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七部委印发

更新时间:2023-12-03 05:2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七部委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经发[2000]8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 【发布日期】2000.10.08 【实施日期】2000.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

(农经发〔20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农委、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外经贸厅(局)、国税局、地税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有 1 / 3

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0〕13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

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3号)精神,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实施。 农业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0年十月八日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

为了贯彻中发〔2000〕3号文件有关国家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精神,现提出具体意见。

一、扶持重点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

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要求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积极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是战略性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近年来在全国蓬勃兴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效形式,它不仅可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初级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而且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 2 / 3

商品化的发展,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在农业

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力量。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与其它工商企业不同,它的兴衰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因此,坚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 国家择优扶持一批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的重点龙头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创造引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骨干力量,形成若干个国外农产品加工企业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65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