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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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人: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二零零八年五月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2页共55页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 公 告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四、总 则 五、投标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开 标 十一、评 标 十二、授予合同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附件

一、协议书格式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六、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二、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附件

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 附件二、评 标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51356、217513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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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2008]052号

一、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的建设项目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报建序号为 丽建报[2008]17号,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囿山路566号 (2)工期要求:63日历天 (3)建筑面积:约1553㎡ (4)建筑层数:五层 (5)工程预算造价:619321元 (6)投资性质:财政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土建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未发放证书的

提供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时提供建设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采用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08年5月15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400元人民币。联系人:吕俊英 联系电话:0578-2251356 。

2、网上下载:2008年5月15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单位(公章):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吕俊英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25号 地址:丽水市丽阳路517号

电话:0578-2278026 电话:0578-2278026、2175130(传真) 邮编:323000 邮编:323000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08年5月15日起

发布的媒体: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和有关规定的媒体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51356、217513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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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第1页共3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联系人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囿山路566号 吕俊英 公开招标 电 话 组织方式 0578-2251356 委托代理 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水电工程。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有关规定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投标人主要条件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具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规模 承包方式 定额工期 审定预算价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易席位证 面积约1553㎡ 施工总承包 70日历天 601523.00元 质量要求 工程类别 招标工期要求 工程造价指导价 合格 三类工程 63日历天 601523.00元 人民币 1.5 万元(不计利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交纳具体方法见第3页) 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元(不退还)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一套正本 肆 套副本 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接收人: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5月26日上午9:00时 开 标 评标办法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递交 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51356、217513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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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项目内容 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2 其 中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未履行竣工验收前报送结算承诺违约金 其它承诺违约金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报告开工时间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工期提前奖励限额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环境保护费 临时设施费 检验试验费 规费 税金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工程预备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 按丽建发[2007]185号文件执行 按丽建价[2007]22号文件执行 30000元 (此项为单列费用,计入总价,不得下浮) 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总价的 10 % 合同总价的 10 % 合同总价的 3 % 合同总价的 3 % 合同总价的 无 % 合同总价的 2 % 合同总价的 1 % 合同总价的 无 % 合同总价的 1 % 收到开工通知后 三 天内 合同总价的 2 % 合同总价的 2 % 备注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总价的 3 % 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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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事项 资格 后审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备注 详见招 标文 件 a、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开标时必须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2 到场的人员 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持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开标时应提3 详见招 标文件 人证书e、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f、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 g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交纳注意事项: 1、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 2、交纳方式:不限 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 交的证件原件 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具体金额详见前表 5 招标文件工本费 交纳注意事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具体金额详见前表 详见招 标文件 详见招 标文件 6 最高限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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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7页共55页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1 工作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时 间 安 排 2008年5月15日起 地 点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投标中心 囿山路566号 提交方式: 1、传真:0578-2175130 2、书面递交: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投标中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2 发放招标文件 2008年5月15日起 3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招标人发布紧急6 公告时间和媒介 5 7 交纳投标保证金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文件递交截9 止时间 8 10 11 开标时间 预中标公示 投标截止时间前6日前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同时办理 同前附表一 同前附表一 公示3个工作日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拟中标人必招标人对中标人12 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资格复核 作最不利处理。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招标人决标, 13 公示结束后 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发中标通知书 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4 15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投标保证金的退 按丽水市招投标中心规定退还 还(不计息) 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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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8页共55页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的为不采用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

四、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

2、现场施工条件: 以现场踏勘的条件为准 。

3、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

4、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

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水电工程。 (二)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三)本工程招标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限价、有效报价下浮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 1、本工程 设立最高限价,不设立有效报价下浮范围。

2、最高限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经有关造价机构审定后得出的本工程项目的审定预算价。

有效报价下浮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审定预算价,按有关规定确定的下浮率范围。 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

√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

√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2008 年第 4 期; □√□浙江造价管理信息 2007 年第 2-4 期; √□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五、投 标 人 资 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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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9页共55页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土建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未发放证书的提供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时提供建设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

3、其他条件:无。

(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须提交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无 。 (七)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 标 文 件

(八)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丽水市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有效。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招标重要事项表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所有问题在 日内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

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前 5日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51356、2175130(传真)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0页共55页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十二)投标担保

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十三)勘察现场

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 标 报 价

(十四)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

2、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3、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重要事项表给定的费率计取[计取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否则作视为已计取。

4、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 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今后不作调整。

(2) 可调价格报价: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①人工调整: / 。 ②材料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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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1页共55页

③机械台班调整: / 。 ④其他调整: / 。 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⑴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⑵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

6、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规费和税金等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给定的费率计取(计算基数按定额规定),否则作为已计取。

名称 办公楼楼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环境保护费 0.1% 0.4% 文明施工费 1% 2.9% 安全施工费 0.7% 1.5% 临时设施费 2.6% 7.4% 检验试验费 1.4% 1.05% 规费 税金 农民工工伤保险 5.58% 3.513% 0.132% 23.61% 3.513% 0.132%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情况表; 3) 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4)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

印件;

5) 授权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8) 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复印件);

10)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

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1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12) 投标报价书。

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不提交 技术标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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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2页共55页

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十八)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招标重要事项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开 标

(二十)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51356、2175130(传真)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3页共55页

参加;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7、在开标后,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检查时投标文件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 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评 标

(二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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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4页共55页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没有实质性影响投标报价时,可以按照数字表示的数额修正文字描述;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最高限价;

6、 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7、 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8、 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

9、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1、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2、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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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5页共55页

13、 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5、 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表决是否否决全部投标。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投标被否决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对该资料的权力,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如该投标人为预中标单位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该投标人不为预中标单位的,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十二、授 予 合 同

(三十)中标

1、招标人按《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3天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按规定签订合同。3名中标候选人都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十一)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并按丽建发[2007]185号文件要求缴纳相应数额的现金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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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和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

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

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9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30_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3%(包括3%)以内且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工程造价超过3%或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10%(包括10%)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招标办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

⑶、其他: 无 。 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⑴、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 ⑵、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⑶、其他: 无 。 3、发生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

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含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含15%),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原综合单价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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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⑶、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

⑷、其他: 无 。 4、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适用于可调价格报价,调整方法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三十三)暂定项目

本工程暂定项目的暂定材料或暂定品牌,如由承包商采购的,需经业主认可,否则不予结算。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合公开招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三十四)预留金

预留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预留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预留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三十五)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

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1、 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 2、 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

3、 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 双方协商解决。

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部分预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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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人民币) ¥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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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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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主要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书及附件、招标文件、标底、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其它有关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具体授权内容详见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监理合同。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见监理合同 。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 7.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的要求: 开工前三天,按施工要求接至施工现场。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施工现场的材料运输道路开通及施工道路与城区道路开通,包含城市交通管制的协调处理。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三天提供相应地质、地下管线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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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及相关的许可证均应在开工前办理,并开具开工令。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业主组织。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有类似情况,由业主(发包方)负责处理。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三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

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夜间施工须经发包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其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负责支付,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当特殊要求发生时,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做好具体的保护工作。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发生时其费用发包方支付,但因承包方保护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方负责。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开工前三天提供施

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每月25日提供下月提供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文后5天内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通用条款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分:另定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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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第十三款工程结算方式第(三十二)调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下午(逢休息日顺延)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开工费用自理,完成总工程量的30%,支付总工程款20%,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总工程款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支付至总工程款80%,剩余工程款除质量保证金工程总价3%外,在2008年12月底前付清(不计利息),逾期未付清的按同期建行贷款利率支付给承包人。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 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方采购的材料一律按甲类材质标准。属暂定价和主要材料及设备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证认可后方可采购。

八、工程变更提出方向发包方申报工程变更联系单,由发包方会同监理方、设计单位共同会签,并统一编号。由设计单位主动签发的联系单,需经发包方、监理方签发,并编号。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按规定的程序执行,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二套。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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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成员。人员更换须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罚款1万元人民币,经发包人同意的罚款伍仟元人民币,调换技术负责人罚款1万元,专业负责人每调换一人罚款1万元。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每月到位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缺1天罚款500元,专业负责人每缺勤1天罚人民币300元,连续15天不到位或累计1个月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全部没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建设行政合同主管部门调解;

(2)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丽水市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丽水市莲都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飓风、电击、暴雨、大雨、火灾、恐怖活动、停水、停电在规定时间以上的。。 40.保险

40.6 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各肆份。 47.补充条款

1、工期延误按500元/天赔偿给发包人。工期延误罚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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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层数 跨度设备安工程 造价(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米) 装内容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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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 品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点 备注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25页共55页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市政公用工程为 2 年; 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装修保修期限 1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当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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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3% 2、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双方协商。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技术规范

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1、 ; 2、 ; 3、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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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部分)

投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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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市场行为情况表 3)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4)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时提供)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证、身份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复印件)

10)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

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经理(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1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12) 投标报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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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函

招标人: 。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序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 元)的总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并在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 ,做为履约保证金。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

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6、我方在此承诺,若我方中标,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本工程环境保护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的标准。

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9、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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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情况表

市场行为情况 投标人或拟定的项目负责人 次数 时间 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 部门通报批评情况 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 部门行政处罚情况 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 部门查处公示情况 在丽水市被列入一般不良行为名单情况 (开标日在公示期限内的) 在丽水市被列入一般严重行为名单情况 (开标日在公示期限内的) 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限制承接业务情况(开标日在限制期限内) 具体情况 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如在开标过程及开标后发现投标人市场行为未如实填写的,该投标人的市场行为有一般不良行为的作零分处理,市场行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作取消投标资格处理,并且由原评委对所有投标人重新计算得分后重新推荐预中标人。

2、该表后应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日期是指第一次在招标文件上规定的开标日期; 4、丽水市范围是指丽水市本级和莲都区范围内。

5、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文件上处罚有明列期限的,在其明列期限时间内填写,无明列期限的,按开标之日上推二周年内填写。

6、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公示有明列期限的,在其明列期限时间内填写,无明列期限的,按开标之日上推二周年内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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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自 查 内 容 开标必须到场人员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情况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招标文件要求 见前附表4 见前附表1 见前附表1 自查情况 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 符合有关规定 六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的 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情况 生产副经理(A类证)、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上岗证情况 具有上岗证 七 八 九 十 十一 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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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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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单位: 部门:

投标人:(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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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注: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不为同一人)

八、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九、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复印件)

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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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名称 一、总 部 1、企业负责人 2、企业技术负责人 3、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二、现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专职安全员 3、项目技术负责人 4、项目专职施工员 5、项目专职质量员 6、项目专职资料员 姓名 职称 岗位证书 / / / 岗位证书编号 / / / 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不作要求 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不作要求 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不作要求 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不作要求 承诺月到位天数 / / / 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少项漏项,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2、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诺月到位天数’一栏要求填写天数。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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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标报价书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大写):

投标总价:

(小写):

投 标 人 :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字或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

(造 价 员) 编 制 时 间 :

(造价师签字及盖执

业专用章,造价员盖

相应专业资格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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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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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总价(大写):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工程名称 总 价 金 额(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8-2251356、217513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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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 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 额(元) 单项工程费合计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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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 号 一 1 2 二 1 2 三 四 五 六 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人工费 机械费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人工费 机械费 其它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规费 税金 农民工工伤保险 计算式 金额(元) 单位工程费合计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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