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民航机场部分

更新时间:2024-04-23 11:1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目 录

第一篇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

1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本规定 1.1 民用机场类别

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标 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

2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

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 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 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 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 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 2.7 民用机场飞机库防火要求 2.8 民用机场排水系统和污水系统 2.9 民用机场环境保护和周围土地使用 3 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 3.1 民用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3.2 民用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和清除 3.3 民用直升机场目视助航设施

第二篇 民用机场道面结构设计

1 民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设计 1.1 设计参数

1.2 结构层组合设计 1.3 道面分块设计

1.4 道面接缝设计和接缝材料 1.5 旧混凝土道面上加铺层设计 2 民用机场沥青混凝土道面设计 2.1 道面结构层组合与材料组成 2.2 设计参数

2.3 道面结构分层设计 2.4 沥青混凝土加铺层设计 2.5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设计 2.6 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2.7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设计

第三篇 民用机场工程施工及验收

1 民用机场沥青混凝土道面施工 1.1 材料

1.2 沥青混凝土道面施工

1.3 沥青混凝土道面不停航施工

1.4 质量检查

2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 2.1 灯具及标记牌的安装及验收 2.2 灯箱及灯盘的安装及验收

2.3 隔离变压器及熔断器的安装及验收 2.4 灯光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

2.5 调光柜、计算机监控拒、升压变压器的安装与验收 2.6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调试 2.7 目视助航标志的施工及验收

第四篇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1 供油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规模2 库址和加油站选择3 油罐区 4 泵站

5 收发油系统6 飞机加油系统7 工艺设备 8 输油管线

9 油罐与管线的防腐10 综合检测设施11 消防设施12 环境保护13 电器装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建设部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共同编制,发市的。本《强制性条文》中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覆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领域。 本《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 本《强制性条文》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 本《强制性条文》发布后,被摘录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继续有效,两者可以对照使用。所摘条文的条、款、项等序号,均与原标准相同。 本《强制性条文》发布后,每年集中修订和补充一至二次,有关信息将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及时发布。今后,新制订和修订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在报送报批稿时,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在备案时,均应同时报送本 为了便于随时置换和插入内容有改变的页张,码为1—2—1 本《强制柱条文》司标准资质处反馈

{强制性条文》中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条文。,余类推。

(民航机场工程部分(北京东四西大街

(以下简称本

)155号,由前 言

)是根据建设部建标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审查后,

全书均按章独立编排页码。D编100710)。

[2000]31由建设部审定第一篇第2 《强制性条文》号文的要求,例如,章的页~18由民航总局机场司主编。执行中所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向该

二OOO年十月三十日

第一篇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 1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1.1 民用机场类别

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用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分线机场。(MH5002)

1.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MH5013) 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MH5001)

飞行区指数I: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 表1.2.1-1

飞行区指标II: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B、C、D、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1.2.1-2确定。 飞行区指标II 表1.2.1-2

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如表1.1.2(MH5002)

旅客航站区指标 表1.2.2

注:旅客航站区指针按规划目标年的旅客吞吐量范围而确定

A、所示。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MH5002)

1.3.1 机场总体规划应以航空业务量预测为基础。

1.3.2 航空业务量预测年限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 2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2.1.1 机场场址选择应根据全国与地区机场网布局并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按照民航总局68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进行。

2.1.2 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址空域应满足机场规划空域的要求。与相邻机场的间隔距离应符合MH5002规范第9章第9.4节的规定。位于空中禁区和限制区附近的机场,离。

2 场址净空或经处理后的净空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如仍有局部不能满足要的,应进行航行方面的专门研究。 3 场址应避开气象条件不良地区。 4 场址地域应满足飞行区所需要的几何尺寸和构形的要求,地段的要求。

5 机场场址应远离候鸟群的习惯迁移飞行路线和吸引鸟类聚集的地区。 6 场址与易燃易爆、产生大量烟雾以及电磁干扰等设施应根据有关要求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2.1.3 场址在为社会服务及环境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址地域范围应尽可能满足所服务城市和地区航空业务量发展的最大需求所需要的机场建设规模。

2 场址与所服务城市的距离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障情况确定。

3 拟建机场的起落航线与起飞着陆程序一般不宜飞越城市上空。越的高度和地域范围。 4 跑道方向应避让学校、医院、精密仪表研究机构或工厂以及人口稠密的居民区等超声敏感设施,并符合国家有关的噪声环境标准。 5 机场建设应与当地城镇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相互协调。 6 机场场址应与地区无线通信网站规划相协调。2.1.4 场址在减少工程投资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址应选择在地形、地势、地质等有利的地段;尽可能利用荒地、劣地、拆迁少的地区等。 2 场址应尽可能避开地质不良地段。 3 场地应尽量结合了用附近的道路、近的地方建筑材料和工业材料。2.1.5 应按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预选2.1.6 应按机场场址选择的一般规定及场址基本条件对可能场址进行综合比较,并做出技术经济分析。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2.2.1 跑道

1 跑道方位和条数应使使用该机场的飞机的机场利用率不少于 2 主跑道的长度应满足使用该跑道的主要设计机型的运行要求,图表,按预测航程计算的起飞质量、算,选择最长的跑道长度。 3 跑到宽度应不小于表

跑道宽度(m)应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机场与禁区和限制区边界间的距

同时也应满足机场导航台站和助航灯光

拟定的机场跑道方位、

供油设施及城市公用设施的现有条件及发展规划,

3个(含)以上可能场址。 MH5001) 机场标高、机场基准温度、跑道坡度和跑道表面特性等数据进行计

2.2.1中规定的值。 2.2.1

MH5001)的有关技术要求。

地面交通及公用设施的保必要时,应与有关当局协商允许飞 充分利用就 95%。 根据主要机型的性能手册中的有关

*注:飞行区指标I为1或2的精密进近跑道的宽度应不小于30m。

4 跑道强度应能满足使用该跑道的飞机的运行要求。当飞机等极号(ACN)等于或小于道面等级号(PCN)时,能在规定胎压和飞机的最大起飞质量的条件下使用该道面。

当飞机等级号(ACN)大于道面等级号(PCN)时,在满足下述条件可有限制地朝在运行: 1) 道面没有呈现破坏迹象,土基强度未显著减弱期间;

2) 对柔性道面,飞机的CAN不超过道面ACN的10%;对刚性道面或以刚性道面为主的组织道面,飞机的ACN不超过道面PCN的5%。

3) 年超载运行的次数不超过年总的运行次数的5%。

5 跑道表面必须具有良好的摩阻特性。跑道表面的平均纹理深度应不小于0.8mm。跑道表面应具有良好的平坦度。对跑道表面,用3m直尺测量时,直尺底面与道面表面的最大空隙应大于3mm。 2.2.2 升降带

1 飞行区内必须设置升降带。升降带应包含跑道及停止(当设置时) 2 升降带的长度

升降带应自跑道端、当设置停止道时应自停止道端向外至少延伸入下举例: ——飞行区指标I为2、3或4,60m;

——飞行区指标I为1并为仪表跑道,60m; ——飞行区指标I为1并为非仪表跑道,30m。 3 升降带宽度

升降带宽度应不小于表2.2.2-1中的规定值。

升降带宽度(自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向每侧延伸)(m) 表2.2.2-1

4 升降带内的物体

除了为保证飞行安全所必须的并符合易折要求的助航设备外,升降带下列范围内不应有任何危及飞行安全的固定物体:

1)飞行区指标I为4和飞行区指标II位F的I 、II 、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77.5m以内。

2)飞行区指标I为3或4和飞行区指标II位F以下的I 、II 、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

两侧各60m以内;

3)飞行区指标I为1或2的I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45m以内。 当跑道用于起飞或着陆时,升降带上述区域不得有运动的物体。 5 升降带的平衡

升降带平整的最小范围(自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向每侧延伸)(m)表2.2.2-2

2.2.3 跑道端安全区

1 飞行区指标I为3或4机飞行区指标I为1或2并为仪表跑道时,必须在升降带两端设置跑道端安全区。

2 跑道端安全区的尺寸:

1)跑道端安全区必须自升降带端向外至少延伸90m。

2)飞行区指标I为3或4的跑道端安全区宜自升降带端向外延伸240m;奉行区指标I为的跑道端安全区宜自升降带端向外延伸120m。

3 跑道端安全区内对飞机构成危险的物体,应尽可能移去。 2.2.4 滑行道和滑行带

1 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宽度应不小于表2.2.4-1

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的最小宽度(m) 表2.2.4-1

2 滑行道与跑道、其它滑行道以及物体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2.2.4-2中的规定值。

滑行道的最小间距(m) 表2.2.4-2

或2

1

2.2.5 机坪

机坪停放飞机的净距应不小于表2.2.5中的规定值。 机坪停放飞机的最小净距(m) 表2.2.5

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

2.3.1 为保障飞机的起降安全,规定了几种障碍物限制面(见图2.3.1-1和图2.3.1-2)用以限制机场及其周围地区障碍物的高度。

2.3.2 进近跑道和起飞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应符合表2.3.2-1和表2.3.2-2的规定值。 进近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 表2.3.2-1

注:a.除另有注明者外,所有尺寸均为水平度量,单位为米。 b.可变的长度(见MH5001规范5.1.3) c.距升降带端的距离。

d.或距跑道端距离,两者取其小者。

e.飞行区指标II位F时,该宽度增加到155m。 起飞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m)和坡度 表2.3.2-2

注:a.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尺寸均为水平度量。

b.设有净空道时,如净空道的长度超出规定的距离,起飞爬升面从净空道端开始。

c.在仪表气象条件和夜间目视气象条件飞行,当拟用航道含有大小15度的航向变动时,采用1800m。

d.如已存在的物体没有达到2%坡度,或飞机的性能要求较小的坡度时宜将起飞爬升面的坡度适当减小或维持原有的无障碍无限制面,并将总长度作相应的调整,使其末端达到300m的高度。 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

2.4.1 跑道地面标志必须为白色,滑行道标志和飞机机位标识必须为黄色。 2.4.2 机场地面标志

1 跑道的每一端必须设置跑道号码标注。

2 跑道必须设置跑道中线标志。

3 跑道入口处必须设置跑道入口标志。 4 跑道应设跑道中心园标志。

5 仪表跑道的每一个进近端应设瞄准点标志。 6 精密进近跑道的接地带必须设接地带标志。 7 跑道应设跑道边线标志。

8 滑行道及机坪滑行道应设滑行道中线标志。

9 滑行道上滑行的飞机或行驶车辆突出障碍物限制面或干扰无线电助航设备时,在该滑行道上必须设立跑道等待位置标志。

10 在跑道等待位置处必须设置跑道等待位置标志。 11 在中间等待位置和毗邻滑行道的远距除冰坪的出口边界上应设中间等待位置标志。 12 跑道、滑行道或其一部分关闭时,应在其两端设关闭标志。 13 在有铺砌面的机坪和除冰坪设施内规定的飞机停放位置上应设飞机机位标志。 14 在需要规定出机坪上为飞机服务的车辆和其它设施的停放地区范围或行人步行通道时应设机坪安全线。

15 所有道路在进入跑道处必须横跨道路应设置道路等待位置标志。 16 在未设有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跑道入口以内,应设 17 滑行道、等待坪、停机坪的道肩以及其它非承重道面,如与承重表面区别不明显时,应在相接处设滑行边线标志。

2.4.3 机场灯光系统 1 进近灯光系统 1)简易进近灯光系统使用的非精密进近跑道应设 2)I 3)II 2 目视进近坡度指数系统 1)设有助航灯光的跑道的进近端应设目视进近坡度知识系统,其它机场在条件许可时也可也应设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2)飞行区指标I为3或4的跑道使用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应为 3 跑道引入灯光系统提供目视引导的机场应设跑道引入灯光系统。 4 跑道边灯 5 跑道入口灯和入口翼排灯 1)设有跑道边灯的跑道必须设置跑道入口灯。 2)当需要加强显示精密进近跑道的入口时,或当非仪表跑道和非精密进近跑道因入口内移未设有入口灯时,应设入口翼排灯。 6 跑道末端等 7 跑道中线灯种情况下均应设跑道中线灯。 1)拟在跑道视程低于 2)拟供高速着陆飞机降落时; 3)跑道边灯之间宽度大于 4)拟供起飞速度极高的飞机使用时。——拟在夜间使用的非仪表跑道应设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II类精密进近跑道应设——II类或Ⅲ类精密进近跑道应设——PAPI、APAPI

I为1或2的跑道使用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宜为——为了避开障碍物、危险地形或减少噪声等目的需要沿某一特定的进近航道

设有跑道边灯的跑道必须设置跑道末端灯。II类或III类精密进近跑道必须设置跑道中线灯。

400m左右时供飞机起飞时;

50m时;

“T”

IPAPI系统。

A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拟在夜间 II、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APAPI系统,飞行区指示 I类精密进近跑道在下列任何一 字标志。

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夜间使用的跑道或昼夜使用的精密进近跑道应设跑道边灯。—— —— 8 接地带灯——II类或III类精密进近跑道必须设置接地带灯。 9 滑行道中线灯

1)拟供在跑道视程小于350m的情况下使用的出口滑行道、滑行道和停机坪滑行道必须设置滑行道中线灯。

2)拟供在跑道视程为350m或较大的夜间情况下使用的滑行道,特别是在复杂的滑行道相交处和出口滑行道上,应设滑行道中线灯。

10 滑行道边灯——准备在夜间使用的未设滑行道中线灯的滑行道和出口滑行道均应设滑行道边灯。

11 停止排灯——在每一个通向拟在跑道视程小于550m情况下使用的跑道的跑道等待位置以及打算实行停止或放行控制的中间等待位置上应设停止排灯。

12 中间等待位置灯——在滑行道相交处,除非已设有停止排灯,如需要标明特定的飞机等待界限但不要求像停止排灯那样提供停止或放行的信号的滑行道上应设中间等待位置灯。 13 跑道警戒灯

拟供在以下情况下使用的跑道与每个滑行道相交处均应设跑道警戒灯: 1) 跑道视程小于550m而且未设停止排灯;或

2) 跑道视程在550m于1200m之间而且飞机密度大。 14 机坪照明——夜间使用的各类机坪应设泛光照明。

15 飞机机位操作引导灯——为便于在低能见度条件下将飞机准备地停放在飞机机位上,应在飞机机位标志上设机位操作引导灯。

16 道路等待位置灯——当在跑道视程小于550m的条件下使用跑道时,应在服务于跑道的所有道路等待位置上设置道路等待位置灯。 2.4.4 助航灯光供电 在主用电源停电时,备用电源应实时继续供电。有备用电源供电的助航灯光的种类和允许的最大倒闸时间应符合表2.4.4的规定。 备用电源的要求 表2.4.4

注:a.当障碍灯对于安全飞行至关重要时向此类灯光提供第二电源。 b.当缺乏跑道中线灯时应为1s。

c.如进近飞越危险或陡峭的地形,则应为1s。 2.4.5 滑行引导标记牌

应按飞行区内不同地点的具体功能要求选用一下标记牌: 1 指令标记牌,包括: 跑道号码标记牌;

I类、II类或III类等待位置标记牌; 跑道等待位置标记牌; 道路等待位置标记牌; 禁止进入标记牌。 2 信息标记牌; 方位标记牌; 目的地标记牌; 跑道出口标记牌; 脱离跑道标记牌;

VOR机场校准点标记牌。 2.4.6 障碍物的标志和照明

1 下列物体均应作为障碍物加以标志(涂漆货架标志物)和照明:

1)距离起飞爬升面内边3000m以内,突出于该面之上的固定障碍物,应予以标志;如跑道供夜间使用,还应予以兆明;

2)邻近起飞爬升面的物体,虽然尚未构成障碍物,在认为有必要保证飞机能够避开它时,应予以标志;如跑道供夜间使用,还应予以兆明;

3)跑道仅今年内边3000m以内,突出于该面或内过渡面之上的固定障碍物,应予以标志;如跑道供夜间使用,还应予以兆明;

4)突出于水面之上的固定障碍物,必须予以标志;如跑道供夜间使用,还应予以兆明;

5)突出于障碍物保护面之上的固定物体,应予以标志;如跑道供夜间使用,还必须予以兆明;

6)在飞机活动地区内,所有车辆和移动物体除飞机均为障碍物,必须以标志;如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使用还必须加以照明;

7)在飞机活动地区内的立式航空地面灯必须予以标志,使其在昼夜鲜明醒目;

8)在表2.2.4-2第11或12栏中规定的至滑行道、机坪滑行道或飞机机位滑行道的中线的最小间距范围内的所有障碍物,必须予以标志,如果这些滑行道或滑行通道在夜间使用则还必须加以照明; 9)在障碍物限制面范围以外的地区内超出周围地面高度大于150m障碍物,除飞经专门的航行研究认为并不构成对飞机的危害,应予以标志和照明;

10)横跨河流、山谷或公路的架空电线或电缆等,如经航行研究认为这些电线或电缆可能构成对飞机的危害则应予以标志对其支持杆塔予以标志和照明。 2.4.7 标志物

1 跑道或滑行道附近的标志物应为易折结构,净距。

2 跑道端安全区前有较大陡坡时,物。

3 飞行区指标I或II的机场上未设滑行道中线灯或滑行道中线标志物的滑行道,物。

4 飞行区指标I或II的机场上,中线标志物;飞行区指标I为道中线标志物。

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2.5.1 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应包括航管、通信、导航和气象设施。各设施的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按民航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2.5.2 他抬管制室通常设在管制塔台内。管制塔台应规划在机场总平面的适中位置,他的视线范围要求能直接目视所有跑道、平行滑行道的道面以及跑道两端的净空。置地面管制席位,或单位设地面管制中心,站坪上运行的飞机。

2.5.3 进近管理室及区域管制室可设在机场内,当设在机场内时可与机场管制塔台合建,也可单独建航管楼。单建的航管楼位置,应考虑与航管雷达、管制塔台以及通信设施之间联系的需要,并应预留足够的发展余地。为安全需要,航管楼一般不应该规划在机场公共设施区域内。2.5.4 机场导航设施规划一般应包括:和仪表着陆系统(ILS)。 2.5.5 航管雷达设施及各导航台站的周围环境应严格符合国家标准(CB6364—1996)以及民航行业标准《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MN/T4003—1996)的规定,并报有关城市规划部门借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备案。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2.6.1 民用机场必须规划消防和救援设施。2.6.2 消防设施的规划应能满足驰救时间规定不超过三分钟。当消防站位置达不到规定的施救时间要求时,应增设消防分站。2.6.3 消防站应设在消防车辆进入飞行区最直接、转弯最少的位置。2.6.4 通信和报警系统规划应满足如下要求: 1 消防站应与空中交通管治塔台、通信系统。

2 机场救援和消防站应与所在城市的消防中心和急救中心设置专用的通信系统。 3 应在机场消防站、消防分站及有关指挥中心设置监控报警系统。2.6.5 机场应急设施应规划在能迅速接近机场飞行区、旅客航站区以及应急运输设备(即救护车、直升

应在跑道端安全区前都破处横跨跑道全宽设置跑道端前陡坡标志未设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或滑行道边标志物的滑行道,3或4的机场上,未设滑行道中线灯但需要加强引导的滑行道,应设滑行MH5002)

对站坪上运行的飞机进行管制,无方向信标台MH5002)

—消防车辆到达机场飞行任何部位的时间为两分钟,最多 机场内任何其它消防分站以及与救援和消防车辆之间设置专用的对旅客航站区代码为NDB)、全向信标台(《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应设滑行道边标志5或其位置应能最大限度地目视

VOR)、测距仪台( 应设滑行道6的机场应设DME)并应低得足以保持与飞机螺旋桨和喷气发动机吊舱的(

机等)的位置。应急救护车辆的停放地点应能迅速到达救援地点。

2.6.6 飞机活动区周边必须规划与机场公共活动区隔离的围栏(或围墙)及其配套设施。在飞机活动区围栏内侧,应规划供公安巡逻车(含中型卡车)使用的巡逻道路。

2.6.7 机场监控区保安监控报警系统应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

2.7 民用机场飞机库防火要求(GB50284)

2.7.1 飞机库应分为三类。其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7.1规定。 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表2.7.1

注: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贴邻建造的生产辅助用房,其允许最多曾数和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2.7.2 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I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II 、III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飞机库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7.3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均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7.3规定。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表2.7.3

2.7.9 消防给水和排水

1 消防水源必须满足本规范规定的连续供给时间内室内外消防栓和各类灭火设备同时供水的最大用水量。

2 消防给水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泡沫液回流污染公共水源和消防水池。 2.8 民用机场排水系统和污水系统(MH5002)

2.8.1 为机场设置的截洪沟、防洪堤及其它防洪设施,应不低于所在城市的防洪标准;同时,应满足表2.8.1设计洪水频率标准:

设计洪水频率标准 表2.8.1

2.8.2 机场的防涝、排涝设施的规划标准不低于邻近地区防涝、排涝设施能适应的暴雨重现期;同时应满足表2.8.2设计暴雨重现期标准: 设计暴雨重现期标准 表2.8.2

2.8.3 机场场内雨水排水设施应按表2.8.3暴雨重现期规划: 设计暴雨重现期 表2.8.3

2.8.4 机场应规划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系统应与雨水系统分流。无害的生产污水可以和与水合流排放。

2.8.5 当机场的纳污水体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以上的排放标准时,机场的生活污水和有害生产废水的排放必须经过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纳污水体的要求,或直接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2.8.6 含油污水应经油水分离器除油后再汇入机场污水管网。

2.8.7 国际航班飞机或国际包机上的生活污水必须先经消毒处理,然后排入污水管网。 2.9 民用机场环境保护和周围土地使用(MH5002) 2.9.1 机场对周围环境的要求

1 机场净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8条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予以保护。机场净空要求应按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机场周围电磁干扰应符合《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86)的有关规定及MH5002规范20.3.2条的规定。

3 机场周围的环境条件应不利于鸟类生存,以减少鸟害。对机场周围地区已有的鸟类生活环境应予以清除。机场近处如有珍稀鸟类和候鸟群集地,必要时应研究解决办法。 2.9.2 机场环境保护

1 按照国际《机场周围飞机噪音环境标准》(GB9660—88)的规定要求,在机场规划方面已采取如下措施:

1)在规划跑道方位或为之时,应避开起落航线飞越噪音敏感区; 2)在规定飞行程序时,应考虑起落航线避开噪声敏感区;

3)规划飞机停靠方式时,应考虑起落航线避开噪声敏感区(及防吹袭)的建筑物、构筑物,或采取歌声降噪措施;

4)加强绿化,植树造林;但应防止鸟害。 2 机场大气污染控制应在如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飞机发动机及飞机发动机试车和维护排放的控制及防治; 2)地面车辆发动机的排放的控制; 3)机场锅炉房消烟尘土。 3 机场水污染控制应按( 4 机场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按照( 5 机场附近如有珍稀、濒危动、植物栖生地,在机场规划时应研究如何避免或减轻对它们的影响。 6 机场附近如有可能会影响机场总体布局或者因机场运行会危及特别重要的国家级名胜古迹等时,应专门研究,商定必要的防护措施。2.9.3 机场周围土地使用规划 1 机场周围土地使用应根据国标《机场周围飞机噪音环境标准》(进行噪声分区规划。小于或等于等于75dB,遭受中等程度噪声暴露水平的二类区域内,在一定程度上闲置土地使用和建设;在以上区域,大多数土地使用需予限制,大多数建设不宜进行。 2 机场周围土地使用和建设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 3 机场周围土地使用规划应考虑发生鸟害可能性的问题。3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3.1 民用直升机场物理特性3.1.1 地面直升机场 1 地面直升机场必须至少设置一块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大小应按直升机飞行手册中的规定确定,在没有规定宽度时,其宽度不小于使用时,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应能包含一直径不小于该机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近和起飞区的长度。 2 地面直升机场必须至少设置一块接地离地区。接地离地区必须能包含一个直径为述C为直升机起落架外距,采用预计使用该接地离地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3 在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区。周围至少向外延伸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延伸45m,纵向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端部向外至少延伸 4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表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宽度

MH5002)规范第MH5002)规范第

70dB的一类区域内,土地使用和建设无需受噪音影响的限制;小于或必须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对影响飞行安全树木、灯光、架空高压线等障碍物题,

在炎热或海拔较高地区,

3m获0.25D的距离(两者中取较大值)。上述在仪表气象条件下,安全区的横向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中心线向两侧至少各

表3.1.1-1

19.6节各条规定采取污水处理措施。19.6节的规定执行。 以及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对电磁环境的要求。 供11.5D的园。上述应参照直升机飞行手册中的规定适当延长最终进在目视气象条件下,60m。3.1.1-1的规定。

GB9660—88)对机场周围土地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1.5D;供2级、3D为直升机全尺寸,采用预计使用1.5C 安全区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D为直升机全尺寸,采用预计使用该 75dB 级直升机使用时,级直升机的圆。上

3.1.3 直升机甲板

1 直升机甲板必须至少设置一块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供单位翼直升机或横列式双旋翼直升机使用时,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D的圆。

供纵列式双旋翼直升机进行全方向着陆使用时,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应能包含一个直径不小于0.9D的圆。当上述规定不能满足时,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可呈长方形,其短边不得小于0.75D,长边不得小于0.9D,并且,在此情况下,只允许在长边方向进行双向着陆。

上述D为直升机全尺寸,采用预计使用该直升机甲板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3.2 民用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和清除

3.2.1 为保证直升机场能够安全运行,规定了几种障碍物限制面,用以限制直升机场及其周围物体的高度,如图3.2.1所示。

3.2.2 直升机场的障碍物限制的尺寸和坡度应符合表3.2.2-1、表3.2.2-2、3.2.2-4规定。 非仪表和非紧密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 表3.2.2-1

注:表中RD为直升机最大旋翼直径。

仪表(精密进近)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 表3.2.2-2

直线起飞时的起飞爬升面的尺寸和坡度 表3.2.2-3

注:1.表中RD为直升机最大旋翼直径; .表中1及直升机第一段、第二段4.5%的最大坡度以及仪表条件下第二段3.5%的最大坡度超过目前使用的许多直升机最大质量一发失效时的爬升坡度。

非仪表起降时的弯道起飞爬升/进近区域标准 表3.2.2-4

注:1.表中到弯道内口的距离是起飞后开始转弯之前或在最终阶段完成一个转弯后要求的最小距离; 2.在起飞爬升/进近区域总长度内可以有不止一个转弯。相同的标准适用于每一个随后的转弯,但弯道内口和弯道外口的宽度通常是该地区的最大宽度; 3.表中RD为直升机最大旋翼直径。 3.3 民用直升机场目视助航设施

3.3.1 直升机场必须至少设置一个风向标。 3.3.2 地面标志和标志物:

1 直升机场必须设置机场识别标志。

2 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应设置最大允许质量标志。 3 地面直升机场的最终进近区和起飞范围不明显时,应沿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边界设置最终进近和起飞区标志或标志物。

4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不易识别时,应设置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识别标志。

5 当直升机在进入接地离地区前,有必要进近到一个特定地点时,应在直升机场设置瞄准点标志。 6 起货区应设置起货区标志。

7 直升机甲板应设置接地离地区标志。 8 直升机甲板应设置无障碍物扇形面标志。

9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中线标志和滑行等待位置标志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中对滑行道相应标志的有关规定。 10 空中滑行道应设置标志物。

3.3.3 灯光

1 在下列情况下,直升机场应设置直升机场灯标:

——需要远距目视引导,而没有其他目视方法能提供; ——由于周围灯光的存在使直升机场的识别有困难。

在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特别是直升机场需在夜间使用时)下,直升机场应设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障碍物净空、减少噪声或交通管制程序要求直升机以一特定的坡度进近; ——直升机场仅能提供极少的目视地面参与信息; ——直升机的性能要求稳定的进近。

3供夜间使用的地面直升机场,必须设置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灯。 4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如设有瞄准点标志,应设置瞄准点灯。

5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必须设置接地离地区灯光系统。 6 供夜间使用的起货区必须设置起货区泛光照明。

7 直升机场障碍物和起货区障碍物的标志和照明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中对障碍物标志和照明的有关规定。

8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如无法在障碍物上设置障碍灯,则必须对障碍物采用泛光张明。 第二篇 民用机场道面结构设计 1 民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设计 1.1 设计参数 1.1.1 设计荷载

在预计使用的飞机中,应该对道面混凝土扳厚度要求最大的飞机作为涉及飞机。 1.1.2 水泥混凝土设计强度

道面水泥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应采用90d弯拉强度,其值可按28d弯拉强度的1.1倍计。

飞机区指标II为A、B的机场,其道面混凝土设计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5MPa;飞机区指标II为C、D、E的机场,其混凝土弯拉强度不得低于5.0MPa。 1.2 结构层组合设计

1.2.1 混凝土道面的土基必须密实、稳定和均匀。

土基应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过湿状态的土基必须进行处理。 1.2.2 土基压实

土基必须具有足够的压实度。道面下土的压实度不得小于表1.2.2的规定。

土基压实度标准 表1.2.2

注:1.表中压实度系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百分数。

2.在多雨潮湿地区或当土基为高液限粘土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表内压实度可适当降低1%~3%。

3.特殊土质的土基,应根据土基处理要求,通过现场实验分析确定压实标准。 4.对于高填方地区,除了满足土基压实要求外,还应满足沉降控制要求。 1.2.3 特殊土基

对于稳定的溶洞、溶蚀裂隙或土洞,应根据其埋深、大小及水文地质条件,采用爆破回填等方法处理。对岩溶水应采用疏导措施。

道面建于湿陷性黄土、软弱土、盐渍土、膨胀土等特殊土质地区时,对土基的处理,应进行专门试验,确定既符合技术要求又经济合理的方案。 1.2.4 垫层

1 在水温或土质状况不良地区,应在土基与基层之间设置垫层。垫层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较好的水稳定性,在冰冻地区,尚应具有较好的抗冻性。 2 防冻层厚度

在季节性冰冻地区,道面结构总厚度应不小于1.2.4所规定的最小防冻层厚度。当混凝土板与基层厚度相加小于该表内数值时,应通过设置垫层予以补足。

最小防冻层厚度(cm) 表1.2.4

注:1.冻深大或挖方及地下水位高的地段,或基、垫层为隔温性能稍差的材料,应采用高值;冻深小或填方地段,或基、垫层为隔温性能良好的材料可采用底值。

2.在冰冻地区的潮湿地段,不宜采用石灰土做基(垫)层。 3.冻深小于50cm的地区,一般不设防冻层。 1.2.5 基层

1. 基层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2. 基层厚度不得小于15cm。

3. 基层的周边应比混凝土板的边缘宽出50cm。 4. 基层压实

基层必须具有足够的压实度。基层的压实度不得小于表1.2.5-1中规定值。 基层压实标准 表1.2.5-1

注:表中压实度系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重型击试验法求得最大干密度的百分数。 5 基层顶面反应模量kj,不得小于表1.2.5-2的规定值。

基层顶面反应模量最低值 表1.2.5-2

1.3 道面分块设计 1.3 道面分块设计

1.3.1 分块接缝不得错缝,再道面交接、交叉处出现错缝时,应采用胀缝或平缝隔开。 1.3.2 跑道中心线以及双面坡滑行道的脊线应与纵缝相重合。

1.3.3 板的平面尺寸应根据当地气温、板厚、所采用的集料和施工工艺确定。板长不得小于3m。 1.4 道面接缝设计和接缝材料

1.4.1 道面与房屋、排水结构、柔性道面等固定构造物相接处,应设置胀缝。上述位置以外的胀缝设置,应根据板厚、当地最高气温、施工温度、混凝土集料的膨胀型并结合道的经验确定。 1.4.2 浇筑混凝土道面中断时,必须设置横向施工缝,其位置应设在缩缝或胀缝处。 1.4.3 在道面交接、交叉的弯道处不设胀缝时,应设置交接平缩缝。

1.4.4 拉杆应采用螺纹钢筋并设置在板厚中央。传力杆应采用光圆钢筋并设置在板厚中央。

1.4.5 填缝料应选用与混凝土表面粘结牢固、回弹性好、能适应混凝土板的胀缩、不溶于水、不透水、高温是不溢出、低温时不脆裂的耐久性材料。 1.5 旧混凝土道面上加铺层设计

1.5.1 旧道面上加铺层设计前,应收集原有机场道面设计、施工、竣工及维护等有关资料,调查道面结构、土基及基层顶面反应模量、混凝土弯拉强度、板的接缝类型、道面坡度及平整度等。对旧混凝土板,应须逐块查看并记录损坏情况,分析损坏原因。

1.5.2 加铺层结构形式,采用部分结构式和隔离式两种,两种加铺形式,均应对旧道面进行处理。 1.5.3 当旧混凝土板的等级为中、差级,或接缝布置、道面坡度与加厚层不一致时,应采用隔离式加铺层。

1.5.4 加铺层的接缝构造,应符合接缝设计的有关规定。部分结合式加铺层的接缝,应与旧混凝土板的接缝对齐。

2 民用机场沥青混凝土道面设计 2.1 道面结构层组合与材料组成

2.1.1 道面结构层组合设计应进行多个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优方案。 2.1.2 气候分区

为区分不同地理区域气候条件对沥青混凝土道面性能的影响,确定合理的结构层组合及沥青材料,应结合机场所在地的气候分区进行考虑。 2.1.3 土基

1 基本要求

1)土基必须密实、均匀、稳定,并足于承受飞机荷载几道面结构资中的作用。

2)土基应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同时应防止地面水、地下水渗入土基及冰冻对土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危害。

3)土基的CBR值主要由土的类别、压实度及含水量决定。土基设计CBR值,应根据土质调查和CBR综合实验确定。 2 土基的压实

1)沥青混凝土道面下土基必须具有足够的压实度,土基压实度应符合表2.1.3的规定值。

土基压实要求 表2.1.3

注:1.表中压实度是按《公路土工实验规程》中重型击实法求得的最大于荣重的百分数。

2. 在特殊干旱地区、特殊超市地区及高液限粘土土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表内压实度可适当降低1%~3%。

3. 特殊土质的土基,应根据土基处理要求,通过现场实验分析确定压实标准。 2)对于高填方地区,土基除满足压实度要求外,还应满足沉降控制要起。

4 对于道面下存在的不良土质(如软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盐渍土等)及不稳定岩溶、土洞等,土基应作专门设计。

2.1.4 垫层

1 垫层的设置

除道面接构承载需要设置垫层外,土基处于下列情况时应设置垫层: ○1地面水位高,排水不良,土基经常处于潮湿、过湿状态的地段; ○2排水不良,有裂隙水、泉眼等水文地质不良的岩石挖方地段; ○3季节性冰冻地区可能产生冻胀的中湿、潮湿地段; ○4土基软弱地段。 2 垫层材料

垫层材料修整得CBR值应不小于10%,其最大粒径上垫层应不大于50mm,下垫层应不大于压实层厚度的1/3。通过0.4mm筛子的部分,其塑性指数应在6以下。飞行区指标II为D、E、F时,上垫层的材料,其修整得CBR值应在20%以上。 3 垫层最小厚度

垫层厚度对飞行区指标II为D、E、F的机场应不小于30cm;C类机场不小于20cm。 4 防冻厚度

在季节性冰冻地区有东胀可能的中湿、潮湿地段,道面结构层总厚度小于表2.1.4规定的最小厚度时,应由垫层予以补足。

道面防冻最小厚度(cm) 表2.1.4

注:1.土基干湿类型划分见MH5010规范3.3.2条。

2. 干燥地段,一般不宜产生冻胀,故表中未列防冻层厚度。过湿地段,一般不应对土基进行技术处理,故也未列防冻层厚度。

3. 冻深大或挖方及地下水位高的地段,或基、垫层隔温性差,应采用高值;冻深小或填方地段,或基、垫层隔温性较好,可采用地值。

4. 冻深小于50cm的地区,一般不设防冻层。 2.1.5 基层、地基层 1 基本要求

基层、底基层的各种材料强度应符合表2.1.5-1规定。对于班港性基层、底基层应注意采用防反射裂缝的措施。

基层、底基层材料技术要求和当量系数 表2.1.5-1

注:石灰采用袋装磨细生石灰(二级以上)。 2 基层、底基层的压实

基层、底基层应具有足够的压实度,其压实度应符合表2.1.5-2中的规定值。 基层、底基层材料的压实要求 表2.1.5-2

注:1.表中压实度是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容量的百分数。

2.1.6 沥青混凝土面层 1 压实要求

沥青混凝土面层应具有足够的压实度,其压实度上、中面层不得下于98%,下面层不得小于97%。 2 抗滑要求

沥青混凝土道面的表面摩擦系数及平均纹理深度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有关要求。 2.2 设计参数

2.2.1 在机场道面设计年限内使用的飞机中,应采用对沥青混凝土道面结构厚度要求最大的飞机作为涉及飞机。

2.2.2 机场有多种飞机混合使用时,应将各种飞机的年运行次数换算成设计飞机的年运行架数。 2.3 道面结构分层设计

2.3.1 面层内各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面层内各层最小厚度 表

2.3.1

注:如道面刻槽,则上面层厚度在表列数值上加1cm。 2.3.2 半刚性基层最小层厚。

1 基层最小厚层应符合表2.3.2规定。 基层最小厚度 表2.3.2

注:土基修正CBR值≤6%的场地,取表中括号值。 2 热拌沥青碎石用作基层的最小厚度为10cm。 2.4 沥青混凝土加铺层设计 2.4.1 一般规定

1 在进行道面加铺层设计之前必须对原道面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和评定。 2 罩面设计和补强设计的判定:

1)原道面的结构已损坏,且能够满足使用机型的承载力要求,而道面的表面状况需要改善,只需进行罩面设计。

2)若原道面的结构已损坏,或者道面结构不能满足预计使用机型的承载力要求,不论其道面的表面状况如何,则必须进行补强设计。 2.4.2 罩面设计

1 在水泥混凝土道面上进行罩面,其罩面厚度应不小于7.5cm,但过渡段除外。 2 在沥青混凝土道面上进行罩面,厚度不应小于5cm。 2.4.3 水泥混凝土道面补强设计

1 对于原道面面层及基层的病害,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 在水泥混凝土上加铺层沥青混凝土层的最小厚度应为15cm。 2.4.4 沥青混凝土道面补强设计

1 对于原道面面层及基层的病害,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 补强沥青混凝土设计的最小厚度应为7.5cm。 2.5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设计 2.5.1 一般规定

1 沥青混凝土道面的上面层、中面层和下面层应采用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

2 在沥青混合料配合比目标设计阶段,通过集料级配设计和由马歇尔试验得到的密度、稳定度、流值、饱和度、空隙率确定沥青用量后,还必须对沥青混合料进行抗轮辙、水稳定性等性能的检验。 2.5.2 沥青材料

1 飞行区指标II为D、E、F机场的沥青混凝土道面采用机场道面是由李清,其技术标准应符合表2.5.2-1规定;对于飞行区指标II为C的机场,可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规范MH-5010附录L的规定。

机场道面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表2.5.2-1

注:有条件时测定沥青60。C动力粘度(Pa..s)和135。C运动粘度(mm2/s)。

2 李清道面所采用的沥青标号,应根据机场所在的位置和气候条件,按照表2.5.2-2选用。 各气候分区选用的沥青标号 表2.5.2-2

2.5.3 粗集料

1 粗集料由岩石破碎加工而成,经加工的碎石应清洁、干燥,质量应符合表2.5.3的规定。 粗集料的技术要求 表2.5.3

3 沥青混凝土道面不得在雨天施工。 1.2.1 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基层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铺筑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2 在原道面上加铺沥青面层时,应对原道面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测。对原道面及起基础的处理、表面清洗等工作应按设计要求提前进行。

3沥青混凝土道面铺筑前,应对助航灯光灯具定位、各类管线埋设等工作提前完成。

4 沥青混凝土道面应才有机械化连续施工。重要机械应有备用设备。施工能力和技术人员应配套,工人应持证上岗操作。施工前应对各种施工机械机型全面检修,以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5 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设立质量控制机构,并由专职试验人员与检测设备。 1.2.3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施工配合比设计

1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经配合比设计确定集料级配和沥青用量,并应符合MH5010表2.5.6-4的规定。

2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分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三个阶段。 3 经试验确定的沥青混合料所用材料品种、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如果材料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配合比。必要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4 经过配合比设计确定的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MH5010表2.5.6-3的规定,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5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集料间隙率(VMA)应符合MH5010表2.5.6-4的规定。

6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除应符合规范(MH5011)表5.3.6规定的技术指标外,上应符合下列性能检验的要求:

1)高温稳定性检验; 2)水稳定性检验。 1.2.4 试验段铺筑

1 沥青混凝土(包括改性沥青混凝土、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道面在施工前,必须铺筑试验段。 2 施工单位应根据试验段的结果,写出详细总结报告,报经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 1.2.5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拌制

1 现场设置的拌和厂应符合下列条件:

1)沥青分品种、标号分别储存。各矿料分别格里堆放,不得混杂。堆放的细集料宜设置防雨棚;

2)拌和厂进出料交通应流畅。

2 拌和厂应配备间歇式拌和机,其生产能力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有独立控制操作室,由逐盘打印记录的计算机自动化系统。

3 拌和厂应具有足够容量的沥青混合料储料仓,以保证连续摊铺。 4 严格控制各种材料和混合料的加热温度。 5 拌和好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或焦黄色、无粗细集料分离、结块成团以及干散等现象。不合格的沥青混合料,禁止使用。

6 出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应逐车侧文并用地磅称重,现场签发的运料单应一式三分,分别交司机、现场和拌和厂的质检人员。 1.2.6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运输与摊铺 1 拌和机向运料车上卸料时,注意卸料高度,以防止粗细集料离析。 2 运料车应备有篷布覆盖设施,以保温、防雨、防风及防止污染环境。 3 混合料运料车的数量应与拌和能力、摊铺速度相匹配,以保证连续施工。 4 混合料运至摊铺地点后,应有专人接受运料单,并检查温度与拌和质量。不符合规范表5.1.5中规定的温度、已结成团块或已遭雨淋湿的混合料禁止使用。 5 摊铺机摊铺混合料后,应用应尽量一次成型,不宜反复修补。 6 每班摊铺工作长度,施工中因气候原因停止摊铺而未及时压实部分,应全部清除重新更换新料摊铺。1.2.7 压实

1 混合料的分层压实厚度应根据集料粒径及压实机械性能确定,但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2 初亚应在混合料摊铺后及时进行,闭振动压路机年亚2遍,其线压力不宜小于 3复压紧接在初压后进行,复压宜采用重型的轮胎压路机,也可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遍数一般不少于4~6遍,直至无明显轮迹、达到要求的压实度为止。 4 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遍,应无论迹。 1.2.8 接缝与接坡

1 纵向接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面各层的纵缝应错开 2)采用梯队作业摊铺的纵缝应采用热接缝。 2 横向接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横向相邻两幅的横缝及道面各分层件(上、中、下面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位 2)在道面的上面层应做成垂直的平接缝,中、下面层可采用斜接缝。1.2.9 透层、粘层

1 沥青混凝土道面下水泥、 2 透层沥青应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 3 气温低于10。C或即将降雨时,不得喷洒透层沥青。 4 透层沥青喷洒后应待其充分渗透、水分蒸发(不宜少于 5 粘层沥青应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气温低于1.2.10 改性沥青混凝土施工 1 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试验采用马歇尔试验方法。率指标为2%~6%;马歇尔稳定度对于热区和温区提高为 2 对于飞行区指标II

3m直尺及时随机检查平整度。特别是摊铺改性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不得产生推移、压路机可选用双轮钢轮式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

30cm以上。接缝处必须紧密、平顺;

石灰、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稳定粒科的半刚性基层上必须喷洒透层沥青。

D、E、F的机场,改性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应大于幅度、拌和机生产能力、350N/cm。 10。

运输车辆、发裂现象;初压应采用轻型钢轮式压路机或关

24h)后方了铺筑沥青混合材料。C或即将降雨时,不得喷洒粘层沥青。经过配合比设计的改性沥青混合料,10000N;寒区为

(MH5011)碾压设备等因素确定。 10cm。压实度应符合不宜少于两1m以上; 其中空隙9000N。

2000次/mm;对于飞行

应根据摊铺厚度、

为区等级指标II位A、B、C的机场,动稳定度应大于1500次/mm。 1.2.11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施工

1 SMA混合施工温度应符合表1.2.11的规定。

SMA施工温度(。C) 表1.2.11

2 SMA沥青混合料和站应配有纤维稳定剂投料装置。纤维必须在喷洒沥青前加入拌和容器中。纤维与粗细集料时当干拌后投入狂分,总的干拌时间应比普通沥青混合料增加5~15s,保证纤维能充分均匀的分散在混合料中,并与沥青结合料充分拌和。

3 SMA混合料在运输等候及铺筑过程中,如发现有沥青细漏情况,应分析原因,立即采取适当降低施工温度、减少沥青用量或增加纤维数量等措施。

4 SMA面层不得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以方搓揉过度造成沥青玛体制及道表面而达不到压实效果。 1.3 沥青混凝土道面不停航施工

1.3.1 在原道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含罩面)时,可采取白天不停航夜间施工的方法进行施工。 1.3.2 安全保证措施

1 不停航夜间施工工序复杂,施工难度大,为保证飞行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2 进入作业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夜间反光标志;施工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行驶路线应设明显的交通标志。

3 每日施工完毕应及时回复道面的临时标志,并做好开放前的安全检查。 1.3.3 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各种材料应被阻,保证施工期间供料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2 沥青混凝土加铺前原道面处理及原助航灯光灯具拆除、定位和管线埋设等工作应提前完成。 3 夜间施工应在整个作业地段内设置足够的临时照明设施并由专人管理。 4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施工能力应相互配套;加强设备和机具的维修工作;重要机械设备应有备份。

5 应提前做好进场准备,停航后进场时各种机具设备和人员应快速有序。 6 现场安全指挥机构、施工及监理各方之间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 1.3.4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施工

1 应有两台以上间歇式拌和机和足够容积(宜不下于300t)的热料储粮仓。

2 施工时应天气突变下雨或机械故障等原因不能继续摊铺时,为保证飞机安全,对已铺筑的道面边缘应作霖世接坡(横向不大于5%,纵向不大于1%)。继续施工时对未压实的混合料应铲除。 3 每台班沥青混合料加铺层施工的末端,必须在全幅度范围内做临时接坡。当加铺层厚度达于5cm时,纵坡度应小于0.5%~1.0%;上加铺层厚度达于5cm时。纵坡坡度应小于0.5%。坡度应平顺,坡脚齐平并碾压密实。

4 下一班继续施工时,铣刨前必须将临时接坡的坡顶找准。 1.3.5 开放使用

1 新摊铺的沥青混凝土表面温度应冷却至低于50。C时,方向开放飞行,必要时了洒水冷却。 2 飞行安全区域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所有机械、设备、工具等全部退场到指定的地带。

3 开航前应由有关人员组成的协调小组对当晚的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开放飞行。

1.4 质量检查 1.4.1 一般规定

1 沥青混凝土道面施工必须实行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大纲和细则,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认定,凡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签收。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自检工作,并接受有关职能机构的检查。 3 主要工序完成或隐蔽工程完成后,工序施工。

4 凡不符合范围规定和设计技术要求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补救或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5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报送归档。1.4.2 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

1 施工单位应按质量要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检查项目与坡度应符合表1.4.2-1与表1.4.2-2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材料质量检查

均应组织之年验收,做好记录。未经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 1.4.2-1

注:1.表列内容是材料进场时已按“批”对材料进行了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日常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的项目与要求;试验记录作为工程竣工资料。

2.“必要时”是指施工企业、监理、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等各个部门对其质量发生怀疑,提出需要检查时,或根据商定的检查频度。

沥青面层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标准 表1.4.2-2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或磅站检查,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认定。 3施工单位应将每天的配料单及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材料等检测报告报监理单位。

4 在更进行中,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材料的料源、质量规格或加工方法,以免影响力轻轻混凝土的均匀性。

5 工程进行中若发现供应的材料不均匀或质量有变化,或不符合原来所批准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矿料级配与配合笔,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暂时停工,应即时查找原因,直至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质量要求,方可再行开工。

6 监理单位必须检查施工设备的运行情况,核实材料的重量、比例和性质,对拌合的均匀性、拌和温度、出厂温度及各料仓的用量进行检查,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检测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 7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监测规定的各项温度,做到每车测定;监理人员应每天随时抽测。

8 摊铺时应严格按设计高程(考虑实压系数)进行摊铺,保证设计坡度与厚度要求。 9 沥青混凝土的压实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压实的检查以钻孔取样为准。2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2.1 灯具及标记牌的安装及验收2.1.1 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正确确定灯具的朝向、发光颜色及易拆件。2.1.2 电气接点的接触面应预先擦洗干净,接线应正确,接触应良好,导线连接后应不承受拉力或扭曲力,灯具上导线的进出口应密封。2.1.3 灯具密封圈的沟槽应保持干净,灯具压紧时,密封圈位置应正确。2.1.4 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灯具及其防腐层。2.1.5 坡度灯混凝土基础应稳定、牢固,尺寸、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2.1.6 应根据灯具的排列位置,按照设计要求正确正灯具的仰角,仰角允许偏差为2.1.7 倾斜开关在其规定的动作范围内应可靠动作,并作好记录。2.1.8 飞行区内的标记牌应在可靠动作,并应用铁链条与基础连接。2.1.9 灯具安装后的位置,应重新测量,做好记录,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直线上的灯具应具有直线性,用经纬仪应看不出有任何灯具偏在视线的一侧; 2 转弯处的灯具应能显示出设计确定的飞机转弯轨迹,应无灯具偏在转弯轨迹的一侧。 3 进近灯光系统的中心线与跑道中心线的延长线应相吻合,其允许偏差为2.1.10 横排灯与段排灯应与进近灯光系统的中心线相垂直,其允许偏差为2.1.11各种灯具的支柱安装应垂直,不存在目力克察觉的倾斜。2.1.12 灯具应水平安装。应居中;如灯具无明显的水平基准面,可通过间接方法确定其水平度。2.1.13 调整灯具的仰角与水平角,2.1.14 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检查灯具的发光颜色及朝向应正确,玻璃罩(片)及光学部件没有破裂,位置正确,灯泡规格型号正确;

2 检查顺序闪光灯的闪光顺序应正确,下,应无目力可察的明暗部俊,闪光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漏闪现象; 3 检查在灯具的有效法广范围内,应无遮挡物。2.2 灯箱及灯盘的安装及验收2.2.1 灯箱在安装前应按每批订货量的2.2.2 灯箱进出管口必须做到不渗水,灯箱密封槽应清扫干净,密封垫圈尺寸选用应恰当。箱体与箱盖之间的密封应良好。

2.2.3 灯箱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可靠连接。2.2.4 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灯箱、灯盘应无损坏,油漆应完好; 2 灯箱内部清洁,接地可靠;

用水平尺在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测量,±1/2。,但坡度灯的仰角调整允许偏差间规范

不同亮度等级的光强应有明显变化, 5%坐水密性抽查,以历时

±1/2。。 24小时不渗漏为合格。 ±1/2。。

。 气泡(MH5012)3.2.9。

±15’

在安装带水平基准面的灯具时,允许偏差各灯具在同一亮度等级

3 按3%抽查灯箱的密封应良好;

4 按3%抽查灯箱箱盖及灯盘的螺栓应紧固,无短缺情况。 2.3 隔离变压器及熔断器的安装及验收

2.3.1 隔离变压器在安装前应测量其绝缘电阻并按总数的5%进行耐压试验。隔离变压器初级绝缘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应不大于2000MΩ;次级绝缘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应不大于750 MΩ。隔离变压器初级耐压试验电压采用直流15kV,试验时间1min,应无击穿现象。 2.3.2 隔离变压器的插头与插座均应插接牢靠,并有密封措施。 2.3.3 隔离变压器接地端子与保护接地线应可靠连接。 2.3.4 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按3%抽查隔离变压器插头密封良好,外壳无裂纹,无机械损伤; 2 隔离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和耐压实压记录。2.4 灯光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2.4.1 设计无规定时,进出灯箱的电缆宜盘留2.4.2 灯光电缆不得在灯箱与灯箱之间或深桶式灯具之间作中间街头。2.4.3 灯光电缆在下列所应打一组接地桩,接地电阻小于 1 灯光电缆在进入第一个灯箱及最后一个灯箱处; 2 长距离灯光电缆在中间接头处。2.4.4 单芯灯光电缆终端头必须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进行制作,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密封圈型号尺寸要使用恰当,保证插头(座)与主电缆连接处的水密性良好; 2 插头与插座应接触良好,插拔力适中,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 接头与插座的接地线必须可靠连接。2.4.5 灯光电缆终端头的接地线与保护接地必须可靠连接。2.4.6 电缆回路试验 1 并联灯光回路应按MΩ;

2 测量串联灯光回路的绝缘电阻,用 3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1)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和竣工图。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和标桩为止,并有标明地下管线交叉处的剖面图; 2)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 3)每个灯光回路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实际敷设长度。 4)每项测试及试验纪录。2.5 调光柜、计算机监控柜、升压变压器的安装与验收2.5.1 调光柜、计算机监控在到达现场时应即时作下列外观检查: 1 设备应有铭牌,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零部件齐全、无缺损; 2 柜体盘面平整无碰伤或变形,表面喷涂无明显损伤; 3 固定和接线用的紧固件、接线端子、操作标志完好无损,无锈浊; 4 所有机械紧固件与电气接插牢固; 5 出厂试验报告等技术文件齐全。2.5.2 升压变压器在到达现场时应即时作下外观检查: 1 接线端子牢固,绝缘瓷件清洁无裂痕。附装的电流互感器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固定牢靠; 2 出厂实验报告等技术文件齐全。2.5.3 安装

1 调光柜安装应符合 2 升压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

1.5m。

10Ω,并作记录:

GB50150—91的要求进行绝对测量,用2500V兆欧表,绝缘电阻应大于

GB50171—92中第二、第三、第四章的规定。GBJ148—90中第二章的规定。 500V兆欧表,绝缘电阻应不大于4 MΩ。

0.5

2.5.4 验收

1 调光柜的验收应按GB50171—92中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2 升压变压器的验收应按GBJ148—90中第二章及GB50150—91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2.6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调试 2.6.1 并联灯光回路调试:

1 要求对回路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合格。

2 回路待全部负荷通电运行4小时,应能正常运行,无异常情况。 2.6.2 串联灯光回路调试:

1 电缆回路绝缘电阻测量值、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的测量值,均应符合规范(MH5012)标6.5.2的要求;对施工后放置60天以上的回路,可采用5kV直流试验电压进行直流耐压试验。 2 升压变压器的耐压、绝缘试验,空载和闸试验合格。

3 电源至调光器、调光器至升压器的低压1kV电缆绝缘试验合格。

4 调光控制单元连同升压变压器,在升压变压器输出端短接或带20%额外容量的纯阻性假负荷载,在不同的亮度等级下,调节调光控制单元,应使升压变压器的输出电流值满足表2.6.2的要求,电流波动范围不大于±0.1A。调光器各级输出电流(A) 表2.6.2

5 调光控制单元连同升压变压器,在电源允许波动范围内,带实际灯光回路调 试按下列要求进行,并作好调光器的测试记录:

1)按产品的技术规范要求,调试调光控制单元的开路、短路保护及报警功能; 2)检查带有主备机的调光柜的切换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6 回路带全部负荷连续通电运行4小时,应能正常运行,无异常现象。外场灯 具应能全部点亮,无目力可察的亮暗不均,并作记录。

7 电源切换时调器保护开头不就误动作。 2.6.3 电源系统调试

1 市电间的相互切换、联锁功能及切换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市电与自备电源间的切换、联锁功能及切换时间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自备电源的起动、输出时间应满足设计文件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 电源系统的调试应分别在空载、50%负载、100%负载的情况下进行,在50% 负载下,不同的电源运行状态各保持4小时应无异常情况。 2.6.4 临控系统调试

1 目视助航灯光系统调试应按所选用的临控制系统所具备的各项功能逐项调试。在调试中,特别应

检查以下各项功能:

1)单个或成组控制制灯光回路的准确性;

2)各主备用计算机、主备用通讯电缆自动切换功能; 3)各项故障报警功能。

2.6.5 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应能在1~5级光之间任意直接开启灯光回路,而不会损坏灯泡,调光控制单元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

2 检查调节器光控制单元的主备机切换功能。 3 试验调光控制单元的掉电数据保护功能、本地/遥控功能及其他辅助功能应满足产品的技术要求。 4 市电间及市电与自备电源间的切换功能、要求。

5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1)灯光回路时绝缘电阻测量记录、直流耐压试验记录; 2)调光柜的绝缘、调试记录; 3)供电系统的试验调试记录。2.7 目视助航樗的施工及验收2.7.1 目视助航标志施工时新划或复划各种标志线时,都必须按设计要求或原有的线型放样。2.7.2 标志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标志线及文字漆划时必须做到整齐、清晰、醒目、线条流畅、线型规则、色泽和漆膜厚薄均匀,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 标塌线涂层不应有皱纹、斑点、起泡、开裂、发松、脱落等现象。 3 标志线漆划的干膜厚度:常温型漆为1.80~2.50mm。

4 标塌线的端线应与道面边线垂直,允许偏差为 5 标塌线的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2.7.3 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观察标塌线外观,应整齐、清晰、醒目、匀色,标塌线应符合规范(MH5012 2 标志线厚度

标志线厚度,应符合规范( 3 标塌线的颜色应符合 4 检测记录。

2.7.4 目视助航标志的质量评定标准保证项目: 1 标志线及文字漆划时必须做到整齐、清晰、醒目、匀色、漆膜厚薄均匀,线条流畅、规则,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 标塌线条涂层不应有皱纹、斑点、起泡、开裂、发松、脱落等现象。第四篇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1 供油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规模1.0.1 民用机场供油设施的规划目标年应和机场总体规划的目标年相适应1.0.2 机场供油设施的规划建设规模1.0.3 供油工程建设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机场所属油库建设总容量,宜按油库建成投产十年时油源和运输有保障的油库,建设总容量可按2 机场使用油库的建设容量,不宜少于油库建成投产十年时的符合按收、沉降、使用三步循环工作制的规定。

9.2.2中第1款、第MH50122.7.2中的规定。

,应按机场规划目标年预测的航班、机型、航程和规划用油量确定。联锁功能应一次试验成功,

0.15~0.20mm;加温型漆为±2o。 GB2893—82中的颜色范围相一致。

2款的要求。 9.2.2中第3款的规定。抽检检测记录

45天的储存容量确定,并应预留发展用地。对30天储存容量确定。

s线条应流畅、线型应规则。标塌线涂层,

10~15天储存量,应预留发展用地,并 0.20~0.50mm;热熔型漆为 5~10处。 ,分期建设。

切换时间应满足设计文件的

))一次规划

3 储油(中转)库的建设容量不应小于铁路油罐车设计车位的总载油量或设计的最大油轮载油量。应按远期规划目瞟 年预留储油罐区增加窬一和铁路专线卸油部扩建的位置。

1.0.4 航空加油站。民用机场院均应设置直接为飞机加油服务的航空加油站,丫内应设总容量不大于20m3 的航空油油料回收沉淀罐.各类燃油车的配置应行合下列要求:

1 设有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机场,管线加油车配置的数量,应按机场建成投产三年内同时加油的飞机架次,以每架E类飞机两辆,每架C、D类飞机一辆的标准配置,同时应适量的配置罐式加油车和抽油车。 2 无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机场,应配置罐式加油车和抽油车。罐式加油车配置的类型和数量,应按机场建成投产三年内的飞机种类、航程、同时加油架次确定。 2 库址和加油站选择

2.0.1 机场使用油库选址应符合机场总平面规划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机场规划有两条平行跑道时,宜布置在两条跑道之间的适当位置。机场规划为单一跑道时,油库宜布置在靠近加油机坪一侧。 2 距机场跑道两端部埋地。

3 距跑道中心线两侧 4 油库距雷达的距离不应小于台10度线范围内布置的油库,油库内的建(构)筑物的高度不应超过2.0.2 油库距航站楼等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0.3 油库与站坪的距离视油库容量和机场规模而定,不宜过大。2.0.4 航空加油站的集团应飞可能靠近站坪,并应设有加油车辆直达站坪的专用通道。2.0.5 为机坪特种车辆服务的汽车加油站,应布置在特种车辆出入机坪的内场道路旁,不应与主要进场公路相互干扰。 3 油 罐 区

3.0.1 民航油库应采用钢制油罐汽油也可采用覆土卧式油罐。3.0.2 油罐均应装设独立的进、出油管、排污槽、放水管与排污检查口、人孔、采光孔和量油孔等基本附件。各罐之间不得用通气管或油气管互相连通。3.0.3 油罐的进汕管进油流速超过动吸油管。

3.0.4 立式拱顶锥底油罐,锥底坡度应大于或等于4 泵站

4.0.1 油泵的类别和规格作。

4.0.2 机场使用油库的航空燃油泵出口直接为飞机加油时,应安装过滤分离器。5 收发油系统

5.0.1 罐式加(运)油车收发系统 1 罐式加(运)油车应采用底部密闭式装卸。 2 罐式加(运)油车灌油时,可采用高架罐自流或泵送方式,灌油流速不宜大于5.0.2 航空燃料、轻柴油、车用汽油等油品与重油、航空润滑油合用一条作业线并同时作业时,其相邻鹤管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5.0.3 铁路收汕系统的油泵出口管线上应设5.0.4 码头收发油管线上应设回旋分离器和6 飞机加油系统

6.0.1 机坪管线加油系统中的油罐、油泵、加油井位以及辅助设施均应按建成投产十年时高峰小时供油量来进行设计;机坪管线的管径应按远期规划进行设计。油库宜结合跑道构型选择适当位置。900m的范围内,严禁布置油库,在此范围内需敷设的输油管线和电缆,必须全150m及滑行道中心线450m,距甚高频全向信标台(.航空煤油储油罐应采用地上立式拱顶锥底油罐

4m/s时,,应根据输送油品的性质、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并应使油泵经常处于高效区工:

24m,不同时作业时,装饰鹤管可设在同一车位上,但应有明显标记。60m的范围内,严禁布置油库。100m。

必须装设进口扩散管。4%,底板的搭接必须向着罐底中心的集水槽下降。

200目(60μm)不锈钢网过滤器。200目(60μm)不锈钢网过滤器,应设油品窥视器。

在两条远距离平行跑道构型时,VOR)距离不应小于15m。

360m。在航向

,航空汽油储罐,少量航空 3m/s。

各类燃油库的使用油罐应装设出口浮 6.0.2 机场使用油库至机坪的加油管线应设计成双管线,并形成环路。机坪加油管线应根据机位的分布形成若干个分支的封诸环路,每个封闭环路中,每隔4~6个机位设一隔断阀。

6.0.3 机坪加油管线应设高点放气,低点放水装置,所设位置应有明显标志。机坪以外的放水或放气井应加锁定装置,并应避开地面交通要道。

6.0.4 加油栓井的位置,应能满足停放的各种类型飞机的加油作业要求。加油栓应带有手动紧急关闭装置。

7 工艺设备

7.0.1 工艺设备采用的材料应用用碳钢、不锈钢或铝合金。采用碳钢的设备内壁应喷涂耐油防腐材料。 7.0.2 油罐、管道貌岸然和配件内壁禁区止镀锌、镀镉或涂以富锌的材料。

7.0.3 接触航空燃汕的部件,不应采用铜制品,必须用铜时,只允许使用铜含量不超过料。

7.0.4 在下列部位应安装 1 过滤分离器的进、出口管上。 2 综合检测设施的平台加油胶管和卷盘加油胶管的加油接头处。 3 在飞机压力加油接头上8 输油管线

8.0.1 民航油库的输油管线其强度和管径应计算确定。8.0.2 库外输油管线应在适当的地段设置隔断阀。8.0.3 库(站)内输油管线应设有管内油品排放口。8.0.4 输油管线的焊缝检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X 射线检验应在管线试压之前进行。定口和转动口均为再用X射线复核),对转动口为定口为10%,对转动口为8.0.5 输油管线的分段试压应做强度试压和气密性试压。9 油罐与管线的防腐9.0.1 民航油库的油罐与管线的内外壁应采用喷砂除锈,储存航空燃油罐内壁应喷涂防腐涂料。机场使用油库至机坪的加油管线必须做内防腐。油库内管线应做内防腐。9.0.2 埋地设备与管道外壁防腐蚀等级应根据土壤腐蚀等级做防腐处理。9.0.3 管线加油系统的输油管线必须采用阴级保护,9.0.4 库外输油管线必须采用阴极保护,库内管线不作阴级保护时,中间连接部分必须采用绝缘法兰。10 综合检测设施10.0.1 综合检测设施应能检测各类罐式加油车接头,胶管,压力仪表10.0.2 综合检测设施的标准流量计和标准罐必须比使用的流量计高一个计量级。11 消防设施11.0.1 民航油库的油罐消防宣采用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或氟蛋白液下喷射灭火系统11.0.2 采用氟蛋白液下灭火系统时,应在油罐的泡沫进口阀门前设置防止燃油渗漏的隔离设备。11.0.3 油库的消防设施应有时显的标志。12 环境保护12.0.1 在新建、扩建和改建民航油库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周围环境进行评估。12.0.2 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2.0.3 油库应采用国家环保部门认可的含油污水处理设备。13 电器装置13.0.1 油库及装卸油站的供电负荷应为二级。6.5mm ;道百外埋地管线,对固定口为5%。

,联锁机构的性能。

对机坪管线加油系统,。对机坪管线加油系统以外的输油管线,:其中埋设在机坪下的输油管线应采用牺性阳极保护。,管线加油车的流量计精度

有机坪管线加油系统的机场使用油库,35%的铜合金材 道面下管线的X射线探伤数量,,(也可用100%超声波探伤,其中X射线探伤数量对固

,对滤器压差,调压阀, .

供电负荷应为一级。5%

米列波自封式快速取样口: 对固1000%

压力加油

13.0.2 在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13.0.3 在机坪的加油点,应设紧急停泵按钮,设置方式为两个机位设一个或三个机位设二个。在综合检测设施应设一个紧急停泵按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7ap.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