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件供方管理规定(新)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1-23 18:3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编号:M/0138-08-07-3-05 修订状态:A/0 修订日期:/ 文件名:备品备件供方管理规定

批准: 王新霞 人力资源部审核:蒋志刚 部门审核:张桂林 编写: 乔彦强 编号:M/0138-08-07-3-05 修订状态: A/0 青岛啤酒榆林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标准 发布日期:2013.05.25 修订日期:/ 路径:管理标准/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标准/备品备件供方管理规定/三级文件/02/生产部 题目:备品备件供方管理规定 1. 目的 通过制定并实施本规定,对供方进行综合评定及管理考核,提升供方绩效,稳定供应商队伍,保证备件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五金、备件供方。

3. 职责 3.1供方评定小组

3.1.1 职责 供方评定小组对供方进行综合评定,为采购提供依据,对供方进行管理考核。 3.1.2 组成 生产部部长、备件采购员、工程部部长、设备管理员、各使用部门部长、设备

管理员组成,由生产部部长牵头,备件采购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2批准生效

3.2.1供方年度综合评定:由各部门车间维修及使用人员反馈、使用部门备件管理员共同评分后交使用部门部长、生产部部长评定。

3.2.1备件采购员汇总年度得分并做评述,经生产部部长审核、工程部部长、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程序内容 流程 关键控制要点说明 点 1.1要求 1.1.1每一年对供方进行一次综合评定。 1.1.2每年备件采购员汇总年度得分并做评述报公司领导审批。 1.2.年度供方等级综合评定按《备品备件供应商评价表》设定的评定标准执行。 1.3.1各使用部门分别按《备品备件供应商评价表》进行评分,对于相同供应商在多个部门供货的分分部门进行评分。 1.3.2年度等级评分得分为各部们年综合评分的平均值。 1.3.3根据供方年度评定得分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为优秀供方(120~100 分),B 为普通供方(100~80分),C 为合格供方(80~60 分),D 为待合格供方。(0~60 分)。 1.2标准 1.供方评定 1.3评定结果 1-3

编号:M/0138-08-07-3-05 修订状态:A/0 修订日期:/ 文件名:备品备件供方管理规定

1.4.1年度综合评定结果处理 1.4.2对各部门综合评定低于60分的供方,应按照实际需求(专用设备、特种设备或指定代理商)协商提高供货质量或立即停止供货,直接列为淘汰供方并取消下年度供货资格。 1.4.3对年度综合评定低于70分的供方,必须通报其限期整改,对连续2次综1.4结果处合评定低于70分的供方,应立即停止供货列为淘汰供方并取消下年度供货资理 格。 1.4.4年度评定结果处理 1 对于年度等级评定为A、B 级的供方,在下年度供货时予以优先选择; 1.4.5评定为C 级的劣势供方需在下年度上半年进行供货试用,如综合评定得分低于70分的,应立即停止供货列为淘汰供方并取消下年度供货资格;如综合评定达到75分以上的可评定为合格供方,签订年度购销协议。 1.4.6评定为D 级的供方列为淘汰供方,取消下年度供货资格。 2.1年度备品备件采购合同标准 2.1.1年度累计采购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供应商,与其签订年度《备品备件采购合同》,并按供方评定标准进行评定监督管理。 2.1.2对于单笔采购金额高于十万元的供方,与其单独签订《备品备件/设备采购合同》,需要预留质保金的需在合同内注明,并按供方评定标准进行评定监督管理。 3.1.1建立供方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及监督检查,供方档案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a) 供方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企业性质、年检后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方资质材料; b)经评定生效的《备品备件质量反馈表》; c)经评定生效的《备品备件供应商评价表》(新增供方除外)。 2.年度备品备件采购合同 3.供方档案 3.1供方档案管理 4.新增供方 4.1.1选择条件及范围: a)为补充被淘汰供方,具有行业相应供货资质的; b)新增设备及备件的生产厂家或指定代理商; c)特种设备、专用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指定代理商。 4.1.2新增供方审批流程 4.1新增供a)新增供应商由采购员填写《备品备件新增供应商申请表》报生产部部长、方的选择、工程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审批流程b) 车间特种设备、专用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指定代理商需要新增时,由车间及评定办设备主管员提出报生产部采购员走《新增供应商申请表》流程进行审批。 法及 c) 所有审批流程完毕后将《新增供应商申请表》及新增供方相应资质在财 务部进行备案。 4.1.3评定办法 对新增供方提供半年的供货试用期,如半年综合评定得分低于70分的,应立即停止供货列为淘汰供方并取消下年度投标资格;如综合评定达到75分以上的可评定为合格供方,签订年度备品备件采购合同。 5. 相关文件与记录 07-B-046-A《备品备件供应商评价表》

M/0138-08-07-5-01A《备品备件新增供应商申请表》 M/0138-08-07-3-02F01A《备品备件质量跟踪反馈表》

2-3

编号:M/0138-08-07-3-05 修订状态:A/0 修订日期:/ 文件名:备品备件供方管理规定

修改摘要 修改状态栏

修改条款号 修改人 修改日期 3-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8c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