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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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广大06级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根据天津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0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男性,年龄小于24周岁(含)。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5日至6月15日;此次报名采取学生自行到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女生需要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进行报名,确定入伍后再到学校补办相关手续),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公网网址为:99848c294b73f242336c5ffe,教育网网址为:99848c294b73f242336c5ffe。学院武装部开通咨询电话:022-********。

三、预征程序

1、学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也可以登陆我们学校的网站(99848c294b73f242336c5ffe)和我院就业信息平台(99848c294b73f242336c5ffe/job/)进行相关政策的了解;

2、登陆学信网(99848c294b73f242336c5ffe)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99848c294b73f242336c5ffe)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

5、6月15日-30日,学院会同宝坻区武装部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检初检和政审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

6、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按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事部门上报就业方案并办理派遣手续,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冬季征兵开始前持《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优惠政策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各种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名学生每年补偿的学费最多不超过6000元(本科毕业生最多不超过24000元)。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7c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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