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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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豫交集团工〔2013〕194号

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

价差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集团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豫交〔2011〕42号)精神,集团结合实际,制订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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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 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 整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 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豫交〔2011〕42 号)精神,本着公平、合理、风险共担和规范操作的原则, 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拟约定进 行材料价差调整时,应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确定参与材料价差调 整的材料品种,但材料品种、风险幅度、基准价和调整价取定方 法、调整周期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超出豫交〔2011〕42号文件相应要求范围。由于项目特殊性需超出以上范围的,应经项目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上报集团,报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仅对主体工程进行材料价差调整,房建、机电、交安、绿化工程不予调整材料价差。

第四条 材料调整价原则上应采用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发 布的当期指导价。对于仅发布出厂价和未发布指导价的材料,项 目公司应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调查核实料场、出厂价、运距、 运价等,计算工地材料价格,并书面确认作为材料调整价。确定 料场应按就近原则,必须采用运距较远的料场时,应事先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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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批准,并书面说明。

第五条 对于仅发布出厂价和未发布指导价的材料,项目公 司应于每月25日至月底组织进行一次调查、核实、计算和书面 确认,每半年将各月确认的材料价格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

第六条 材料价差调整应按季度进行。调整价应采用总监签 认的计量支付证书时间所在季度的材料价格。需经调查核实计算 并书面确认的材料价格,按季度内各月算术平均取定。材料价差 不计税金等其他费用。

第七条 调差材料数量应按实体工程数量分析计算,不计损 耗。计算原则如下:

(一)钢材数量按计量数量计算。

(二)水泥混凝土、水泥砌筑砂浆、底基层、基层中的水泥、 砂石、生石灰、片石等和沥青混合料中的砂石等地材数量按实体 计量体积,以施工配合比分析计算。其中,沥青路面用碎石与普 通碎石分别分析计算。

(三)沥青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和施工配合比计算数量中最 小值计算。沥青路面工程招标时沥青材料采用暂估价的项目,价 差按沥青联合采购价与路面工程招标沥青暂估价差额调整。

(四)燃料数量按相应计量工程量(主要包括路基填方、挖 方、土方超运距运输、强夯、冲击碾压、打桩、基坑开挖、混凝 土运输等)以预算定额分析计算消耗量的 80%计算。

(五)招标时未要求采用的成品或半成品构件不予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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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每种材料的总调差材料数量不应超过总计量实体数量按预算定额分析计算的数量。

(七)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的材料消耗不予调差。特大桥、 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等工程中非结构用材的调差按招标文件 或合同文件约定执行。

第八条 材料价差调整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材料价差调整情况说明,包括:批复概算、预算、合 同清单及零号清单情况;材料价差调整方法;本季度及截至本季 度末计量支付、各合同段材料价差调整情况。

(二)本季度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公示的当期信息价、项 目公司本季度书面确认的材料价格表(自拟,应包含料场、出厂 价、运距、运价等)。

(三)计量支付、施工配合比等相关资料。 (四)合同段季度材料价差调整表: 1.主要材料价差费用计算表(见附表) 2.主要材料数量汇总表(见附表) 3.各细目计量数量汇总表(见附表)

4.每计量单位各种主要材料消耗量计算表(自拟) (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 项目公司应至少每半年上报一次价差调整资料,经 项目主管单位初审、集团审核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方可支 付。项目公司上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2月和8月。路面工程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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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程实施情况每季度上报一次。

项目主管单位应在项目公司上报资料齐全后20日内初审完 毕并报集团审核,集团应在项目主管单位上报后15日内完成审 核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第十条 本指导意见未提及内容按照豫交〔2011〕42 号文执 行。

第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所属在建、拟建的高速公 路项目,已完工尚未办理清算和 BT 模式建设高速公路项目可参 照执行。代建项目除参照执行外,还应按代建协议履行相关手续。

附表:1.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费用表 2.主要材料数量汇总表 3.各细目计量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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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 2013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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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6g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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