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城玉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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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挂出(2010)107号地块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要本)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INSTITUTE OF INDUSTRY EP & D,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二0一二年二月

1.1项目由来

杭州销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在余杭区临平沿山路186号(国土分局大楼)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宗地编号为余政挂出【2010】1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余政挂出【2010】107号地块位于余杭区临平街道荷花路与320国道交汇东南处,地块东侧为禾丰港,南侧规划中的天荷路,西侧为杭州老九丝绸有限公司、杭州临平轻纺原料市场等,北侧为320国道。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84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1781.5平方米,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为12.5%。本项目由13栋高层住宅楼,一个地下汽车库以及一所15班幼儿园组成。

1.2保护对象

本项目周边主要保护对象见下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一览表

1.3项目名称及实施地址

1.3.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余政挂出【2010】107号地块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杭州销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2项目实施地址

项目拟建地位于余杭经济开发区内,本项目地块东侧为禾丰港,南侧由规划中的天荷路,西侧为杭州老九丝绸有限公司、杭州临平轻纺原料市场等,北侧为320国道。

1.4项目概况

余政挂出【2010】107号地块总用地面积84856平方米,容积率2.2,总建筑

面积为231781.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86683.2平方米(包括15班幼儿园),

地下建筑面积为47692平方米,住宅总户数1710户。项目总投资126200万元。

本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2。

表2 总经济技术指标

1.5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余杭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与宏达路交界处,2010年9月13日-9月19日常规大气污染物监测数据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SO2、NO2、PM10等常规污染因子,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拟建区域整体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0年4月繁荣桥(禾丰港入运河处)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2010年4月繁荣桥断面水质NH3-N指标为劣V类、TP指标为V 类、溶解氧为Ⅳ类、COD Mn为Ⅲ类,水质总体为劣V类。因此,繁荣桥断面水质情况不容乐观,总体水质评价为劣V类水质,水体已受到一定程度污染,主要是与生活污染源、船舶运输有关。

3、声环境

经现场监测,本项目拟建址周边噪声监测点昼间的噪声监测值在52.6~62.5dB 之间,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在40.8~54.7dB之间,项目周边各声环境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2类、4a类昼间及夜间标准要求;320国道处昼间噪声为76.3dB,夜间噪声为66.5dB,略显超标,隔绿化带小区道路等昼夜间监测值分别为62.5 dB、54.7 dB。项目周边声环境现状尚可。

1.6 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的污染源强详见表3。

表3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t/a )

1.7 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车辆行驶扬尘

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量占扬尘总量的60%以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75

.085

.05.08.65123.0??

?

???

?

?

????? ??=P W V Q

式中:Q —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 —汽车速度,km/hr; W —汽车载重量,吨; P —道路表面粉尘量,kg/m 2。

从上面公式中可见,在同样的路面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的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由于本项目渣土运输所经过的路线(狮山路、

凤都路)均为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因此,限制车辆行速速度以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2.堆场扬尘

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需要露天堆放,一些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在经过人工开挖后,临时堆放于露天,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扬尘,扬尘量可按堆场扬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W e V V Q 023.13

0501.2--= 式中:Q —起尘量,kg/吨.年;

V 50—距地面50米处风速,m/s ;

V 0—起尘风速,m/s ;

W —尘粒的含水量,%。

项目施工期粉尘将不可避免地对附近居民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充分重视这个问题,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加强与周边团体的协商,争取得到理解。通过采取措施后,则本项目的施工扬尘在附近居民的可接受范围内。

施工时应做到:粉性材料一定要堆放在料棚内,且堆棚应设置在远离敏感点处,施工工地要定期洒水,施工建筑要设置滞尘网,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减速行驶并密闭化,当风速达四级以上时,应停止土方开挖等工作,以减少施工扬尘的大面积污染。

1.8建设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挖掘、施工等产生的大量的地下水,不能无组织排放,应经沉淀后上清水回用于砂浆搅拌等施工过程,沉淀泥沙作为固废外运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若任其随地横流,将会严重影响周围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就进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不得随地排放。

1.9施工噪声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升降机等,多为点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地噪声属于交通噪声。据同类型调研,本项目建设期的噪声主要来自建筑物建造时各种机械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场地处理等产生的作业噪声。

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禾丰港及西侧禾丰社区居民。项目在白天施工时会对以上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按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文明施工,同时应充分做好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减少矛盾产生。

1.10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新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分二类,一类为建筑垃圾,另一类是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1.0kg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200kg。施工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施工期间需挖土、运输弃土、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等),运输过程会有散落;工程完工后,会有不少废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对于能利用的挖方应及时回填。对于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置不当,会由扬尘、雨水冲淋等原因,引起对环境空气和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相当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对建筑废弃物的妥善处置十分重要,应在其规定的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并且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

1.11营运期废气影响预测

(1)各类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汽车尾气污染物中HC、CO、NO2的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2)幼儿园油烟废气

幼儿园油烟废气经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油烟废气经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引到3层屋顶(15m)排放。幼儿园厨房位置距离本项目住宅楼最近距离为38m,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本环评要求幼儿园设置专门的油烟通道并设置在远离居民一侧。

1.1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时,各噪声源经降噪处理后经预测,项目各界昼间噪声级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4类标准,区域声环

境亦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4a类标准。

1.13营运期废水污染源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可达三级排放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送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基本无影响。

1.14营运期固体废弃物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妥善处置,项目固废影响不大。

1.1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周边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北侧沿320国道的11#、12#、13#楼建筑立面昼间噪声预测值在65.8~71.4dB,夜间噪声预测值在55.6~61.2dB之间,本项目13#楼的5~12层、14~20层;12#的4~12层、15~21层;11#的8~10层略有超标外,其余楼层昼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11#、12#、13#楼楼层夜间临320国道侧超标0.6~6.2 dB。

在环评期间,对320国道进行了实测,国道边上监测值为76.3dB,隔绿化带在本项目红线位置监测值为66.5 dB,根据现场监测,沿国道建筑昼间噪声能达标。

根据320国道对本项目的噪声影响预测,本项目临近320国道侧建筑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鉴于以上预测、监测分析,本次环评要求该项目各住宅建筑临近周边道路一侧不布置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卧室,窗户采用中空、双层Low-E玻璃,同时做好购房者的告知工作,使购房者了解道路情况和影响情况,使其有充分的知情权,以

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宜在有关规划文件中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地面交通设施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避免其受到地面交通噪声的显著干扰。

在4类声环境功能区内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等非噪声敏感性应用。如4类声环境功能区有噪声敏感建筑物存在,宜采取声屏障、建筑物防护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保护,有条件的可进行搬迁或置换。

根据香港大学刘少喻等与同济大学蒋国荣共同研究高层阳台对降低交通噪声的成果(刘少喻,蒋国荣,等,《高层阳台对降低交通噪声的作用》[J].噪声与振动控制,1999,3),提出高层建筑在临街面合理布置阳台能有效降低噪声,阳台内噪声主要来自于上层阳台底面的反射声,在阳台底面进行吸声处理能更好的降低噪声。建议本项目设计时对临街面建筑的阳台进行合理布置,并在阳台底面进行吸声处理能,以便更好的降低噪声。

2)周边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除了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其余均无重大污染企业,企业类型包括纸制品、服装等,无电镀、化工等行业,主要污染类型以废水、废气污染为主,且与项目距离较远;杭州碧海印刷设备有限公司设置了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调查其生产车间与本项目地块红线距离为320m,故本项目不在杭州碧海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

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500万人份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位于本项目的东侧,厂界距离为77m,根据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08】086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浙环建【2008】33号意见,以GMP生产车间为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m;据了解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厂区空地新建年产500万人份伤寒疫苗、1200万人份白破联合疫苗、300万人份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100万人份23价肺炎疫苗项目,3号生产车间为多糖车间,会有少量的乙醇气体挥发,故以3号车间为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地踏勘,GMP生产车间与本项目边界相距最近为139m,拟建3号生产车间与本项目边界相距约200m,故不在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

1.16施工期污染防治

1.16.1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由扬尘引起的,为此必须采取措施,抑制扬尘。

1、运输黄沙、石子、弃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覆盖率要达100%。工地出入口15m内应将路面硬化,并派专人冲洗进出运输车辆和保持出入口信道的整洁,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

2、洒水抑尘。一般情况,施工场地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范围在100m 以内。如果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

3、粉状建材的露天堆放和搅拌作业是施工扬尘的另一产生源。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受扬尘的风速影响。因此,尽量不在露天堆放沙石、水泥等粉状建材,不在露天进行搅拌作业。在露天暂时堆放的沙石、水泥等必须用帆布或塑料编织布严密封盖。混凝土浇制应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粉尘污染。

1.16.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避免夜间施工,如要夜间施工,则必须遵守余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夜间施工的具体规定。白天施工时,也要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电动机、水泵、电刨、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采用静压压桩方法施工,以减轻对周围的噪声影响。

4.建设单位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应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文明施工,同时应充分做好周边企事业的协调工作,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减少矛盾产生。

5做好周围群众和企事业的协调工作。施工期对周边带来多种不便,尤其受施工噪声的影响,抱怨较多,若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建设方应加强周围群众和企事业的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污染纠纷,取得群众的谅解。

施工噪声是临时的,只要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则可以将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降到最低。

1.16.3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防治措施

1、管理好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排放,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有偿清运或由当地老百姓定期运走作农肥。

2、基础施工中的泥浆废水,应经沉淀后达标排放。建议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地面径流水经明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3、施工建筑中的弃土应全部回用,废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的多余建材,施

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4、施工队伍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建筑垃圾应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并且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

1.17营运期污染防治

1.17.1 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1)排水系统采用室内污、废合流,室外雨、污分流制。

(2)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住宅、物管以及沿街商业服务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接入天荷路污水管网送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

1.17.2 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1)居民厨房油烟经家用油烟机净化后和燃料废气一起通过竖井由建筑物屋顶排放。幼儿园设置专门的油烟通道并设在远离居民一侧。

(2)建议将所有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风井均延伸至各建筑物屋顶排放。

(3)应保证地下停车库配备风机,并正常运行,车库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最少6次,地下停车库废气由竖井至各楼层屋顶排放。

(4)垃圾需袋装化,环卫部门派专人及时清运,设置的专用垃圾收集点与相邻的住宅楼距离应大于10m,保持垃圾收集点周围较好的卫生状况,减少垃圾臭味对小区内居民生活影响。

1.17.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1)水泵、排烟风机、电梯等设备噪声防治措施

A.水泵房、地下停车库排烟风机均须设独立机房,机房上部设架空层,设备下垫橡胶减振垫,设备机房围护结构内侧均贴吸声材料,进出水口连接处宜采用橡胶软连接;机房换气风机必须安装消声器(消声量≥25dB),以减轻振动和低频噪声对内环境的影响。

B.消防排烟风机不得直接置于住户楼房下,必须放置于地下室或楼房屋顶,并采取规范的减振降噪措施,风机用弹性挂钩吊挂,且进出口处须安装消声器。

C.注意电梯设备选型,选择优质低噪设备,设备噪声确保在65dB以下。对所有电梯机房的设备安装隔振垫、橡胶减振器(垫);单独设立的电梯机房以及位于地下层的电梯机房可以根据各自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泥土台座来消除振动。

(2)地下车库噪声防治措施

汽车车库应加强区内交通管理,汽车限速5km/h以下行驶,禁鸣喇叭,地下车库出入口不设置减速带,减少汽车出入噪声对内部居民的影响。

(3)周边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A.道路与项目建筑之间应进行大面积地植树绿化。

B.对于邻近道路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合理安排房间使用功能,以减少交通噪声干扰。例如居民住宅在面向道路一侧布置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间。

C.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开盘售房时,将项目所在声环境区域类别及受交通噪声的影响程度告知购房者,使购房者有充分的知情权。

(4)其他

项目各沿街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内不得新建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经营场所。商业用房引进新项目时需向环保部门重新报批。

1.17.4固废污染防治对策

生活垃圾须派专人进行分类收集,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三类存放,尽量回收垃圾中可利用的废物,如废铁丝、废书、废纸、废塑料和玻璃等,游泳池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和处理。

1.18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1.18.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禁止、淘汰类建设项目范围。

同时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规定的项目。

另外,根据《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发展类第33条“房地产业”,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的建设能有力地支持余杭区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整个地区产业结构的完善。且项目已经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委局备案(余发改备[2011]69),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也符合浙江省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18.2 规划符合性分析

余杭经济开发区致力于打造杭州市第三大产业高地。建设杭州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生产与生活相对平衡的“高新技术创业园,先进制造业基

地,园林式、都市型现代工业园”;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包装、机械、电子、生物医药等产业;同时也是杭州主城产业转移的主要承载空间和聚集区。

生态环境功能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2008.5),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东部城市景观建设和都市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10B05)位于余杭区东部,为限制准入区。

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禁止新建、扩建并严格限制改建造纸、印染、医药、化工、电镀、制革、水泥、冶金、酿造、废旧电子产品拆解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不得增加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资源开采、旅游、农林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不得损害区域生态环境功能,禁止过度采伐、无序采矿、毁林开荒、不合理开发河滩湿地等行为。有针对性引进低耗、轻污染、高科技产业。

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加强名胜古迹和丁山湖湿地资源保护保护,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加强区域河网的生态修复,改善河网水质;发展生态效益农业;建设沿运河、运河二通道、沿铁路、沿高速公路和沿国道省道的生态防护林带,保护区内低山缓丘,在主城与副城、城市与组团之间形成绿色空间——生态带。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拟建于余杭经济开发区,根据《余杭区区域总体规划》(2007~2020)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1.18.3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生活垃圾等,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采取环保措施后均能达标相关排放,固废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因此项目能做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1.18.4污染防治措施配置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纳管;地下车库尾气等采用机械通风,屋顶排放;公建设备设施基本都布置在地下,同时采取各项隔声减振措施,幼儿园室外活动放音乐时调低声音,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配置到位,可以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达标排放。

1.18.5 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内,各监测点位SO2、NO2、PM10等常规污染因子,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等标准要求,项目拟建区域整体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0年4月繁荣桥(禾丰港入运河处)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2010年4月繁荣桥断面水质NH3-N指标为劣V类、TP指标为V 类、溶解氧为Ⅳ类、COD Mn为Ⅲ类,水质总体为劣V类。因此,繁荣桥断面水质情况不容乐观,总体水质评价为劣V类水质,水体已受到一定程度污染,主要是与生活污染源、船舶运输有关。

经现场监测,本项目拟建址周边噪声监测点昼间的噪声监测值在52.6~62.5dB 之间,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在40.8~54.7dB之间,项目周边各声环境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2类、4a类昼间及夜间标准要求;320国道处昼间噪声为76.3dB,夜间噪声为66.5dB,略显超标,隔绿化带小区道路等昼夜间监测值分别为62.5 dB、54.7 dB。项目周边声环境现状尚可。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区域内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1.18.6选址合理符合性分析

根据所在区域的规划,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为居住用地,选址符合区块土地规划要求,项目性质符合区块定位。本地块周边出行交通也十分便利,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1.18.7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7]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本项目废水的只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因此其废水量可不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无总量控制要求。

1.18.8公众参与结论

本项目环评调查范围主要集中在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团体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边的20家企事业,个人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被调查人员共计50人。

根据调查结果,无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持反对意见。其中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建设保留意见,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意见为,由于其为生物制品疫苗生产厂家,杭州市环保及省环保在其项目验收时提出,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西面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用地不适合建设商品住宅,本环评在编制过程中调阅了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各阶段环评,根据环保局批复,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GMP生产车间为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适宜建设住宅楼项目。本项目地块红线与其生产车间相距约139m,不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之内。

本环评在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示栏、禾丰社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时

间分别为2011年7月14日~2011年7月27日,2011年8月2日~2011年8月15日。截至本环评完成,余杭区环保局、我院和业主均尚未收到当地团体和个人关于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希望建设单位重视公众的意见,项目实施的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更大程度上的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者的统一。

1.19总结论

综上分析,余政挂出【2010】107号地块开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使用后将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物产生,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当地环境功能将保持在原有水平,不会因项目的建设引起当地环境的恶化。则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6s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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