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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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讲义

(永城市财政局 蒋建华)

按:这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变化较大,比1998年的制度增加了近40%的内容,篇幅达到了5万字,重点变化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明晰了会计核算目标: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重点是:兼顾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 2.改进了会计核算方法:原制度仅对固定资产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新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双分录”核算方法应用范围,除固定资产外,增加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的“双分录”核算。

3.更加完整体现了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对近年来出台的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在新制度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付职工薪酬”等核算内容,将分散的会计规定集中体现在新制度中。

4.充实了资产负债核算内容:资产方面:细化了有关资产的核算内容。比如,将原来通过“暂付款”核算的资产内容,细分为应收账

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增加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受托代理资产等的核算内容。详细规定了取得资产没有支付对价情况下的资产计量原则;负债方面:细化了有关负债的核算内容。比如将原来通过“暂存款”核算的负债内容,细分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增加了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政府补贴款(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受托代理负债等核算内容。

5.新增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增设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单独核算反映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情况,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

6.增加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新制度要求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时冲减相关净资产,而非计入当期支出。这种处理方法在不影响准确反映预算支出的同时,真实体现资产价值(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38条冲突,现在以此为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办法财政部尚无具体规定和标准)。

7.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并入单位“大账”: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上反映的问题,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8.增加了净资产核算内容:增设了“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资产基金是核算反映行政单位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不能作为以后支出的资金来源;待偿债净资产是核算反映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

另外,对“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

余”等项目做了更明确的规定,且比原制度更加复杂、麻烦。

9.进一步规范了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收入方面:按照行政单位取得收入的资金性质设置了“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支出方面:按照行政单位支出使用主体的不同,设置了“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科目,其中,“拨出经费”科目限定为核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10.完善了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改进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取消了原制度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这也为每月编制会计报表制造了麻烦);在收入支出表中增加了反映单位结转结余调整变动的项目(结转和结余意义不同);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专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由于这些内容的变化,使行政单位会计管理具有更大的特殊性,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但由于我市大部分行政单位会计业务比较简单,并不能涉及到全部业务,因而这次培训按行政单位经济业务的流程,具体剖析相关经济业务的核算内容,使大家达到按图索骥、举一反三的目的。

一、行政单位收入的核算

这次设置了“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两个科目,代替了原来的“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三个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设置“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同时在“基本支出拨款”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

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拨款”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核算举例:

1.单位收到财政支付中心 “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收到同级财政部门拨入基本支出拨款(公用经费)10万元,项目支出拨款(××项目)8万元。(财政授权支付)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8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日常公用经费 1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项目 8万元

2. 单位收到财政支付中心“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同级财政部门代发本单位职工工资9万元(基本工资5万元、津补贴4万元)。(财政直接支付)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5万元

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 4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津补贴 4万元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津补贴 4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 9万元 (二)其他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其他各项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等。行政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指定转给其他单位,且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

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类别、来源单位、项目资金和非项目资金进行明细核算,对于项目资金收入,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核算举例:

1.省财政厅拨入某单位A项目资金10万元;上级主管部门拨入资金12万元,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2万元

贷:其他收入—项目资金—A项目 10万元 其他收入—非项目资金 12万元

注:按我市现在规定,行政单位所有资金一律纳入“零余额账户”统一管理,取消原代管资金专户,单位可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设二级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经费户”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代管资金户”进行灵活反应。

2.收到第二季度银行存款利息56.87元。 借:银行存款—中行××户 56.87元

贷:其他收入—非项目资金 56.87元

注:按我市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单位的银行账户余额应为零,但由于银行账户转款时间的差异,形成部分单位发生银行存款利息,这种情况下,只有设置“银行存款”予以反映,待支出其他款项时支出完毕,使其余额为零。

3.某行政单位一项应付款1,000无法支付,经批准后进行核销。 借:其他应付款—××户 1,000元

A:借:政府储备物资—抢险救援物资 18万元 贷: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 18万元

同时: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 18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 18万元

B:储备物资发出使用时:借: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 18万元 贷:政府储备物资—抢险救援物资 18万元

2.“公共基础设施”核算: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采用“双分录”核算;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的修理设备、工具器具、车辆等动产,作为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的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供行政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自行使用的房屋构筑物等,能够与公共基础设施分开核算的,作为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核算举例:市园林局与建设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天香广场归属市园林局管理,决算价款860万元。

A:借:公共基础设施—天香广场 860万元 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天香广场 860万元

B:每月还要计提折旧:借: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天香广场 贷:累计折旧—天香广场

3.“受托代理资产”的核算: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

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物资等;行政单位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如教育局接受有指定用途的社会捐赠)

核算举例:

A:受托转赠物资:接受委托的转赠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受托协议约定由行政单位承担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的,还应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B: 将受托转赠物资交付受赠人时,按照转赠物资的成本: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C:转赠物资的委托人取消了对捐赠物资的转赠要求,且不再收回捐赠物资的,应当将转赠物资转为库存材料或固定资产,按照转赠物资的成本(因形成存货或固定资产,要双分录)。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同时:借:存货/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 D: 受托储存管理物资:接受委托储存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支付应当由受托单位承担的与受托储存管理物资相关的运输费、保管费等: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根据委托人要求将受托储存管理物资交付时: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四)应缴财政款的核算

按照现在预算管理体制规定,行政单位所有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之中,均通过“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

核算举例:

1.执法局收缴违章建筑罚款10万元,直接缴存财政账户: 借:应缴财政款 10万元 贷:应缴财政款 10万元 注:制度规定,因款项未通过执罚单位账户,可只作被查登记,单考虑到罚没票据和执法文书都在执法单位,必须做此分录以进行反应。

2.地矿局收门面房房租1万元元。

首先,要计算并交纳相关税金[房产税12%、营业税5%、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的2%)]计1,760元,下余款项上缴财政,作为国有资产收益。

A:借:库存现金 10,000元 贷:应缴税费 1,760元 贷:应缴财政款 8,240元

B:借:应缴财政款 8,240元 贷:库存现金 8,240元 C:借:应缴税费 1,760元 贷:库存现金 1,760元 3.分期收到房租的例子:例:某单位出租办公用房10间,月租金10万元,每月收一次租金,房子已出租1个月,但仍未收到租金。

A:月末,尚未收到租金时:借:应收账款 1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 10万元

B:收到租金10万元,应交5%的营业税(即收到租金时,才确认为

应缴财政款):借:银行存款 10万元 贷:应收账款 10万元

同时:借:其他应付款 10万元 贷:应缴税费 0.5万元 应缴财政款9.5万元

从现在的财政管理体制看,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要归入预算内管理,但同时贯穿税收优先的原则。

(五)应付账款的核算(这次设置了双分录核算,提现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核算举例:

1.某单位购进A材料一批,价款3万元,材料已入库,货款未付。 A:借:待偿债净资产 3万元 贷:应付账款—某供应商 3万元 B:借:存货—A材料 3万元 贷:资产基金—存货—A材料 2.归还货款3万元(这时才做支出)

A:借:应付账款—某供应商 3万元 贷:待偿债净资产 3万元 B: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耗用费用 3万元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万元

(六)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问题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类别—名称 贷:累计折旧—类别—名称

2.无形资产摊销: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名称 贷:累计摊销—名称

(七)应付政府补贴款的核算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

照规定应当支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应当在规定发放政府补贴的时间确认。

A:发生应付政府补贴时,按照规定计算出的应付政府补贴金额。借:经费支出 贷:应付政府补贴款

B:支付应付的政府补贴款。借:应付政府补贴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核算举例:

1.某行政单位负责向公益养老院发付补贴,共有床位100张,每张补贴600元计6万元。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 6万元 贷:应付政府补贴款—养老院床位补贴款 6万元

2.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有养老院支付补贴款6万元。借:应付政府补贴款—养老院床位补贴款 6万元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万元

(八)受托代理负债的核算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取得受托管理资产时形成的负债。受托代理负债应当在行政单位收到受托代理资产并产生受托代理义务时确认。

收到受托代理资产,借:受托代理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贷:受托代理负债;交付受托代理资产,做与上相反的分录。

核算举例,见(三)—3 四、基建并账问题

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现仍按此制度执行,只不过每月月底要将基建账目相关数据并入到行政单位的“大帐”之中。有此类经济业务的单位,单独参照相关规定核算,这里不再举例。(参考永城市财政局文件(永财库[2014]1号)95—98页)。

五、账目结转问题(净资产项目中“结转”和“结余”的核算) 原制度中只设置了一个“结余”科目,现在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三个科目,明细科目增多,核算更为复杂,是这次更改的重点。况且现在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了变化,去掉了“收入类”和“支出类”科目列示,每月底都要计算后将“收入类”和“支出类”科目内容分析计算后分别填入“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三个项目,增加了核算和分析的难度。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是本年度各项收入减去支出后的数额,行政单位的收入有“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两项内容;支出亦有“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两项内容,年底要具体分析其详细明细内容,分别转入“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的具体项目中。

年末,主要对收入及支出项目的明细项目进行分析:

总 账 科 目 财政拨款 收 入 一 级 明细科目 基本支出 拨 款 项目支出 拨 款 二 级 明细科目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A项目 B项目 三 级 明细科目 经济分类 功 能 分 类 项级科目

总 账 科 目 其他收入 一 级 明细科目 项目资金 非项目资金 二 级 明细科目 A项目 B项目 经济分类 三 级 明细科目 经济分类 功 能 分 类 项级科目

总 账 科 目 经费支出 一 级 明细科目 财政拨款 支 出 其他资金 支 出 二 级 明细科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三 级 明细科目 经济分类 具体项目 经济分类 具体项目 四 级 明细科目 经济分类 经济分类 功 能 分 类 项级科目

总 账 科 目 拨出经费 一 级 明细科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二 级 明细科目 经济分类 A项目 B项目 三 级 明细科目 经济分类 功 能 分 类 项级科目 (一)财政拨款结余: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的管理要求,行政单位预算年度的基本经费的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全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全额列入“财政收入结转”,不会形成基本支出结余。所以,“财政拨款结余”即是项目资金结余。

1.科目设置

总 账 科 目 财政拨款 结 余 一 级 明细科目 结余转账 剩余结余 二 级 明细科目 A项目 B项目 功 能 分 类 项级科目 2.核算举例:

A.年末,农业局秸秆焚烧项目已全部完成,全年共拨入资金100

万元(在“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秸秆焚烧防治项目”列示),实际支出98万元(在“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秸秆焚烧防治项目”列示90万元,在“拨出经费—项目支出—秸秆焚烧—某某单位”列示8万元),剩余2万元转作结余。

B.借: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 98万元 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秸秆焚烧防治项目 90万元 、拨出经费—项目支出—秸秆焚烧—某某单位 8万元

C.借: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秸秆焚烧防治项目 100万元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 100万元

D.借: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 2万元 贷:财政拨款结余—剩余结余 2万元

(二)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其他各项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滚存资金。

1.科目设置:

本科目应当设置“项目结余”和“非项目结余”明细科目,分别对项目资金和非项目资金进行明细核算,对于项目结余,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总 账 科 目 其他资金 结转结余 一 级 明细科目 项目结转转账 非项目结余转账 剩余结转结余 二 级 明细科目 项目结转 非项目结余 功 能 分 类 2.核算举例:

A.某行政单位年底账目余额反映:财政厅拨入A项目资金100万

元,日常经费补助资金30万元,取得利息收入1万元,打字复印对外营业收入0.2万元;拨出经费—基本支出—公共支出28万元,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A项目支出96万元,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非项目支出1万元。

B.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转账—A项目 96万元 贷: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A项目支出96万元

C.借:其他收入—项目资金—A项目 100万元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转账—A项目 100万元

D.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转账—A项目 4万元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剩余结转结余—A项目 4万元

E.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转账 29万元 贷: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非项目支出1万元 拨出经费—基本支出—公共支出28万元

F.借:其他收入—非项目资金(经费补助资金30万元、利息收入1万元、打字复印对外营业收入0.2万元) 31.2万元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转账 31.2万元

G.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转账 2.2万元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剩余结转结余 2.2万元

(三) 财政拨款结转:本科目为新设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财政拨款收支所形成的结转资金,而非结余资金,按预算管理规定,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按制度规定,明细科目设置很多、很麻烦,根据核算实际,建议

按以下内容设置明细项目:

总账科目 财政拨款结转 一级明细科目 收支转账 剩余结转 二级明细科目 基本支出转账 项目支出转账 基本支出剩余 项目支出剩余 三级明细科目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A.B.C…项目 A.B.C…项目 2.核算举例:

A. 某行政单位年底账目余额反映: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6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B项目(本年度未完工)120万元;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580万元,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B项目支出116万元

B.借: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基本支出转账 580万元 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项目支出转账 116万元 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580万元,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B项目支出116万元

C.借: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6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B项目120万元 贷: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基本支出转账 600万元 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项目支出转账 120万元

D. 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基本支出转账 20万元 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项目支出转账 4万元 贷:财政拨款结转—剩余结转—基本支出转账 20万元 财政拨款结转—剩余结转—项目支出转账 4万元

六、会计报告编制

参考永城市财政局文件(永财库[2014]1号)73—87页。 七、新旧账目衔接

参考永城市财政局文件(永财库[2014]1号)89—103页。 1.对2013年底账目进行归集,编制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对照新旧对应科目,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

2.对新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如:政府储备物资、公共资产、资产基金、基建账目并入等。

3.将上项新业务内容,进行分析归并,补充登记,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表,作为2014年入账时的期初数据。

建议:将2013年底的数据,在2014年入账时,做会计分录入账,不要只计入2014年初数,便于发现错误时随时更改;摘要可统一写成“2013年底新旧制度衔接转入”,附件为上述1.2.3三项内容。

八、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和管理的起点,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主要的依据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原始凭证。在实际工作中,原始凭证能否入账,要重点审核以下三个方面:

1.真实性。主要是审核凭证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符合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数字、文字有无伪造、涂改和大头小尾、各联之间数字不符等情况。特别要注意的是:内容记载是否清晰,有无掩盖事情真相的现象;凭证抬头是否本单位;数量、单价与金额是否相符;认真核对笔

迹,有无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现象;有无涂改、添加内容和金额;有无移花接木的凭证。

2.完整性。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各个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数字是否正确;名称、商品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和填制日期的填写是否清晰,计算是否正确。要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伪造或使用作废发票的情况;凭证中应有的印章、签名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健全等。特别应注意的是:外来的发票、收据等是否是“报销”或“客户”联;购买商品、实物的各种原始凭证,必须附有保管人的验单或其他领用者签名才能受理;对外支付款项的凭证原则上应附有收款人的收款手续方能转账;自制的原始凭证附有原始单据的,要审核金额是否相符;无原始单据的是否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签章。

3.合法性。具体说来:审核凭证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审核凭证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

在实际工作中,发票大多由会计人员取得,要注意:发票要形式合法,在相应的税务网络上能查询到相关信息;购买实物的,原则上要有实物清单;参加会议的,要有会议通知或文件;招待费,原则上要有招待事由,招待外地客商,要有相关来访文书等;列支工程款、劳务等,一定要附有合同,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二)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管理。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严格而具体,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的帐套体系。针对每一具体单位,业务都很单一,并不是各项业务都有,因而在核算上不要有为难

情绪。

在实际核算中,要严格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各项结转、编制会计报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至少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资产等减少随时根据相关资料做好资产增减核算),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三)建议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主要是:1.新制度对会计科目的分级更多、更细,手工记账的工作量太大,况且容易出现误差;2.对期末结转的几个分录,牵涉到的内容比较麻烦,可使用软件设置自动结转,减少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以上是针对行政单位实际业务情况对新会计制度做的讲解,便于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有部分内容和新制度略有不同,有争议之处,请以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3h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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