆除过早,否则罚50~100元/次。

6)如果由于堵漏不好,导致墙体漏浆、烂根的,罚100元/次。

7)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因振捣不当造成混凝土蜂窝、麻面、孔洞的,罚100~300元/处。

8)混凝土收面时,表面不平整,纹路不均匀,棱角不清晰顺直的,收面次数不够造成混凝土表面开裂的,罚50元/处。

9)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必须把多余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回收利用,做到活完场地清,否则罚10元/㎏,但每次不小于50元。

10)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没有安排木工进行看守,造成模板涨模或者爆模的将根据具体情况罚100~300元/㎡(浪费材料另计)。

11)混凝土预制构件还出现有表面不平整、纹路不均匀一致,出现蜂窝麻面的,棱角不顺直清晰,几何尺寸不满足上述相应要求的,罚50~100元/处。

2.内、外墙砌体的质量控制

1)在砌砖前没对黏土砖提前一天浇水湿润的,罚2元/匹,但每次不小于50元。 2)内、外墙拉接筋的位置、标高、根数、植筋深度、植筋牢固情况,应满足规定要求,如达不到规定要求中的任意一条,罚20元/根。根本没有进行种植而进行砌筑的,罚50元/根。

3)在砌筑前没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匹数划分的,罚200元/次;砌筑时未按照匹数杆标注进行砌筑的,罚50元/处。

4)砌筑前没有对倒墙位置、长度、标高进行复核以及黏土砖砌体下没有进行砂浆或者混凝土找平的,罚100~200元/处。

5)砌筑前应将混凝土面垃圾清理干净浇水冲洗干净,如没有冲洗干净,罚20元/次。 6)在进行砌筑前先进行选材,在进行试摆及组砌方式的选择,如没有选的,罚5元/

匹;组砌方式不统一的,罚100元/次。

7)在砌筑过程中没有进行双面挂线的,罚50元/次。

8)黏土砖的水平、竖向灰缝厚度均匀10mm,大小必须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勾缝时严禁污染墙体,灰缝饱满应达到内墙95%以上,外墙达到100%以上,检查时还灰缝不饱满的,

3

罚5元/块;如果造成返工的,罚200~500元/m。

9)内墙加气混凝土块,水平灰缝为15mm,竖向灰缝为20mm,灰缝饱满必须达95%以上,

3

检查时还灰缝不饱满的,罚10元/块;如果造成返工的,罚200~500元/m。

10)砌体的灰缝应做到宽窄均匀、深浅一致,纵横贯通、颜色均匀、灰缝顺直、勾缝时对砌体无污染,如果违反其中的任意一条,罚20元/处。

11)在进行砌块切割时要求几何尺寸标准、方正、棱角整齐,否则,罚20元/块。 12)在安放混凝土预制块时,标高位置不准确,不统一,洞口两侧不对称均匀,棱角不整齐方正,表面不平整的,罚10元/块。

13)外墙上严禁有开裂、断裂的砖,否则,罚10元/匹。

14)进行正面墙体的砌筑,严禁有颜色不均,纹路不均,以及表面受损的材料,否则,罚10元/匹。

15)在检查过程中达不到实测项目中的任意一条(超出规定允许偏差值2mm),罚50~

3

100元/次;造成返工的按照200~500元/m进行处罚。

16)门垛、窗垛必须吊线,用靠尺靠,要做到垂直,棱角整齐,表面平整,如达不到要求的,罚50元/垛。

17)在砌筑过程中未合理安排人员进行重要部位施工以及墙体正反面施工位置不妥的,

3

罚100元/次;造成返工的按照200~500元/m进行处罚。

18)在加气块、黏土砖上切割安装线盒、线槽时必须宽窄均匀方正,棱角整齐,否则,罚20元/块。

19)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砌块表面受损、缺棱掉角或者开裂、断裂的,罚款20元/块。

20)砖砌体的构造柱、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高度300mm,进退60mm;小型砌块的构造柱马牙槎高度根据砌块的高度确定的,进退100mm,违反其中一条,罚50元/处。

21)没有进行成品保护,造成砌体表面污染的,按照50元/㎡进行罚款,不足一平方米按照一平方米计算。

22)在楼层中砌筑时,砂浆不准直接倒在楼面上,用层板和钢板垫上或者盛在灰桶内,如发现一次,罚50元/次。

23)当搅拌的砂浆应在砂浆初凝时间内使用完毕,落地灰应回收利用,如果造成材料损失按照10元/㎏进行处罚,但每次不小于50元。

3

24)现场的砌块、黏土砖应合理利用,凡发现浪费的罚款200~500元/m。

25)每天施工完毕,应做到活完场地清,垃圾等应堆放到指定地点,如果文明施工差,乱倒垃圾的,罚50元/次。

26)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业主、监理等提出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应付了事,将按照相应管理条例的5~10倍进行处罚,如果管理条例中有不清楚的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处罚。

27)对材料节约、文明施工搞得较好的班组,项目部在工程结束时一次性奖励200~500元。 3) 安全管理 10) 施工安全

第六条 脚手架及防护设施

对下列违反脚手架、临边及洞口防护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1. 架子工无操作证或操作证无效从事脚手架作业的。

2. 脚手架在搭设或拆除前无书面交底或交底书签字不全的(架子工全数签字)。 3. 特殊脚手架无计算书及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就组织人员搭设的。

4. 首层脚手架及外装饰开始前脚手架不通过质检、安全部门验收,擅自使用的。 5. 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按违章指挥追究有关工长的责任。 6. 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

7. 脚手架在拆除及外装饰开始前,不组织质检员、安全员、工长、班长进行验收,或无验收记录的。

8. 脚手架在搭设、拆除及清理前未填写申请单的。

9. 脚手架拆除不设置警戒区域、拉警戒线或排专人监护的。

10.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不及时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对工长进行处罚。

11.不根据工程进度或有关规定,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无记录的。 12.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违反搭设程序,违章搭设的。 (二)安全管理

1.在施工现场佩戴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帽或不戴安全帽的,罚500元/次。 2.在施工现场戴了安全帽但不系好帽带的,罚50元/次。 3.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罚200元/次。

4.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无可靠落脚点的不拴好安全带或不扣保险钩的,罚500元/次。

5.擅自拆除外脚手架拉结或钢管扣件以及防护设施的,罚200~500元/次。 6.高处作业向下或向上抛丢工具、物品或材料的,罚100元/次。 7.搭乘门架或塔吊上下或违章攀越外架上下的,罚100元/次。 8.在木工房、油桶旁、氧气瓶、乙炔瓶旁吸烟者,罚100元/次。 9.擅自拆除洞口、临边防护或围护、标识牌者,罚100元/次。 10.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擅自使用机械设备的,罚100元/次。 11.非操作人员擅自进入吊装区域的,罚50~100元/次。

12.施工现场不穿鞋、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或赤膊作业者,罚50元/次。 13.楼层内烧火取暖或用碘钨灯取暖者,罚100元/次。

14.文明施工或活完场地清做的差的,如外架上杂物堆积或现场杂物堆或斗车、搅拌机等机械每天用后不清理或悬挂物标语、安全网等不整理的、施工道路脏、乱、高低严重不平,各类材料堆码不整齐的,罚100~2000元/处。

15.破坏成果保护的,任意浪费材料的,台砂浆示用变硬,砖任意打碎,涂料、油漆乱倒等视情节轻重,罚50~200元/次。

16.在楼内或脚手架上追逐打玩的,罚50~100元/次。

17.氧气、乙炔瓶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保持距离,用后不及时归库、夏天不做好防晒措施以及动火作业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罚50~200元/次。

18.外来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处罚被访人员100元/次。

19.一线作业人员年龄应在18~50岁之间,不符合此规定的不得在施工现场上班,否则罚100元/人/次。

20.如果违反《职工入场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将处罚50~500元/次。 2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3~10倍处罚:

1)不配合检查人员检查,态度恶劣。 2)对同一违章行为,屡教不改。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4)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

5)安全生产周、百日无事故安全活动期间违章。 6)市、区安检站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 二、用电安全

1.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拖地或用电线直插开关或保险或插座的,罚50元/次。

2.电线破皮、老化、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的或用不符合施工用电线的,罚100元/次;并没收不合符规定的电线。

3.开关箱内存放其它物品的或移动开关箱使用后不收集或一个插座一个开关同时接两个电器的,罚50~100元/次。

4.违章使用碘钨灯并且电线拖地的,罚100元/次,同时没收。

5.电路或电器出现故障,私自维修或处理(无维修电工上岗证)的,罚50~200元/次。

6.对电箱、电杆、变电设备、电锤等用具污损可明知有电器也在其旁堆放或搭设不应有物品造成损失的,除按情节轻重100~500元/次罚款外,另送公司处理。

7.每天班后没对电器设备和线缆清理回库房的,项目部安排人员帮其清理并收取服务费100~200元/次。

8.电器设备在雨天或潮湿环境中没有防护措施的,罚200元/次。 9.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接线板的,罚50元/次。

10.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眼或直接从保险盒内接线的,罚50~100元/次。

11.违反JGJ46—2005规定,一闸多机,在一只漏电开关下,并联接几路线,罚100~200元/次。

12.缺少二级漏电保护,或把连接设备的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的上桩头上,罚100元/次。

13.电箱内罩壳烧坏、缺损或罩壳上固定螺栓脱落,打滑,造成带电的桩头裸露在外,不及时更换,继续使用,罚100元/次。

14.宿舍内违章用电加热器及其它电动器具的,罚100~300元/次。

15.严禁购买“三无”电器产品,一经查时做没收处理并罚100~300元/次。 三、机械安全

对下列违反机械设备及中小型机具管理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一)塔吊

1.保险及限位装置失灵。

2.使用报废钢丝绳,或钢丝绳表面锈蚀严重的。 3.绳卡不符合规范,吊(索)具配备不合理。 4.无证上岗,不持证或持无效证上岗。 5.违反“十不吊”规定的其中一项。

6.在塔吊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不到位或指挥信号不明确的。

7.塔机的安装、顶升、降节、拆除由非专业队组负责,或无统一指挥及可无技术和安全人员监护下进行。

8.塔机安装完毕,未组织验收或虽经验收但不合格、未挂上设备技术性能牌、验收合格牌、上岗人员牌,擅自使用的。

9.塔吊无铜牌和IC卡管理,机械无检测验收合格牌的应暂停使用。

(二)施工电梯

1.电梯上、下行程限位器、二侧梯笼门的限位器失灵。 2.无证上岗,不持证或持无效证上岗。

3.施工中载人载物超出施工电梯规定的人数及重量,或超出梯笼范围。

4.工作之后机械操作人员离岗时,未将梯笼降至底层,或各控制开关未拔到零位,或未切断电源,关锁门窗和电闸箱。

5.作业中电源未切断,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或作业过程中,以碰撞行程限位开关方法自动停车。

6.电梯司机未正确指挥人员乘坐电梯,有人员紧靠电梯门的。 (三)木工圆盘锯

1.锯片上方无防护罩。

2.锯片连续缺齿超过两个,裂纹长度超过2cm。 3.传动部位无可靠的防护罩或挡板。

4.将倒顺开关作为单向点动开关使用,或无漏电保护,或机架无保护接地。 5.室外作业没有搭设机械棚子。 (四)钢筋机械

1.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

2.外露防护部位无防护罩,钢筋冷拉作业区、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 3.机体无良好的保护接地。

4.下班后,成品堆放不整齐,场地混乱,电源未切断,电箱未锁好。 5.剪切多根钢筋时,不符合机械性能范围。

6.切断料时,手和刀片之间的距离小于150mm,切断小于400mm钢筋时,无套管或夹牢措施。

7.弯曲机芯轴直径不符合钢筋直径的2.5倍要求。 8.室外作业没有搭设机棚。 (五)电焊机

1.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接线处无有效的防护罩,二次线不使用线鼻子,或一次侧线使用橡皮电缆长度超过5m。

3.配线乱拉乱搭,焊把绝缘性能差,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 4.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无专用电焊机开关箱。 (六)手持移动电动工具

1.防护罩壳不齐全或无效。 2.橡皮电线有破损、接头。

3.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大于30m,移动工具引线长度大于5m,随意接长电源线。 4.使用l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没有有效的接零保护。 (七)其它

1.机械应定人、定岗,无证操作机械的,罚50~200元/次。

2.对自己操作的机械不保养、不清理或发现有机械故障不及时报修的,罚50~100元/次。

3.班前、班后对设备不检查或操作设备时与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罚50元/次。

4.井字架、龙门架、电梯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没有关闭安全门以及吊篮乘人等,罚50元/次。

5.自备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经指出后未整改的,项目部有权暂停使用并罚100~300元/次。

6.操作机械的人员没有佩戴或没有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罚50~100元/次。 7.以上违章造成的严重安全事故的报送公司处理。 4) 纪律违章处罚规定

1 .上班时间,班组长和作业队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若不在场,罚500元/天。 2. 作业队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不参加项目部工程会议和交底会议的,罚200元/次;迟到的罚50~100元/次。

3. 全体职工大会或交底会议作业人员不及时参加或不参加的,罚20元/人。 4. 操作工人、班组长、作业队管理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不服从管理的,罚200~1000元/次。

5) 生活后勤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职工生活及职工宿舍管理,使项目内有安全舒适的生产及生活环境,从而保持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目标: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特此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宿舍管理

1. 进场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件由作业队统一到项目部后勤处登记造册. 2. 实行室长负责制:严禁赌博,打架斗殴及男女混居。 3.实行定人定铺:严禁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4.职工宿舍严禁私拉乱接以及蒸煮食物及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5.必须实行室长责任制及卫生值日制度,保持窗明地净。 6.严禁乱倒垃圾及脏水,禁止随地大小便。

7.每星期对职工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对卫生差的宿舍进行处罚,对搞的好的宿舍进行奖励,奖罚分明。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二)后勤管理

1.后勤管理:在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及安排布置下,以高标准严要求对本项目的后勤进行管理。必须管理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要求,不留后窜,才能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立于不败之地。

2.监督食堂:经常听取征求职工意见,不断地提高及完善食堂服务质量,认真搞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及食堂卫生,搞好食堂食品留样工作、采购记录工作,监督采购食品,以及出售食品,防止食物中毒,根据职工对食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断地改善花样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尽量满足职工需求,以便配合项目部搞好施工生产任务,为达到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奖罚制度

1.严禁打架斗殴:若发生罚2000元 /人/次,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男女混居:若发生罚200元/次,并清除出场。

3.严禁私烧电器以及私用电饭煲、电炒锅、电炉、简易烧水器,若发生罚200~500元/次,并没收电器永不退还。

4.严禁损坏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包括玻璃、床铺、活动房板等公共设施)。 5.严禁点长明灯,长流水,若发现点长明灯、长流水,罚50元/次。 6.严禁乱倒饭菜,乱泼污水。若发生罚20~50元/次。

7.室内卫生:每天必须被子叠放整齐,东西摆放整齐有序,碗柜及用具搽洗干净,地面打扫干净。若职工不叠被子请人叠5元/床服务费,若卫生不打扫罚50元/次。

8.实行门前三包区:若清扫垃圾堆放在门前罚20元/次。

9.宿舍内没经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的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否则罚100元/人。 10.宿舍内严禁传播淫秽光盘和淫秽书刊,否则罚100元/次。 11.对搞的好的班级房间进行奖励100~200元。 6)

办公区管理

1. 办公楼结构坚固,办公室门、窗完好,并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门锁完好。

2. 档案材料、电脑等注意防盗,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不得堆放在办公室过夜。 3. 办公区应随时搞好保洁工作,保持窗明地净,办公室桌椅安放整齐,资料文件放置有条不紊。

4.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锁好保险箱,橱柜和办公桌。 二、严禁闲散人员在办公室来回走动和高声喧哗,聊天。 7) 保卫人员管理

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保卫人员必须做到遵守国家及当地人民政府的法令法规,最主要的是负责看守好企业及项目部财物,以及防火防盗工作,并做好进出材料的登记工作,保障企业内部有一个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此特订出以下措施:望全体保卫人员遵守并执行。

1. 严禁保卫人员徇私舞弊,监守自盗,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 严禁上班时间喝酒,离岗,睡觉。违者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并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0元,如发现三次以上违规,做退场处理。

3. 配合做好材料进出场登记工作,材料进场,送货驾驶员必须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并记好送货单号码,及时交项目部领导,同时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

4.积极配合项目部迎接各级部门的各种检查,以及各种验收工作,为公司及项目部争得荣誉而努力奋斗。

5.交接班必须清楚,签字为准,上不交清下不接班。 6.如抓获小偷及犯罪分子,根据数额大小进行奖励。 8) 作业人员管理

应严格按照工程劳务(动)合同执行,同时作业队管理人员不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安排,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应付了事的,罚200~1000元/次

职工入场管理规定

一﹑治安消防类

1. 自觉遵守廊坊地区、该地段的治安、消防管理条例,积极配合项目部搞好社会综合治理及本项目部自身及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

2. 遵守公司保卫科及公司的治安管理条例及各种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项目部内部次序,讲文明讲礼貌,自觉排队就餐;

4.自觉接受门卫对行李、所带物件的检查,尊重管理,严禁未经允许外带建筑材料; 5.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严禁使用热水棒,宿舍内不能使用100W以上的灯泡。生活及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

6.木工房严禁吸烟或者进行明火作业;

7.现场动用明火明必须使用接火槽,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并配好灭火器; 8.宿舍内严禁吸倒床烟,不准在宿舍内进行烧煮食物;

9.该地区治安管理严格,夜间外出要带好各种证件及早回归,外出时不惹事生非影响本公司、项目部名誉,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

10.进入本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应积极配合项目部办理暂住证及各种证件; 11.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居;

12.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和卖淫嫖娼,严禁传播淫秽录像和刊物; 13.严禁破坏和挪用现场安全和防火设施及器材;

14.作业队要做到看好自己的材物,管好自己的人,锁好自家的门,严禁偷盗他人财物和工地上的东西;

15.在使用氧气、乙炔时必须距离明火不小于10m,存放距离不小于5m,并且要做好防雨、防晒措施,乙炔瓶严禁倒放,瓶阀严禁有油渍,焊枪要有回火装置; 16.破坏现场消防器材的,罚100~200元/次; 17.加强节日期间的人员和财物管理,人员进出施工生活区或者现场应该主动给班组和作业队管理人员书面请假,并告知到什么地方去,什么时间回来等必须讲清楚,便于项目部和作业队跟踪管理;

18.遇到社会治安问题及时找项目部进行解决,不能强行蛮干,违背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二、安全类

1.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佩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未经允许严禁动用和玩弄现场机电设备;

3.现场安全标志、“四口、五临边”防护,严禁任意拆除挪作它用等;

4.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对所有的安全设施、登高用的架板、高凳、安全“三宝”等都要经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窜必须先排除后施工;

5.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并不准私拉、乱拉、乱接电线,地面潮湿电线应附墙或架空,所有的用电器具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和拆除,在潮湿或深坑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严禁使用碘钨灯进行照明和取暖;

6.冬天施工时要做好防寒保暖措施,对工作面上的霜、雪、冰、淤泥等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7.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带钉易滑的硬底鞋;

8.高处作业不得向上或向下抛掷任何工具材料等,工具要放置平稳,并在房屋四周做好防护棚以防落物伤人;

9.各工种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架工、焊工、机械操作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

10.坚持“三不伤害”,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违章作业,不接受违章指挥。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要及时进行制止;

11.各种机具设备的接地、接零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按照“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进行用电,电箱设置的高度位置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做好电箱的清洁保养工作,雨天施工时要做好防雨措施;

12.使用的中小型施工机具必须坚持定人、定机,经岗位培训后,方可作业; 13.所有机械装置的限位装置、离合器、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灵活并搞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14.施工现场严禁打闹追逐;

15.作用龙门架和井字架时应及时关好安全门,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在吊篮没来之前严禁把楼层防护门打开进行张望;龙门架和井字架严禁乘人;

16.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勤检查。如发现有断裂损坏或超出规范的必须立即更换,严禁超重起吊、提升;

17.积极配合项目搞好各种安全检查及安全培训工作; 18.施工现场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19.在使用过程中,电线必须架空或附墙,严禁直接与钢筋或钢管脚手架接触,须移动机电设备时必须停掉电源。电线过马路时要做好防护措施;

20.电焊机必须要配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和单独的开关箱,焊把线接头不能超过三个,接零线严禁用钢筋等进行代替,进出线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21.坚守工作岗位,不酒后上班和疲劳作业; 22.年龄在18岁以下55岁以上的人员严禁在建筑施工行业上班,经医生检查不得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也不能在此行业上班;

23.作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上下班时间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24.严禁在施工中未经允许擅自拆除脚手架的所有防护设施和拉接点; 25.严禁在脚手架上和洞口临边1m范围内堆物; 26.雨天施工要对各种机械做好防雨措施;

27.请班组自觉做好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严格做好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和教育、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

28.施工人员穿越马路或者出入生活区大门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听、二看、

三通过”,严格按照斑马线过马路;

29.严防触电事故、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0.安全管理的目标经过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努力一定能够实现。

三、纪律类

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作息时间,服从项目部的工作调动、安排,不迟到早退;

1.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服从项目的管理,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要认真完成; 2. 积极认真的完成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并做好各工序的穿插、配合;

3. 对质检员、安全员、甲方、监理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当面不得争议,并不得对质检员、安全员、甲方、监理进行恐吓;

4. 严禁旷工,有事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5. 因施工周期短、工期紧,加班加点要正确理解,服从统一安排调动;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司的文件精神要求及规章制度办事,不违法乱纪; 7. 严格按照业主、甲方要求及合同要求完成工程进度。

四、质量类

1. 认真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对每个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认真熟悉图纸,研究施工程序,排好班组作业计划;

2.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结构、使用功能以及质量通病,做到不返工、不浪费;

3. 坚持搞好“自检、互检、交接检、专职检查”制度,严禁质量交叉影响,做好自己或者其他单位的成果保护;

4. 认真熟悉规范,施工操作要点,所有操作程序都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 坚持样板引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交验,每个班组每个操作人员的产品都必须达到要求,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7. 主动接受项目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质量检查,对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造成的损失将追究责任进行处罚。 五、文明施工类

1.认真搞好班组落手材料清理工作,做好材料节约,严禁浪费; 2.各工种所用的材料都必须在指定的场地整齐堆放,严禁乱堆乱放; 3.剩余材料、零星材料及时整理归类,并整理规范,符合标准; 4.夜间施工,严禁在生活区、施工现场大声喧哗; 5.各工种操作部位都必须整齐、清洁,严禁交叉污染; 6.严禁在楼层内大小便,并不得任意损坏或挪用卫生设备; 7.操作完成后,剩余料不准放在楼层内、脚手架上,必须清理下楼,堆放到指定地点; 8.材料堆放、构件堆放,必须挂牌,并保持齐整,不得乱拉乱丢; 9.尊重项目部、监理、甲方代表的监督指导,并及时整改提出问题; 10.搞好宿舍卫生,严禁乱倒杂物,宿舍内摆放整齐、清洁; 11.认真做好活完料净场地清工作,不论任意一项工种当天施工完毕必须把工作面的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并把剩余的材料堆码整齐;

12.积极配合项目保持好文明施工;

13.施工运输道路上的砂浆和灰尘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14.不在生活区乱倒和乱泼污水和脏水;

15.施工现场严禁有积水、污水、淤泥和灰尘;

16.项目的所有员工进出工地必须穿戴整齐干净,对人要有礼貌,树立良好的天力形象。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华升富士达电梯实验塔工地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职责

1、后勤管理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工地全体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6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6:15就餐,管理人员、班长6:45之前到办公室。6:50晨会;7:00正式开始工作。卫生值日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9: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调大声音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

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项目施工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垃圾,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宿舍内、宿舍门口、走廊、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能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嗜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后勤管理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项目部,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项目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附则

1、本规定由四川省宏恩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规定适用于工地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项目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本规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有效。 4、本规定自二零壹陆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四川省宏恩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2013-03-01

经理审批意见:

四川省宏恩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总则

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身素质,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如下条款。

第二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班组长,一经发现,处伍佰元至壹仟元以下的罚款,无视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负相应责任。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要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勤检查,对重要部位每日至少亲自检查两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后窜,并做好安全记录。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不出据安全技术交底,盲目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处伍佰元至壹仟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负相应责任。

第四条班组长或职工个人不服从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排指挥,勿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除违章指挥可以拒绝外﹚,处伍佰元至壹仟元的罚款。

第五条对明知有安全隐窜,故意隐瞒不报或故意制造安全隐患的管理人员﹑班组长或个人,处叁仟元至五仟元的罚款,并终止与用人单位或项目部的一切合同关系,开除本公司或项目部。

第六条故意制造安全隐患造成重大后果的,负相应的责任,处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制造事故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任意拆除和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处叁仟元至伍仟元的罚款。

第八条在施工现场吸烟﹑穿拖鞋或高跟硬底易滑的鞋,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电气作业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统一着装的工地不统一着装的个人,发现一次处伍拾元至壹佰元的罚款。

第九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和不按有关操作规程﹑规定作业,发现一次处叁佰元至伍佰元的罚款。造成一切伤害和损失的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伤害和损失的由违章作业者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故意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群殴,故意制造矛盾和事端﹑挑拨离间。发生一次对主要参与者处贰仟至伍仟元的罚款,间接参与者处壹仟至贰仟元的罚款,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以及由此所引发的一切费用由过错方全部承担,﹙包括后续的一切补偿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在本项目或本工地故意制造矛盾和事端,煽动他人故意闹事,无任何理由进行罢工﹑停工﹑旷工,发生一次处伍佰至伍仟元的罚款,情结严重者开除本项目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无证上岗,随意操作者,处叁佰至伍佰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盗窃现场财物或他人财物者,除赔偿相应价值的财物外,处所盗窃财物价值拾倍至伍拾倍的罚款,盗窃财物金额较大的,构成犯罪的,交由国家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各种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的电缆电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安装,违反规定私自安装的处伍佰元至壹仟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施工作业面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脚手板﹑防护架﹑防护栏﹑防护棚﹑防护网和悬挂各种标识﹑标牌;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随意搭设不合格的简易脚手架,发现一次处伍佰元至壹仟元的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赌博,对主要参赌人员处伍佰元至壹仟元的罚款,间接参与者处叁佰至柒佰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严禁在施工现场高处向下丢掷物体,发现一次处贰仟元至伍仟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造事一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故意损坏和挪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处伍佰至贰仟元罚款。

第二章:工程质量

第一条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要认真把好质量关,质检员应做好质量问题记录,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拿出处理意见,待处理意见出来后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分清责任,属于分项工长﹑班组或相关人员的问题,视质量问题大小处伍佰元至壹拾伍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分别负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明知埋下质量隐患或故意埋下质量隐患隐瞒不报的,视其情节轻重,处壹仟元至伍仟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事故处理完毕后,终止与本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开除本公司。 第三条分项工长﹑技术员﹑质检员﹑班组长和一线工人,应积极配合每一道工序的检查验收工作,听取有关人员的建议和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整改,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延迟整改的,发生一次处叁佰元至伍佰元的罚款。

第四条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相关部门拿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后派专人在项目部管理人员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处理,不及时处理或故意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处理的,发生一次对相关人员或班组处伍佰元至伍仟元的罚款。

第五条钢筋工﹑木工在混凝土施工时,必须派专人看筋﹑看模,及时处理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处壹仟元至叁仟元的罚款。

第六条对质量意识淡薄,无质量意识屡教不改的,处伍佰至伍仟元的罚款。并对当事人停工进行质量意识强化教育,强化教育期间不计报酬。

第七条严格实行和落实“三检”制度,每道工序验收必须由班组长初验,合格后再上报项目分项工长﹑枝术质检部门,项目部分项工长﹑质检员验收合格完后由项目技术质检部门上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应在监理验收时一次合格,未按此程序执行的班组﹑和项目部有关部门,发生一次对相关部门或班组处叁佰元至壹仟元的罚款。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经过强化学习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班组﹑个人应进行更换,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班组不更换的,造成施工进度和质量都达不到要求的,一切损失由班组负全部责任。

第三章:生产进度

第一条各班组在项目经理﹑工长的安排下,认真配备和调整一线作业人员,合理安排劳动力,满足施工安全﹑质量进度需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表实施工程施工进度,只能提前,不得滞后。每一流水段未按工程施工进度表完成的班组处壹仟元至伍仟元的罚款,属于个人原因造成每一流水段未按施工进度表完成的处伍佰元至壹仟元的罚款。

第二条项目经理﹑分项工长﹑班组长应安排好生产进度计划,严格遵守合同工期。属于项目经理、分项工长、班组长安排不当的,造成的每一流水段进度滞后,对项目经理、分项工长、班组长处壹仟元至贰仟元的罚款。

第三条各班组和一线工人应积极配合生产进度的落实,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工程进度,对阻碍工程进度的处伍佰元至贰仟元的罚款。 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有影响生产进度的问题,应主动找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调整解决,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积极及时调整解决,班组或个人不得以此为借口影响工程进度或罢工,对违反此条的班组处壹仟元至叁仟元的罚款,对违反此条的个人处伍佰元至壹仟元的罚款。 第五条由于班组的原因,造成每一流水段工期滞后,发生一次处壹仟元至叁仟元的罚款。如

果在下一流水段将上一流水段拖延的工期赶上,上一流水段的罚款取消。

第六条对无任何理由阻碍生产进度的班组或个人,处伍佰元至伍仟元的罚款。严重者驱逐出本公司和本项目,造成的进度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如有劳动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不能以此为理由单方面停工或罢工,单方面停工或罢工的处壹仟元至伍仟元的罚款。

第八条各班组应积极配合项目部本工程各项施工进度的落实,确保合同工期。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按质按量提前合同工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的班组给予适当奖励。未在合同工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的班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罚款额的全部罚款由本班组承担。

第四章:文明施工及后勤管理

第一条项目管理人员﹑班组﹑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中所约定的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管理现场,必须达到劳务分包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如未达到劳务分包合同所约定的标准,管理人员负相应责任,班组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条各班组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活儿完料净尽脚下清,现场的周转材料﹑施工中剩余的材料必须及时按规定运到指定的地点分类码放整齐,并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并由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合格。未达到此标准的处贰佰元至贰仟元的罚款。

第三条施工现场统一着装的工地必须统一着装,不能赤臂上岗作业,违者处壹佰元至贰佰元的罚款。

第四条生活区﹑职工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宿舍应做到统一“三条线”,及﹙被子一条线﹑毛巾一条线﹑鞋子一条线﹚,宿舍应建立清洁卫生值日制度,由本宿舍人员轮流打扫,保持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未按此标准做到的班组或个人,发现一次处壹佰元至伍佰元的罚款。 第五条不能随意进出食堂操作间和库房,开饭时间按顺序排队以次序进行,对随意进出食堂操作间或库房﹑乱倒饭菜﹑开饭时间不按顺序排队的处伍拾元至壹佰元的罚款。

第六条遵守食堂开饭时间,因作业时间与开饭时间有冲突的情况下,由分项工长或班组长提前给食堂炊事员打招呼,预留好饭菜。开饭时间已过,无任何理由,以此故意闹事的处壹佰元至伍佰元的罚款。

第七条严禁在宿舍内乱支小灶开火做饭,发现一次处伍佰元的罚款。

第八条严禁随地大小便﹑骂人和现场一切不文明的现象,违者处伍拾元至贰佰元的罚款。 第九条严禁在生活区﹑宿舍﹑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电气设备和电线,如确需接电气设备,必须

上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争得同意后,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后,由项目安排专业电工接电安装。私自私拉乱接电气设备和电线的处贰佰元至伍佰元的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经现场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留宿,并报保卫人员备查,违犯此规定处壹佰元至贰佰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在建建筑物内不得兼做宿舍,特殊情况下必须征得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同意,在确保符合各项规定的前提下,方可安排临时住宿,违者处叁佰元至伍佰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严禁躺在宿舍床上吸烟,违者处伍拾元至壹佰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穿奇装异服或过余破烂的服装,违者处伍拾元至壹佰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 食堂管理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略有节余的原则。当天透支100元以上的,食堂负责人罚200元,炊事员罚100元,透支部分由食堂负责人员全赔。

第十五条 食堂人员不允许把生菜回给干部职工,回一次罚100元;食堂人员如利用方便帮助他人煮饭菜的罚当事人100元;非食堂人员与食堂人员一起在食堂吃饭或看到熟人打饭菜少收菜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

第十六条 食堂一律采取管帐不管钱,粮油菜全部过磅,虚报贪污双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工地。

第十七条 把好食堂卫生关,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操作时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口罩;发现随地吐痰,切菜卖菜时抽烟等其他不符合卫生制度的行为,发现一次即给以50元罚款。

第十八条 食堂人员报务态度端正,待人礼貌、说话和气,尽量做到饭菜可口有味,保证天天热水、开水供应,没有开水、热水,当天责任人罚50元。

第十九条 为方便职工,以食堂为单位,设置便民服务部经营烟酒日用品等,原则上不能高于市场价格;负责小卖部人员,报酬为同等级工种的90%,小卖部所经营的品种一律不赊胀;造成损失责任人负责。

第二十条 职工进食堂勒索炊事员不收饭菜票,事后不汇报,发生一次罚炊事员200元,第二次罚500元,继续下去者开除;对该职工的应付饭菜票3倍票价追回,二次重犯者开除。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食堂还添置一切炊具不得擅自购买,一律统一调配。

第五章:其他

第一条故意制造一切不和谐的声音,有损本公司﹑项目部的名誉,除说服教育外,处贰仟元至伍仟元的罚款,严重者开除本公司。

第二条如遇上级部门检查,以此故意闹事和诽谤给本公司或项目部名誉造成损失的,处贰仟元至伍仟元的罚款,终止与本公司和本项目部的一切合同关糸,清除本公司和项目部。 第三条故意损害集体财产和他人财产,除赔偿相应价值的财产外,处过错人损害财物价值贰倍至叁倍的处罚。

第四条甲方﹑监理单位给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班组或个人开出的任何罚款单,无论管理人员﹑班组或个人,本项目部在相应的基础上给予甲方﹑监理单位罚款两倍的处罚。

第五条无论是甲方办公室还是本项目办公室﹑财务室﹑食堂﹑库房不得随意进入,违者处壹佰元至贰佰元的罚款。

第六条晚上不加班的班组和个人必须按规定时间睡觉,夜间加班的班组和个人在十点后,无论是生活区﹑职工宿舍还是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喧哗和故意制造噪音,影响他人和居民休息,违者处壹佰元至贰佰元的罚款。

第七条无论是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或职工个人,有事外出必须向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请假,项目部管理人员有事外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班组长必须向工地主管工长请假,职工个人必须向班组长请假并由班组长上报给本工地主管工长,并有相应的请假条,并征得项目部主管工长和相应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违者处贰佰元至伍佰元的罚款。 第八条建筑行业禁止使用的人员或人员病史,项目部各分管工长﹑班组长须

认真了解,本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主动向项目部说明情况,班组长应认真了解本班组职工的身体和健康情况,如有建筑行业禁止使用的人员或人员病史应立及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妥善解决,故意隐瞒不报的班组或本人,发现一处壹仟元至伍仟元的罚款,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或本人负全部责任,本项目部概不负责,一经发现立即驱逐。 第九条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乱写乱画或任意涂改和损坏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的各类板报﹑标牌﹑标志的行为,处伍佰至壹仟元罚款。

第十条管理人员﹑班组长应保证二十四小时通讯设备畅通,工地随时能联系到,如有事不能联系上的,或遇工地有事故意关闭通讯设备的至使工地联系不上的,处伍佰至壹仟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违反一次罚款壹佰元。

第十二条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调大音量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 晚23:00

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违反者一次罚款壹佰元。

第十三条 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不得任意入住,发生一次罚当事人贰佰元。

第十四条 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严禁男女混住,违反一次罚款伍佰元。 第十五条 入住员工严禁带非项目施工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发现一次罚款贰佰元。 第十六条 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第十七条 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发现一次罚款伍佰元。

第十八条 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垃圾,保持室内卫生。发生一次罚款壹佰元。

第十九条 不得在宿舍内、宿舍门口、走廊、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发现一次罚款贰佰元。

第二十条 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未按轮值表值日者,一次罚款壹佰元。

第二十一条 换洗衣物、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发现一次罚当事人壹佰元。 第二十二条 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发现一次罚款伍佰元。 第二十三条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乱倒者发现一次罚款壹佰元。 第二十四条 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如发现太脏,一次罚款壹佰元。 第二十五条 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除说服教育外,严重者开除。

第二十六条 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发现一次罚款伍佰至壹仟元,严重者开除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的,罚款壹仟元,对破坏的物品或设施按原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发现一次罚款贰仟元,并开除。 第二十九条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工地。 第三十条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开除本工地。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9q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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