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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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长沙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办法》的通知

站各科室、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为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减少质量问题投诉,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县工程质量情况,我站特制定《长沙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请认真落实。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住宅建设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单位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凡二○一二年起新开工以及二月一日止主体未竣工的住宅工程,除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外,应按照《长沙县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在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控制工作。

三、设计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审查机构应高度重视审查施工图中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相关措施。

四、施工单位应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编制专项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送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除已出现的质量通病,并做好工序质量自控验收工作。

五、监理单位应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实施细则,应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强化事前控制,并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做好平行检验和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序验收。

六、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做好分户验收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的质量通病认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分户验收。

七、站各监督科室必须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列入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加大监督力度,对在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做好监督管理,认真作好监督记录,及时将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上报。

附件:《长沙县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一二年二月五日

长沙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1 总 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制定《长沙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下称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 本办法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办法。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住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办法的规定。

2.2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4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是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4.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4.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用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 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3.4.2 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3 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4.1 伸缩缝的设置其最大间距应严格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控制;当接近或超过规范要求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因温度变化或混凝土收缩产生的应力引起开裂。

4.2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5.0,分层度不大于30mm。

4.3 砖砌体中,砌块宜提前2d湿水,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宜为8-12mm,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宜加浆填灌,砂浆饱满。不同品种砌块不宜混砌,砌体应上下错缝、对孔、反砌,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1/3。

4.4 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和拉结筋,拉结筋为2Φ6,间距为500,拉结筋应置于灰缝砂浆内,且应可靠锚入砼柱内,末端应做90度弯钩。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必须预埋。

4.5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厂停放期宜为45d(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4.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O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混凝土芯柱加强。 4.7 柱边、梁底应铺设钢丝网或增强型耐碱玻纤网,宽度不少于200mm,顶层框架填充墙当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4.8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问隔7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9 构造柱顶部钢筋应可靠锚入梁内,砼应浇灌密实,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4.10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3水泥砂浆嵌实。 4.11 砌体内敷设暗管接线盒时,应使用辅助砌块,不允许在砌块上凿挖开洞。

4.12 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3Od。 4.13 浇捣剪力墙混凝土宜水平分层,竖向连续推进,应保证在先浇混凝土初凝之前浇捣后浇混凝土,直至本施工段混凝土浇捣完毕。对于浇筑高度超过

2.5m的剪力墙,宜每隔2.5m高处开投料孔(槽),用溜槽或导管投料,并由孔(槽)处放入振捣器振捣,以免投料时发生混凝土离析,并防止顶部混凝土出现振捣浮浆。

4.14墙、柱混凝土浇筑前应将结合面冲洗干净后,铺一层20-30mm厚原配合比的减石子混凝土,确保墙、柱根部结合密实,避免浆料流失。

14.5地下室混凝土壁迎水面水平筋中间1/3位置宜设置在外侧,并适当加密。在50mm厚的保护层中宜增设钢丝网片或掺纤维防裂。

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5.1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2 楼面荷载设计取值考虑二次装修实际所增加的最不利荷载因素,宜适当提高客厅、餐厅、阳台、入户花园等部位的荷载取值。悬挑阳台承担施工悬挑脚手架、钢梁荷载时应增加荷载取值。

5.3 根据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所处的实际使用环境类别,选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并在设计文件中分别标注清楚;同时考虑冰冻影响,屋面混凝土板和冬季施工的混凝土楼面板采用二b类环境,其它楼面混凝土板宜按厨房、卫生间等使用环境采用二a类环境。

5.4 现浇楼板的最小厚度:厨房、浴厕不得少于80mm ;其他应满足双向板≥ L/40、单向板≥L/30(L为板的短向跨度),且不得少于100mm。 5.5 现浇楼板设计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抗裂验算,屋面、厨房、浴厕、底框转换层现浇楼板应布置双层双向通长钢筋。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

5.6 现浇楼板抗裂分布钢筋构造:当设计未进行双层双向配筋的板也应配置双层双向温度收缩钢筋,其各向配筋率≥ 0.1%、间距≤200mm,按受拉钢筋搭设或锚固;短跨大于3.9米的板四角部位、阳角部位、剪力墙转角部位应配置间

距不大于100mm且与受力钢筋直径相同的双层双向的抗裂钢筋,配筋长度应大于板短向跨度的1/3。

5.7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5.8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Omm。施工单位宜选用低水灰比、收缩性小的砼,砼强度等级不宜超过C35。

5.9 住宅长度大于4O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浇灌后浇带的间歇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且宜采用微膨胀补偿收缩混凝土。

5.10 混凝土配合比应结合原材料情况经设计计算,并通过试配调整确定一个既满足设计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满足施工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应按原材料产地、品种、类别分别确定混凝土配合比。当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应根据现场的设计、施工情况,核查所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计算书、试配记录和历史使用记录。

5.11 现浇楼板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控制水泥用量,确保用量稳定。同一施工段内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用。

5.12 现浇混凝土采用合理粒径和级配合格的连续级配粗骨料;细骨料级配、细度模数应满足要求,严禁采用细砂和特细砂;砂石中含泥量、泥块含量及石子的针片状含量等技术指标应严格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5.13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当采用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时,单掺粉煤灰最大掺量为胶凝材料的30%,单掺粒化高炉矿渣粉最大掺量为胶凝材料的40%,同时掺加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时,粉煤灰不应大于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含量,且其总掺量之和不应大于胶凝材料的45%;当采用混合材的水泥(如普通硅酸盐水泥P.O、复合硅酸盐水泥P.C、矿渣硅酸盐水泥P.S等已掺加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的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其混凝土配合比中混合材和掺合料的总掺量之和应

符合上述规定。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应按有关要求进行送检,提供相关质量控制证明文件,并经过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14 混凝土拌制必须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确保满足施工要求。现场浇捣的泵送混凝土入泵时的坍落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泵送高度(m) 30以下 30~60 60~100 100以上 坍落度(mm) 100~140 140~160 160~180 180~200

5.15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切实防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导致构件设计使用寿命降低。定位卡具优先采用塑胶垫卡,也可用钢筋制作。当使用定型保护层塑卡时,应卡在主筋上,不得卡于分布筋或箍筋上,严禁采用短钢筋替代垫块,切实防止因箍筋尺寸不足造成主筋保护层超厚,导致构件有效设计截面尺寸变小。在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定位卡具,在浇筑混凝土是保证钢筋不位移。 5.16 对于泵送混凝土,输送管应设置专门支架,布料管停歇布料时,应放置在专门支架上,专门支架不得随意置于模板系统或钢筋上,应支承在模板系统的承重支架上(模板支架设计时应包括该项荷载)。

5.17 混凝土浇筑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先重后轻,先高后低。混凝土投料不宜过快,当一次投料量超过0.2m3时,应考虑搭设堆料架接料后由人工布料;泵送时,应连续移动均匀布料,混凝土振捣应均匀,以确保混凝土密实。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大体积的混凝土可分层浇筑,应保证在先浇混凝土初凝之前浇捣后浇混凝土,直至本施工段混凝土浇捣完毕。

5.18 混凝土结构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混凝土施工缝应设在剪力较小和施工方便的位置,接缝处理要规范。楼梯间结构构件施工不得随意采取预留钢筋或植筋方法滞后于主体结构;楼梯板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梯板三分之一跨处或梯梁内,不得留置于梯板在梯梁上的支座边缘处。

5.19 现浇楼板浇筑时,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浇捣完成后应在终凝之前进行二次压光,避免沉陷与干缩裂缝。压光完成后,应在12h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用麻袋或土工布覆盖并保持湿润。当采用塑料薄膜覆盖时,其敞露的全

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尽量不留缺口,确保砼散发出来的热量和水蒸气在塑料膜内不外泄;现浇楼板浇捣完成12小时后,应用皮管插入塑料膜下灌水养护,补充早期水分蒸发,灌水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5.20 混凝土浇捣后24小时内(冬季3 6小时内),且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面踩踏或进行支模、堆料等作业。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O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5.21 模板及支撑系统应通过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后经一步架验收及支撑系统验收后才能使用。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应控制在1-3‰内。严禁超幅起拱,或因起拱削减梁、板跨中混凝土截面尺寸。

5.22 拆除模板应从跨中开始,避免因荷载和变形的突变,造成弯曲开裂现象。

5.23 现浇板拆模时间应根据气候条件严格按规范规定执行,其混凝土达到的实际强度,应采用同等条件下养护的混凝土试件试压或回弹仪检测等有效方法确定。根据施工单位的技术条件,当采用快拆模板技术时,应事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通过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土建监理负责人的审批后方可采用。

5.24 现浇楼板中管线应布置在底层钢筋上,尽量避免交叉布线,除灯光接线盒外,其它接线盒不宜在现浇楼板内布置,预埋管线部位宜采取增设钢筋网等加强措施。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电气等管线宜采取暗埋布置设计,管线集中敷设时应对该部位采取加强措施。

6 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6.1 卫生间、阳台、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2 卫生间、阳台、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周边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低20~30mm。

6.3 卫生间、厨房、阳台管孔预留位置应准确,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禁止在已浇筑好的楼板上凿洞开孔,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基层表面不得有松动、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

6.4 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6.5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相邻室内地面100,浴室墙面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6.6 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401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6.7 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24h蓄水试验。 6.8 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6.9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

6.10 烟道根部向上300mm的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或采用柔性防水层。

7 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7.1 外墙涂料层宜选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耐洗刷的弹性涂料。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外墙粉刷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粗砂。

7.2 抹灰工程不得使用过期水泥,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须合格。外墙砌体水平与竖直灰缝砂浆饱满度均不得少于80%,所有孔洞必须封堵严密,梁底应顶砌灌实砂浆。

7.3 外墙砌体与梁、柱相交处,抹灰前应在内外侧覆盖钢丝网片或增强耐碱玻纤网,宽度不少于200。

7.4 采用外墙外保温的工程,应使用专门的抗裂砂浆和防水涂料,耐碱玻纤网或热镀锌钢丝网,宜采用外墙水泥砂浆找平层。

7.5 外墙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得脱层、空鼓、开裂。

7.6 抗裂砂浆施工应在保温层施工3-7d后进行,且应分两遍施工,抗裂砂浆层应平整,且不应有玻纤网或钢丝网外露。抗裂砂浆基层干燥后,方可进行饰面层施工。

7.7 外墙洞眼应按规范留置,采用半砖、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严,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7.8 外墙粉刷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

7.9 粉刷前应清除墙面污物,并提前1d浇水湿润;外粉刷必须设置分格缝;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的处理应符合墙体防裂措施的要求。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6~10mm。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

7.10 外墙饰面涂料应先刮涂柔性耐水腻子再做涂料面层,腻子的厚度不应大于1mm。外墙面砖嵌缝必须采用勾缝条抽压出浆至密实。

7.11 粘贴面砖的外墙面应采用专门的面粘结剂和匀缝剂,匀缝应圆滑密实。

7.12 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9%;窗顶等处应做滴水线,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顶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窗台等应做好分隔缝、变形缝的防水处理。

8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8.1 门窗设计应明确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三项性能指标。7层及7层以上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6级;水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1-6层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水密性能不宜低于2级;其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GB/T7106-2008的规定。(现场门窗不宜低于GB/T7107-2002规定的4级)

8.2 门窗拼樘料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塑钢门窗型材必须使用与其相匹配的衬钢,衬钢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作防腐处理。

8.3 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安装完毕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8.4 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

8.5 外窗应采用平开窗,并选用优质可靠窗锁。外窗窗页、窗框四角接缝及组合窗接点处应以防水密封胶封闭,窗页和窗框之间空隙应用优质毛刷条填充,且安装要牢固到位。

8.6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8.7 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空材料填充饱满。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8.8 门窗框外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8.9 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的选用: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设置护栏等防碰撞措施。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如临空的落地窗应设置可靠的防撞栏杆。

8.10门窗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使用安全玻璃:1 面积大于1.5㎡的窗玻璃;2 距离可踏面高度900mm以下的窗玻璃(如采用塑钢窗为500mm);3 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4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外开窗

8.11窗台高度不得低于900,窗洞位置、尺寸应预留准确,不得随意改变设计。

9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9.1 对于体积吸水率大于2%的保温材料,不得设计为倒置式屋面。刚性防水层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设计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厚度不应小于50mm,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缝宽不应大于30mm,且不小于12mm。 9.2 柔性材料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或沥青防水卷材,并选用相适应的基层处理剂、接缝胶粘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防水层的保护层设计宜采用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当采用刚性保护层时,必须符合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要求。

9.3 对女儿墙、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变形缝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做法,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圈。

9.4 膨胀珍珠岩类及其它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必须设置隔气层和排气系统。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应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

9.5 屋面找平层宜采用1:2.5—1:3水泥砂浆和C20细石砼找平层,找平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交接处和基层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找平层应按4-6m设置分隔缝。

9.6 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9.7 屋面保温层施工时,应确保基层和保温层干燥、松散保温材料应分层敷设压实,板材保温材料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坡向正确,保温层施工完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施工。

9.8 防水层施工前,基层应干净、干燥、平整,基层处理涂剂应涂刷均匀,铺贴卷材时,卷材表面应清刷干净,均匀涂刷玛蹄脂,并辊压粘结牢固,卷材搭接宽度和铺贴方向应符合要求。天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槽内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9.9 防水层在天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等的细部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天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伸出管道处、井(烟)

道、水落口、高出屋面的结构处、阴阳角等部位,应增加卷材或涂膜附加防水层,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

9.10 水泥砂浆保护层,细石砼保护层表面宜设分隔缝,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9.11 卷材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应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

9.12 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中, 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背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宽的卷材保护层。保水养护不小于14d。 9.13 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

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

10.1 施工单位在主体施工阶段应由专人进行测量,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校验,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线、地面方正控制线等),准确测量,认真记录,并确保现场控制线标识清楚。

10.2 模板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应拼凑严密,应可靠,确保砼浇捣时模板不松动变形。模板定位尺寸测量放线要准确,并认真检查复核。确保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10.3 施工时应确保现浇混凝土构件的设计几何尺寸。当使用定型保护层塑卡时,应卡在主筋上,不得卡于分布筋或箍筋上,严禁采用短钢筋替代垫块,切实防止因箍筋尺寸不足造成主筋保护层超厚,导致构件有效设计截面尺寸变小。 10.4 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设置现浇板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1.5~2平方米范围内宜设置一处;浇捣楼面砼时,并在砼浇捣后找平压实,确保砼楼板厚度均匀一致,且在砼强度达到1.2N/M2前,不得在楼面上踩踏。

10.5 墙柱模板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拉杆和抱箍,墙模板还要加设可靠的侧向支撑。墙、柱浇捣砼时宜分层进行,均匀振捣,不可一次下料过多,振捣砼时,不得冲击振动钢筋、模板。

10.6 墙、柱不可过早拆模,拆模及拆模后注意保护边角。

10.7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前及时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现浇混凝土楼面板厚度、现浇混凝土墙厚度,结构轴线、楼层净高等质量进行检测。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3处进行抽检。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组织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

10.8 装饰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发现超标时及时处理。

10.9 装饰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的测量,每三层为一个检验批。测量后,认真填写《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附录4)。室内标高、轴线位置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房间数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楼板厚度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楼板数且不少于5块板进行抽查。

10.10 监理单位应及时抽验施工单位测量记录;应对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不定期进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 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11.1 基层应凿毛,并清理干净。

11.2 控制基层平整度,保证面层厚度均匀。 11.3 面层施工前1-2d应浇水湿润。

11.4 砂浆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普通硅酸盐水泥,砂应为中粗砂,应严格控制水灰比,砂浆稠度不应大于35mm,水泥砂浆体积比应为1:2,强度不低于M15。

11.5 控制好面层压光时间,压光一般不少于三遍,第一遍应在面层铺设后随即进行,第二遍、第三遍压光应在水泥初凝后,终凝前完成。确保表面压实平整。

11.6 地面压光后,宜在一昼夜后洒水养护,连续养护时间不少于7昼夜。

12 墙面、顶棚面层空鼓、裂纹、脱层和暴灰

12.1 面层抹灰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砂宜选用中砂,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小于15d,磨的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小于3d,顶棚抹灰用砂浆宜加适量胶粉剂

12.2 基层应在抹灰前清理干净,洒水湿润,砌体控制渗水深度约为8-10,砼基层表面应凿毛,或湿润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粉剂)。

12.3 抹灰应设置标筋,严格控制抹灰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确保抹灰层厚度基本均匀一致,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7-9mm,墙面抹灰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不宜超过35mm。顶棚抹灰层厚度不宜超过12mm。

12.4 水泥砂浆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石灰砂浆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12.5 抹灰用的砂浆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并具备一定的粘结强度,且底层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强度。

12.6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要求粘结牢固,无空鼓、脱层、裂缝和爆灰。

13 栏杆安装及防护设施

13.1 防护栏杆及楼梯扶手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构造应阻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临空处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应设挡脚板。

13.2 临空的外窗窗台净高低于0.90m时,必须采取不易攀登的防护措施。当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可踏面算起,保证净高不低于0.90m,采用固定窗防护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小于6.38mm的钢化夹层玻璃,采用护栏防护必须贴窗设置,不得设于窗台口。

13.3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13.4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13.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的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时,防护栏杆净高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六层及以下或临空高度<24m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以上或临空高度≥24m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0m,垂直杆件间距不大于0.11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相应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13.6 楼面为粗装修时,窗台、护栏和扶手的净高应根据装饰后可能增加的厚度相应提高。

13.7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屋面检修人孔或上人屋面外墙爬梯,应有安全防护和防止儿童攀爬的措施。

13.8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必须采取设置雨篷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当防护顶蓬采用玻璃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且夹层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14 给排水管道渗漏

14.1 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4.2 严把材料进场验收,并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合理选择管材管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

14.3 各节头连接牢固、紧密。做好成品的防护,加强与相关各工种的密切配合协调。

14.4 室内暗设给水管金属管及衬塑(涂塑)金属管直埋应做防腐处理。 14.5 所在地带胶圈密封可拆卸接头均应外露。 ]

14.6 管道穿过楼板、屋面应设置金属套管,套管下平楼板,上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厨卫高出50mm。

14.7 套管与管道间应用阻燃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

14.8 阳台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

15 建筑电气

15.1 严格按设计配管、配线。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砼内的绝缘导管,应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

15.2 PVC线管穿管的绝缘导线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面积的40%。 15.3 塑料电线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产品,并不得有破损、变形。 15.4 照明配电箱接地中,金属框架及可拆卸金属件均应可靠接地,并应采用多股软铜线,留有裕量。

15.5 开关在同一单位工程应同一产品,通断位置一致,控制相线。 15.6 插座单相三孔左零右相,上孔PE(保护线),单相两孔右孔或上孔为相线,下孔或左孔为零线,且零线与保护线不串接。

15.7 严格导线分色,相线A黄色,相线B绿色。相线C红色,零线淡蓝色,PE保护线黄绿相间色。

15.8 安装完毕用相位检测器全数检测。

15.9 避雷带(针)的搭接焊接长度不够,焊接粗糙,且不防腐;扁钢与扁钢搭接2倍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6倍两面施焊。焊缝饱满无遗漏,搭接牢固、可靠。焊工持证上岗。除焊渣干净后,刷防腐剂两遍,再刷面漆。

附录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附录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附录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附录4、《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

附录1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以下内容列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具体项目如下:

1、墙体裂缝防治

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 3、楼地面渗漏防治 4、外墙渗漏防治 5、门窗渗漏防治 6、屋面渗漏防治

7、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 8、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9、墙面、顶棚面层空鼓、裂纹、脱层和暴灰 10、栏杆安装及防护设施 11、给排水管道渗漏 12、建筑电气质量

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有效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务求实效。请参照《长沙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单位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 设计单位代表 施工单位代表 注: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附录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工程地点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防治项目 墙体裂缝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 楼地面渗漏 外墙渗漏 门窗渗漏 屋面渗漏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 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墙面、顶棚 栏杆安装及防护设施 给排水管道渗漏 建筑电气质量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结构层次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主要措施及防治结果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注: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报质监站一份。

附录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防治项目 完成情况 主要防治 监督措施 平行检验内容及结果 防治成果 评 价 备 注 总监理工程师: 结构层次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报质监站一份。

附录4

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

施工单位: 单位:mm 工程名称 测量仪器 测量项目 层次或部位 室 内 标 高 形象进度 测量日期 实测偏差

设计值 允许偏差 实测 点,不合格 点。 抽测人: 复核人: 轴 线

实测 点,不合格 点。 抽测人: 复核人: 楼 板 厚 度

实测 点,不合格 点。 抽测人: 复核人: 处理意见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实测偏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在表中直接将该值圈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32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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