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原理复习材料

更新时间:2024-04-03 23: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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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1. 为什么说税收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个经济范畴?

①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②最早期的财政中没有税收因素 ③国家是税收产生的政治前提

④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⑤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的分配

2. 你身边有哪些社会经济现象属于税收范畴?

当你的工资收入超出一定标准,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买车,要交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如果你买房、卖房,要交相关的契税、印花税,也可能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你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税就更多,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与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可以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角落,税收无处不在。

3. “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这是否说明只有在私有财产制度下才需要税收这一财政收入的形式?怎样理解国家对国有企业征税的合理性?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来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国家和企业之间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4. 就确立方式而言,税收的演进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有什么不同?

(1)自由贡献阶段 ①征税原因:在人类从氏族社会步入奴隶社会后时期内,国王因公产收入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支出需求,便开始依赖于社会成员和被征服部落自由贡献的劳力和物品。

②君臣关系: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社会成员贡献何物、贡献多少以及何时贡献,都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不十分严格

③意义:自由贡献阶段的税收,还只是处于萌芽阶段,严格说来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2)请求援助阶段

①征税原因:随着奴隶制国家王室费用和军事费用的急剧增加,仅靠公产收入和社会成员的自由贡纳已难以满足支出需要。

②君臣关系:此时的税收不再是完全自发的由下敬上,而是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也不再是完全随意的,而是按

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③意义:请求援助阶段的税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税收的一些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备。

(3)专制课征阶段

①征税原因: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各国陆续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王权得到极度扩张,军费不断膨胀。

②君臣关系:专制课征的税收是单纯的由上取下的关系。至于取什么、取多少和何时取,完全取决于至高无上的专制权。

③意义:进入专制课征阶段,是税收开始从不成熟形态走向成熟形态的标志。 (4)立宪协赞阶段

①征税原因:进入立宪协赞阶段后,政府的税收活动,无论是开征新税、废除旧税,还是制定或修改税法,都必须以不违反宪法为原则,并经过民选代议机关的同意。税收发展到立宪协赞阶段是财政立宪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确立,又是税收进入立宪协赞阶段的主要标志。

②君臣关系:立宪协赞阶段的税收区别于专制课征阶段税收的根本性标志,是国家的课税权不再操之于封建君主,而是操之于民意机关,人们最终掌握了课税权,或者说是课税权的行使必须经过人民的认可。

③意义:税收的确立方式从专制课征过渡到立宪协赞,意味着税收已经步入最高发展阶段。

5. 请分别从分配、生产和交换等角度来界定税收范畴。

①政府以税收手段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资源,实际上就是税收参与分配的过程,参与分配的最终结果就表现为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财政收入。把税收理解为一种财政收入形式,是着眼于“分配”得出的结论。

②从生产的角度看,政府是在社会分工中专门为社会成员提供其生产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部门,它在提供和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税收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或者说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

③从交换的角度看,一方面政府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享用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员也要向政府缴纳税款,这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社会成员以纳税的方式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相交换,这种交换与普通市场上私人产品的买卖极为相似,于是税收就表现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了。

分别立足于分配、生产和交换等角度来认识税收范畴,得出的是不同的认识,但这些认识非但不相互矛盾,而是对税收范畴认识的拓展和深化。

6. 怎样将税收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区分开来?

主要判断标准: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确定性等三方面的形式特征 政府公债:

①具有直接有偿性的特点,这与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体有偿性形成鲜明对照。 ②政府公债的发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都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而税收则不同,只要发生应税行为,纳税人都必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收。 ③税收是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连续取得的财政收入,而政府公债的发行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

于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考虑。一般来说,政府公债是根据需要间断发行而取得的一种收入,不具有确定性的特征。

政府收费

①具有直接有偿性,这有别于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体有偿性。 ②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收费是非强制的,经济行为主体可以自主地决定是否缴纳政府收费,但税收却是强制的。

③政府收费无论是确立还是废止,以及收费标准的调整等基本上都无须经过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批准,从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这就使得政府收费缺乏完备的确定性。

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体有偿性,可将税收与罚没收入、特许权收入等收入形式区分开来。税收的确定性使税收与货币的财政发行、摊派和罚没收入等区分开来,货币的财政发行、摊派和罚没收入等都不是具有确定性的财政收入形式。税收的强制性使税收与捐赠收入等区别开来。与税收相比,捐赠收入取决于捐赠者的意愿,它是自愿的,不具有强制性。

7. 怎样理解税收“三性”之间的关系?

①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固定性。

②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必须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强制性征税是对所有者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一个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的利益。所以,征税必须具有固定性。

③总之,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一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无偿征收。而无偿征收必须借法律的强制手段。而强制、无偿地征收,又必须具有固定性,否则会遭到纳税的反抗。

8. 应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根据?

①只有联系特定的经济体制来研究税收根据,才能使税收根据理论与现实结合得更紧密、也更具现实解释力。

②市场经济就是利益经济,其等价交换的基本法则表现为利益的等价交换。

③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在本质上要求政府模拟市场价格机制来征税,。 ④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完全可以将政府行使其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与纳税人的纳税视为双方进行市场式的交换活动。

⑤政府与纳税人利益的交换,是税收根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有表象。

西方(1)公共需要说

主要代表人有法国的波丹和卜攸、德国的克洛克以及意大利的柯萨等。

人民具有某种公共需要,为满足这种需要,就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而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来增进公共福利,就要使其拥有一定的资财,从而人民就要向政府纳税,因而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 (2)利益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霍布斯和亚当·斯密、法国的卢梭和蒲鲁东。 政府征税的根据,就是政府维持社会秩序为人们提供利益的交换代价。 “税收价格说”是由瑞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和林达尔等在“利益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税收价格说”认为,政府的征税权利来自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政府提供了公共产品就必须以税收作为公共产品的价值补偿,税收就是政府为了补偿公共产品的成本,而向从公共产品中受益的消费者收取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价格。 (3)牺牲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萨伊、英国的穆勒和巴斯泰布尔等。

税收是国家基于公共职务活动的需要而向人民的强制课征,对国家而言是强制权的实施,对人民来说纯粹是一种牺牲。 (4)其它学说

① 保险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梯埃尔。国家如同一个保险公司,国家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人民因受国家保护而向国家缴纳税收,如同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一样。

② 掠夺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用剥夺关系解释政府的征税行为的,它认为税收是一个阶级掠夺其他阶级财产的一种手段。

③ 社会政策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瓦格纳和美国的塞利格曼。税收应是矫正社会财富与所得分配不公的手段,是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有力工具。

④ 经济调节说

主要代表人物有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国家征税除了为筹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外,更重要的是全面运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即通过税收调整资源配置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税收进行国民收入与财富的再分配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以及通过税收调节有效需求以稳定经济发展。

第二部分

1. 你是如何认识我国纳税人权利的基本状况的?我国应采取怎样的措施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长期以来我国过于强调征税主体的主导地位及其权力的强制性,而忽视纳税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本体地位及其权利保护的基本状况。我国的税收理论和税收法律一直将纳税人的权利狭隘化,只是局限在税收征管领域里来认识和界定纳税人权利。而且,即使是税收征管领域里的纳税人权利也没有得到很好地保障。我国《宪法》中只是规定了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并没有明确纳税后的公民将享有怎样的权益,其它法律在纳税问题上对于公民权利的规定也是语焉不详。

2. 税收体系:税法的主要分类

①税法体系(按税法的效力分类) 税收法律 税收法规 税收规章 ②税法体系(按税法的内容分类) 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③税法体系(按税法地位分类) 税收通则法 税收单行法 ④税法体系(按税收管辖权分类)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

3. 税制构成要素有哪些?

① 对什么课税——课税对象 ②对谁课税——纳税人 ③课多少税——税率

④什么时候应缴纳——纳税期限 ⑤如何缴纳——纳税办法

⑥在什么地方纳税——纳税地点

⑦如果不依法纳税怎么办——违章处罚 §

4. 为什么各国的累进税制普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形式?

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在税收征管和税收公平等方面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1)在具体的计算上,全额累进计算简便,而超额累进计算比较复杂;(2)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全额累进税的累进程度高、税收负担也要重一些,而超额累进税的累进程度相对低、税收负担也相对轻一些;(3)在所得额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额累进会出现税收负担的增加超过所得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超额累进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正因为存在这些不同之处,因而各国在实践中更多地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5. 税收分类有哪几种方法?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是什么?

①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为: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行为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财产税(房产税,契税).{最主要} ②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③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价内税(消费税)和价外税(增值税)

④按计税标准为依据划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从量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

⑤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直接税(所得税)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

6. 简述商品税的特点

定义:以商品及劳务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种。通常以商品及劳务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也称流转税。这类税种的特点有

① 征收面广、税源大,收入相对稳定 ②税收负担具有累退性 ③ 税负可以转嫁、征收阻力比较小 ④计征简便

7. 简述商品税主要税种的立法原理

① 营业税

商品税的传统形式。产生于商品经济初级阶段,由于征税范围广泛,税源充足,可作为主体税种。

? 以所有或者多数商品及劳务为课税对象 ? 以商品及劳务的流转额全值为计税依据 ? 采用差别比例税率为主,兼用定额税率 ? 以商品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 ? 多环节课征 ②增值税

商品税的改良形式。产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 ? 以所有或者多数商品及劳务为课税对象 ? 以商品及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 实践中采用间接计算法

? 采用单一或少数几个比例税率 ? 以商品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 ? 多环节课征 ③消费税

选择性的商品税,特殊调节的税种,通常作为辅助性税种用于弥补主体税种在公平性方面的不足

? 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 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或流转数量为计税依据 ? 采用多档次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 生产环节或零售环节课征 ? 由生产商或零售商纳税 ④关税

特殊的商品税,古老的商品税 ? 由海关代表国家征收

? 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 ? 以进口关税为主

? 大多采用多档次的复式税率结构 ? 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内资源和产业发展 ? 具有涉外性质

? 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合作与斗争手段

8. 为什么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商品税制?

增值税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保持税收中性和促进经济增长等优势,由此决定了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商品税制。

商品课税的传统形式是周转税。由于是对多环节的流转额课税,因而容易造成税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应。而增值税尽管是从传统的周转税演进过来的,但增值税的税基不是流转额,

而是每一个流转环节上的新增价值额,虽道道课税,但税不重征,相同商品的税收负担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重复征税及其对企业组织形态选择的负面影响。增值税的这一特征使其对生产者在企业组织形态的选择上是中性的,它在促进专业化分工方面有自己的独特优势。由于采用的是单一或有限的税率结构,所以各种商品和劳务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基本相同,这就不至于干扰消费者的选择。储蓄可视作未来的消费,如果增值税是连续征收的,而且政策也保持稳定,这就意味着对不同时点上的消费没有区别对待,这时增值税对储蓄和消费的影响也是中性的。增值税只对消费课征,税收负担平均分配于商品价格,对纳税人在劳动和闲暇的选择上没有影响。这些也是增值税对税收中性原则的体现。

由于增值税对企业组织形态的发展演化保持中性,企业组织形态向社会化分工协作方向发展就不受税收的干扰,其结果对提高企业的运行绩效是非常有利的。增值税对出口适用零税率,出口产品可以获得相对彻底的退税,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这无疑会促进国际贸易的增长并带动经济的增长。储蓄是投资的来源,消费型增值税不仅提高储蓄率,而且还允许投资从税基中扣除,提高了投资的报酬率,再加上增值税对风险又保持中性,可起到鼓励风险投资的作用,这些都能够避免储蓄增加、投资不增加可能带来的失业问题。

9. 简述所得税的特点

(1)所得税的税源广泛、课征普遍。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企业和个人的所得。所得的种类繁多,所得税的税源较为广泛。凡是有所得的企业和个人,只要符合法定标准,都必需缴纳所得税,因此所得税也具有负担普遍的特点。

(2)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具有直接性和累进性。所得税是在收入分配环节,针对企业的利润或个人的所得进行的课征。一般来说,所得税的税收负担难以转嫁,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和个人将承担最终的税收负担。由于所得税的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因此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并设置了宽免额,同时较多地采用累进税率,这使得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具有较强的累进性,较好地体现了“多得多征,少得少征”的原则。

(3)所得税符合税收中性原则的要求。所得税的征税环节单一,只要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税主体,就不会出现重复征税,因而不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转。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也不构成商品和劳务价格的组成部分,所以课征所得税一般不会影响不同商品和劳务间的相对价格,进而也不会损害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纯所得为课税对象,虽然课征所得税对纳税人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会有一些影响,但由于纳税人可以进行必要的税前扣除,这就不会伤及税本,也不会侵蚀整个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

(4)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较复杂,征收阻力相对较大。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作为计税依据的,这需要对实际所得额作适当的调整,以获得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来说,要计算个人总收入、免税额和扣除额等;对企业而言,要核算企业的总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再加上累进税率的运用,所以所得税的计税要比其它税种复杂许多。个人所得税的课征,还面临纳税人数量多、税额小和税源分散等问题,其征收管理的难度相对其它税种来说也要更大一些。此外,所得税也容易出现隐匿所得、申报不实等问题。要保证所得税的正常运行,客观上要求整个社会有较高水平的信息、核算和管理基础。与商品税不同的是,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具有较强的直接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它的课征让纳税人直接感受到经济利益的损失,容易引起税收对抗,因而征收阻力较大。

10. 简述所得税主要税种的立法原理

①个人所得税

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课征的税收 ? 以所得(纯收益)为课税对象 ? 可以分类课征,也可以综合课征 ? 以取得所得的人为纳税人

? 有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之分 ? 以自然人或家庭为纳税申报单位 ? 采用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 ? 采用申报法或课源法征收 ②公司所得税

对公司法人取得的所得(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得)课征的税收 ? 以公司所得(纯收益)为课税对象 ? 以公司法人为纳税人

? 有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区别 ? 采用比例税率或档次较少的累进税率 ? 存在与个人所得税重复课税的问题 ? 是否必要存在争议

? 实践中通常采取措施减轻重复课税 ③社会保险税

也称薪工税,是政府为社会事业筹措资金,而对工资薪金征收的一种税收 ? 以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为目的而设立

? 专税(款)专用,主要包括养老、失业、医疗 ? 以工资薪金为课税对象,不扣除费用 ? 分别对雇主和雇员课征 ? 采用比例税率 ? 设置最高课税额

11.

不同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制各自有什么优缺点?

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目前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模式、综合所得税模式和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三种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在公平、效率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效应均存在一些差异。

分类所得税的优点在于,可以按照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课征,实行区别对待,有利于实现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而且分类所得税易于进行源泉控制,征收管理相对简单,也少了汇算清缴的麻烦。但分类所得税也存在累进税率不能全面合理地运用其中,无法有效贯彻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等缺点。综合所得税能够适应经济的不断发展,也能照顾到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及家庭税收承担能力,符合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由于综合所得税模式是建立在自行申报制度基础之上的,纳税人必须自己完成一个纳税年度的税收汇缴和清算的工作,因而征纳手续比较繁杂;综合所得税制的有效运行,还要求纳税人有较强的纳税意识、较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健全的税收征稽体制等作为基本前提条件,否则,偷逃税现象就可能比较严重。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了分类所得税模式和综合所得税模式的优点。但是,分类综合所得税在制度设计上比综合所得税制要复杂得多,税务管理的任务也更为艰巨,而且它是在已征税的基础上就已税所得再次征收,形成重复征税,税收调节功能是扭曲

的,再加上附加税的起征点往往定得很高,课税范围有限,财政意义不大。

从性质上看,综合所得税制注重所得的个人归集和整体税负,而分类所得税制更注重所得的经济源泉和差别税负。从性能上看,综合所得税制调节收入再分配的能力较强,体现了公平性,而分类所得税制中个人整体税收负担被切割,又不便于累进,公平性较差。综合所得税制对税收征管的要求比较高,其有效实行还应以国民经济中各种类型的所得高度均质以及较强的公民纳税意识等作为先决条件;相比较而言,分类所得税制税收征管方面的要求要低许多,也没有太多的前提条件。此外,在分类所得税下,容易发生避税,但在综合所得税下可以有效避免这一问题。

12.

简述财产税的性质与作用

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课征的一类税种。以财产的存在为前提。是最古老的一类税收,也曾是国家的主要税收。 ?地方财政的资金来源 ?调节财富分配

?弥补商品税及所得税的不足 ?促进财产使用效率的提高

13. 简述财产税主要税种的立法原理

① 财富税

对纳税人所有或大多数的财产净值定期征收的税收。可以二至三年查核征收一次。 ? 以财产所有人为纳税人

? 有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之分 ? 以应税财产的净值为计税依据 ? 采用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 ? 可以二至三年查核征收一次 ? 一般为地方税种 ② 土地税

对纳税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定期征收的税收 ,通常按年计征。 ? 以土地的所有人或占有人为纳税人 ? 以土地的价值或面积为计税依据 ? 根据属地主义原则征收 ? 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 ? 采用申报法

? 一般为地方税种 ③ 房产税

对纳税人所有或占有的房产定期征收的税收,通常按年计征。 ? 以房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为纳税人 ? 以房产的价值或租金为计税依据 ? 根据属地主义原则征收 ? 多采用比例税率 ? 采用申报法

? 一般为地方税种 ④ 遗产税

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税收 。 ? 有总遗产税和分遗产税(继承税)之分

? 以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为纳税人 ? 有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之分 ? 有多种税前扣除

? 采用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 ? 有分期纳税的优惠

第三部分

1. 税收职能历经哪几个发展阶段?各阶段的税收职能理论有什么特点?

三个阶段:

①单纯财政职能时期

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理论

提出公平、确定、简便、节省四项征收标准

攸士第的税收原则理论

提出包括自愿缴纳、不应危害人民生活和生产发展、公平合理、明确依据、减少费

用、给纳税人便利等六个方面原则。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理论

系统阐述平等、确实、便利、最少费用四大原则。

平等——取消免税特权、税收中立、利益说、比例税 确实——不确实的税收的危害更甚于不公平的税收 便利——征税时间、方法、形式应以纳税人方便为依据 节约——“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

②重视社会政策职能时期

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理论

补充了四项原则:税收不可侵及资本、不可以总产品为课税依据、不可侵及纳税人

的最低生活费用、不可驱使财富外流。

约翰·穆勒的税收原则理论

提出著名的牺牲说,包含了调节财富分配的要求,具有了社会政策的意义 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理论

不承认收入和财富的自然分配状态是合理的,认为国家应加以干涉。提出四项九端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充分原则与弹性原则 ?国民经济原则:慎选税种与慎选税源 ?社会公平原则:普遍原则与平等原则 ?税务行政原则:确实、便利与节约

③重视经济调控职能时期

马什格雷的税收原则理论

公平、效率、政策、稳定、明确、省费 纽马克的税收原则 ?国库收入原则 ?社会政策原则 ?经济政策原则 ?税收技术原则

2. 现代税收有哪些职能?其内涵是什么? 一、财政收入职能

税收具有通过分配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需要的功能。 ①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必须获得财力保障

②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最好形式。(税收具有其他财政收入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税收依据、三大特征)

② 任何税种都具有收入功能,但不同税种收入功能不同

二、社会政策职能

税收具有通过其分配活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使之趋于公平、合理的功能。 ①市场机制建立的分配模式不以公平为目标,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结果造成贫富差距 ②为实现社会成员同等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必须进行收入再分配 ③税收是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最有效的方法

④不同税种调节社会财富的能力不同,以所得税、财产税的调节能力为强

三、经济调控职能

税收具有通过其分配活动,调节经济运行,保持高水平的资源利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功能。

①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②税收是国家调节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③市场机制难以保持经济稳定

④税收是国家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保持经济稳定的有效政策工具:自动稳定、相机抉择 ⑤不同税种对经济的调控能力不同

3. 什么是税收的“内在稳定功能”?

税收的“内在稳定器”功能示意图如下

政府支出与税G 收 T a c d

E b T G

O C A B

国民收入

运用税收对经济的内在稳定功能,自动调节总需求。累进所得税制可以在需求过热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自动增加课税,以抑制过度的总需求;反之,亦然。从而,起到自动调节社会总需求的作用。

4. 政府怎样进行“相机抉择”?

相机抉择税收政策对经济稳定的效应,首先需要政府能够对经济运行状况作出清晰而准确的判断,这就要求政府能够收集大量的经济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准确的判断。一旦政府不能获得足够的准确信息而作出了错误的判断,那么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就将是灾难性的;其次,即使政府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那么在政府决定实施相机抉择税收政策时,也可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政治阻力而影响税收政策在适当的时机得以执行,尤其是增税政策往往会面临更多的阻力;第三,政府在调整税收政策时,必须使社会公众认识到这一政策是稳定的,否则如果社会公众认识到某种增税或减税政策仅仅是临时性的,那么他们很可能不会改变自己的经济行为,从而降低税收政策的预期效果。此外,相机抉择税收政策的有效性也面临着政策时滞方面的限制。总体来看,相机抉择税收政策的政策时滞非常长。如果政府本身的洞察力不够或者经济运行没有显现出强烈的不稳定信号,那么认识时滞就会比较长一些,相机抉择税收政策中的一些重大调整,往往需要经过立法机构审议批准,由此会产生或长或短的决策时滞,而这些在税收自动稳定机制中是不存在的。

5. 税收会对就业产生什么影响?

税收压缩私人消费,减少私人投资导致总需求下降, 降低就业水平。政府将税收用于增加公共投资,开办新企业或行业,则能增加就业机会

6. 税收会对资源配置产生什么影响?

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不一定符合效率原则,实现最优配置,可以通过不同行业、部门、地区之间税负的差别加以调整 流转税:

增值税是中性税收,对资源配置不产生影响,营业税、消费税有效 所得税:

对资源配置不产生直接影响,但对经济有自动稳定功能。尤以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的自动稳定功能为强。 财产税:

影响财产的积累,可能刺激消费

7. 税收怎样影响财富分配?

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分配不公是一个十分普遍、严重的社会问题,运用税收手段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是西方国家实现“收入均等化”目标的重要方面 首推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税负有累进性质

消费税等间接税因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则有累退性质,反而加剧财富不平均,通常要采用差别税率来缓和。 补充:个人所得税是通过从收入来源方面,通过减少个人的实际可支配收入来实现社会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从税基、税率和征税方式三个方面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影响的大小取决于具体的制度安排。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从个人总收入中减去扣除项目后的应税所得。各国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有标准扣除法和分项扣除法两种扣除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两种形式。率的累进程度越大,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就越强。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有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两种。综合所得税制将个人的各种收入汇总,统一按综合税率计算征收,可以较好地对不同社会成员的综合收入进行调节,但它无法对不同所得在税收上进行区别对待。

商品税是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使用方面,通过降低收入的实际购买力来实现社会公平的。商品税有一般商品税和选择性商品税两种不同的类型,它们对收入分配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一般商品税对所有或大部分商品实行普遍征收,它在个人收入再分配方面通常被认为具有累退性。

选择性商品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具体取决于选择对哪些商品征税以及选择什么税率形式来征税。如果选择生活非必需品和奢侈品征税并课以相对较高的税率,那么选择性商品税对收入分配就会产生积极的效果,这是因为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比重必然下降,而用于购买生活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收入所占的比重增加。对生活非必需品和奢侈品征收选择性商品税,将使得税收占个人收入的比重随个人收入增加而递增,从而缩小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异。然而如果选择生活必需品来征收选择性商品税,那么对收入分配将比一般商品税产生更为强烈的负面效应。如果一般商品税也采用差别比例税率来征收,那么在调整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将产生与选择性商品税同样或类似的效果。

第四部分

1. 分别评价亚当·斯密、瓦格纳和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

①纳税人的立场出发将税收原则提到理论高度,它适应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发展的需要,从

而成为当时各国税收制度的典范,为税收实践的发展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这也奠定了其税收原则理论在税收学说史中的地位。

②从总体上看,斯密的税收原则仅仅是一套单纯的财政准则,而不是完整的税收原则体系,因为其中没有涉及税收与国民经济之间的关系。斯密的税收原则,反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经济自由发展和作为“守夜人”的政府不干预或尽可能少干预经济的客观要求,这就决定了斯密的税收原则只能是消极的理财原则,不需要有政府作用于经济运行的国民经济原则。

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①是集前人税收原则理论之大成。从总体上看,瓦格纳的税收原则是一套多中心的原则体系,更全面,也更为具体,对各国税收制度的设计以及税收政策的制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②瓦格纳以社会政策和财政政策为中心的税收原则体系,反映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时期社会矛盾激化的基本状况。突出强调社会正义原则以及税收在矫正分配不公中的作用,是具有相当积极意义的。由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进入垄断时期后,政府的职能不再仅仅是管理社会安定和国防,还要执行社会政策,因而政府必须有充裕的收入,税收要充分满足政府财政支出的需要,于是瓦格纳提出了税收的财政收入原则。

③此外,瓦格纳明确将国民经济作为税收的一个原则,从而说明了税源和税种的选择都要以保护税本为前提,这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马斯格雷夫

提出的税收原则较好地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20世纪3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社会经济条件发生相当大的变化,经济大危机清楚地表明市场的自发调节已不能维持经济的顺利运转,因而政府的作用和财政的职能均有了很大程度的扩展,税收也成为实现政府干预宏观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工具。与之相适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不仅体现了取得财政收入和矫正财富分配的要求,而且体现了调节经济运行的要求。 2. 税收的财政原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充裕原则

收入应能满足经常性的支出需要(量出制入,并非多多益善)。在税制设计上应注意

税源充沛、税基宽广、慎用优惠 二、弹性原则

收入应能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满足支出规模扩大的需要

税收收入弹性:取决于经济效益的高低 税率弹性:取决于税率是否适度

3. 拉弗曲线包含了哪些政策内涵?

拉弗曲线在论证税率、经济增长及政府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方面并不是很全面,而且也很难说是非常严谨的,但它得出的一些结论还是有着重要意义的:(1)高税率不一定能够取得高收入,高收入也不必然要求高税率,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相关性。一般来说,高税率会挫伤经济活动主体的积极性,从而削弱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活力,直接导致经济的停滞或倒退。图中AGB部分(即阴影部分),往往被称为课税禁区。(2)取得同样多的税收,可以采取高低两种不同的税率。在图中,要取得Tt数量的税收收入,既可以采用高税率OF,也可以采用低税率OE。适度的低税率在短期内可能会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但从长远看却可以刺激生产,扩大税基,形成良性循环,并最终有利于政府税收收入的增长。(3)税率、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税率必须适当,过高的税率

会损害经济的正常运行。从理论上说,应当存在一种兼顾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最优税率,三者的最优组合点在图中体现为A点,此时税率为OG。这就为合理地确定宏观税收负担水平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拉弗曲线示意图

4. 应如何理解税收中性与税收经济效率原则之间的关系?

传统的税收中性原则是基于税收会带来超额负担这一论断而提出来的,它要求税收除了使人民缴纳税款以外,最好不要再承担其它额外负担或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在市场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里,税收应尽可能地保持中性,不干扰市场的正常调节,让市场充分发挥其作用。随着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税收中性原则的含义又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又有了一定程度的引申,已不仅仅是指尽量避免经济活动主体因纳税而遭受额外负担,而且已经扩展到使税收对各种经济活动所发生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某些场合下,政府征税能够有利于促进社会福利、带来效率的提高,这一意义上的税收经济效率就不是保持传统意义上的税收“中性”所能达到的了。

作为一个原则,税收中性的积极意义还是应当给予肯定的,但在具体运用时,不可将它绝对化。税收中性不完全等于税收的经济效率。从内涵上看税收中性原则仅是税收经济效率原则的一个方面,两者之间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税收中性和税收非中性是实现税收经济效率的并行不悖的两种途径。

5. 试比较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作为税收公平衡量标准各自的优劣。

受益原则从理论上看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它在实践中却有很大的局限性。受益原则的有效实现,要求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收与其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一致,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政府财政支出所带来的实际利益由谁获得、获得多少,在当前技术条件下,还难以准确进行测度。这无疑使得按照受益原则来分配税收负担,很难大规模地付诸实施。也就是说,受益原则在现实中的应用,受到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固有的共同消费性的限制。此外,受益原则也无法解释政府的转移性支出。这些都决定了税收负担按受益原则进行分配,在总体上是行不通的,这也意味着按受益原则征税,只能解决税收公平的部分问题,而不能解

决所有问题。虽然受益原则不具有普遍意义,但这并不排除其在特定场合的运用。

在支付能力原则下,税收负担分配公平与否的标准完全不同于受益原则。在解决税收负担的公平分配时,支付能力原则没有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有机地联系起来,而仅仅只是从税收自身来孤立地考虑问题。由于没有与政府财政支出有机地联系起来,所以支付能力原则在理论上看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尽管如此,但支付能力原则却较好地解决了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再分配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支付能力原则具有相当的可行性,而且也较受益原则更具可操作性,目前已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

6. 你认为税收实践中应怎样贯彻公平原理?

①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

? 机会公平即机会均等,注重的是分配的前提: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享有同等的权力和机会参与市场竞争,并取得收入。

? 结果公平注重的是分配的结果:人们在不同的机会或同等的机会中,取得的可用于支出的收入大致平等。 ②受益说与支付能力说

利益说源于18世纪盛行的受益性税收理论,要求税收负担按照纳税人从税收的使用中所得到的利益大小来分摊。

支付能力说要求税收负担按照纳税人负担(纳税)能力的大小来分摊。 受益原则主要体现了国家的服务性职能,着重解决国家与纳税人整体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问题;支付能力原则主要解决各不同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问题。现实税制应是一般支付能力税和特殊受益税的立体结合。 ③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 ? 横向公平 又称水平公平,其基本涵义是同等状况同等对待。同等状况在受益说中指的是受益状况,在支付能力说中指的是支付能力状况。横向公平就是对受益相同或支付能力相同的人课征相同的税收。横向公平要求废除免税特权、遵循国民待遇原则、慎用减免税 ? 纵向公平 又称垂直公平,其涵义是不同状况不同对待。在实践中主要指支付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纵向公平是横向公平在逻辑上的必然要求,同横向公平一样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既然对同等状况应当同等对待,那么对不同等状况当然就应当不同等对待。因此税收负担的分配还应做到纵向公平。 ④管理公平

严格执行税法,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7. 结合我国实践,谈谈应怎样处理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内在联系

? 效率是公平的前提,没有效率的公平会使税收失去参与分配的物质基础 ? 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不公平的税收不会是高效率的税收 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 强调公平尤其是结果公平会损害效率 ? 追求效率会牺牲公平

我国正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我国的根本任务。因此,只有效率优先,低消耗、高产出,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

水平的公平。只有经济效率提高了,可供分配的财富增加了,全体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的提高才有物质基础,国家才有可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调节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贫困地区的人民早日摆脱贫穷,并通过福利、救济等办法来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坚持效率优先,并不是说公平不重要,更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来换取效率的提高。事实上,公平和效率都是社会主义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没有效率就没有高水平的公平,而社会的不公平也制约和阻碍着效率的提高。第一,收入差距过大,两极分化,会导致占比重相当大的低收入者有效购买力低,有效需求不足,使生产力发展受到制约:第二,实现高效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如果低收入者通过主观努力和勤奋劳动不能改善自己的处境,便会损害效率,甚至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动荡。

现在,我们一方面应坚持不懈地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的作用,坚持公平税负,鼓励竞争;另一方面,要强化税收在实现社会收入公平分配方面的功能,调整税制结构。

8. 简述实行复合税制的必然性。

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是复合税制,主要是基于复合税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相对优越性:(1)复合税制可以确保政府取得充足的税收收入。复合税制下开征的税种多,课税面宽,覆盖面广,不论是社会再生产的哪一个环节或者是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哪一个层次,凡是在社会公共事务范围内存在的物件或发生的事实,均可成为课税对象,因此复合税制能够确保政府及时地取得充足的财政收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与此同时,复合税制也使得政府的税收收入具有一定的弹性,可以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2)复合税制能保证税收负担公平分配。在复合税制下,课税对象与纳税人分布广泛,可以使得税收负担分配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去,确保不出现税负畸重畸轻的现象,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而且复合税制中的各个税种还存在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关系,在主要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分配税收负担的同时,还辅之以按照受益原则来分配税负,可以确保税收负担的分配基本做到公平合理,这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3)复合税制可以使税收在多方面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复合税制中既包括所得税和商品税,也包括财产税和其它税种,这使得复合税制能兼容各个税种对社会经济不同的调控作用,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调节,从而有利于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9. 简述各种税制结构在理论上的优缺点

①单一税制结构不能满足当代国家对税收的要求

②财产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无法被现代社会所接受,财产税只能充当辅助性税种

③营业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在效率方面带有根本性的缺陷,公平方面也欠佳,在实现财政收入目标上则具有突出的优点,适合于财政型治税模式的税制结构

④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公平和聚财方面不亚于营业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效率方面可以从根本上克服营业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弊端,是一种比较好的税制结构,适合于效率优先的治税模式

⑤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聚财功能也不错,能足额稳定地达到财政收入目标,但实现公平和效率目标上则存在矛盾,选择多档次、高边际税率的累进税率,有显著的公平性,但可能损害效率。反之选择比例税率或边际税率低、档次少的累进税率则公平程度降低,经济效率提高,因此往往需要在公平与效率间寻求平衡。

⑥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是当前的趋势

10.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变化呈现出什么规律性?

从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相对关系来看,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经历了从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发展到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再发展到以现代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的演变过程。在直接税内部,不同税种间相对关系的变化,首先体现为公司所得税的相对地位在不断下降,而个人所得税的相对地位却在持续上升。在直接税内部,不同税种间相对关系的变化,还体现在社会保障税的规模迅速扩大上。在间接税内部,不同税种间的相互关系,也发生了一些改变。最初,关税是最主要的税种,关税收入是各国的主要收入来源。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国内消费税成为间接税中的主体税种。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增值税的兴起,多数发达国家先后引入了增值税。由于增值税能够消除全值流转税所不可避免地重复征税等弊端,所以增值税在许多国家也取代全值流转税成为最重要的间接税。

11. 为什么发达国家主要采用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而

发展中国家却主要采用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不同的国家之所以形成不同的税制结构,主要是因为不同的税系和税种有着不同的特

点,适应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财政情况的要求所形成的。影响一个国家税制结构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生产结构和分配结构,直接制约着税收收入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制约着税种的选择和组合、税目的确定和税率的设置,并最终对一个国家税制结构的选择起决定性的作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均国民收入处于较高的水平上,从而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具有丰富的税源和广泛的税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必然伴随着较高的经济货币化、城市化和公司化程度。在货币化程度高的经济中,个人所得主要表现为货币所得,有利于所得税的准确计算及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人口集中于城市且大部分人在公司企业工作,有利于采用源泉扣缴的方法来征收所得税,也便于对个人收入水平进行核查。这些都为大规模地征收所得税创造了便利的条件。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人均国民收入也不高,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较为有限。此外,生产力水平低下导致经济的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程度也很低,存在大量自给自足、分散经营的实物经济,所得不完全表现为货币所得,因而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现象相当严重,而且所得税也很难做到普遍征收和量能负担,再加上所得税是对所得额的课税,收入要扣除成本后才能对之征税,这些使得发展中国家如若依靠所得税将无法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正因为如此,所以发展中国家一般选择税基广、可以较好地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稳定性的商品税作为主体税种。

(2)政府政策目标的选择。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政府在进行税制结构设计时,往往不得不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并做出选择。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发展经济的任务已经完成,但贫富悬殊、分配不公等问题显得十分突出。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发达国家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更加关注公平问题,纷纷推行以收入公平分配为目标的社会政策,通过采用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和广泛征收的社会保障税来实现收入再分配,以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此外,由于稳定对公平的实现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再加上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能够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所以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以所得税或社会保障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迅速发展本国经济的任务,因而其税收政策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往往更侧重于促进经济增长的效率目标,

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可以避免征收所得税对储蓄和投资造成的负面效应,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率目标,这也是发展中国家采用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重要原因之一。

(3)税收征管水平。相比较而言,商品税对税收征管的水平要求比所得税低许多。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完善的税收征管体制,具有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手段,先进的电子征管系统已广泛应用于纳税申报、年终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税务审计、税务法规和资料的存贮检索以及税收咨询服务等工作,税收征管中有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而且税务人员素质较高,这些与所得税的有效征管完全吻合。由于有健全的税收征管体制作保障,发达国家的所得税大体上做到了应收尽收,偷逃税款的现象较少。而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管理水平较低,税收征管手段和技术较为落后,加上经济货币化、城市化和公司化程度低,收入难以控制的农业就业人口和城市非正式就业人口所占比重较大,客观上也使得所得税的有效征管面临较大的困难,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所得税偷逃现象十分严重,因而建立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可能性极小。商品税一般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比采用累进税率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要简单得多,对征管水平的要求要低许多,所以发展中国家更多地选择商品税作为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

(4)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历史文化因素在主体税种的形成过程中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具有历史连续性的文化观念、思维习惯往往左右着人们的纳税意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法制观念淡薄,纳税意识不强,税制结构只能停留在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水平上;而发达国家良好的纳税意识,为税制结构从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平稳过渡到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提供了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第五部分

1. 简述税收负担的含义及衡量宏观税负的指标 一、税收负担的含义

国家征税给纳税人整体(整个社会)或单个纳税人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

二、衡量宏观税负的指标

国内生产

一定时期税收总额 =

总值税负同时期国内生产总值 率 国民收入税

= 负 率

一定时期税收总额 同时期国民收入总额

×100%

×100%

国民生产

一定时期税收总额 =

总值税负同时期国民生产总值 率

×100%

2. 什么是税收痛苦指数?对“我国的税收痛苦指数位居世界前列”有什么看法?

税收痛苦指数,是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险税(费)、商品税

以及财产税等六大税种的最高一档名义税率加总得出的

在税负水平问题上的认识矛盾之所以会产生并长期存在,其根本的原因在于,现实中国的名义和实际税负水平之间的距离甚远。

名义税负,就是现行税制所规定的、理论上应当达到的税负水平。实际税负,则是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能够实现的、实际达到的税负水平。名义和实际税负之间存有距离,并非中国独有。在当今的世界上,还找不到能够把两者拉在一起、不存在任何距离的国度。纳税人拿名义税负作为判定税负水平的参照系,并非不正常。政府部门以实际税负作为论证税负水平的参照系,也并非新鲜事。但是,像中国这样的两者距离甚远、以至于在税负水平问题的判断呈现如此之大反差的情形,可能是一个罕见的特例。

3. 影响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因素主要有: (1)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根本性因素。一方面,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税源也就越充足,税收负担的承受能力也就越强。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范围和水平也就越高;为了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需要筹集的资金也就越多,税收作为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其规模相应地也就越大,因而税收负担水平也就越高。

(2)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直接影响到税基的大小和税收收入的结构,并进而影响税收收入的规模。如果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较高,经济的税收负担能力较低低;如果第二、三产业所占的比重较高,则整个经济的税收负担能力相对提高。GDP的构成指的是可税GDP和不可税GDP各自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它也会对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影响较大不可税GDP所占的比重比较大,那么在其它因素既定的情况下,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就越低,反之则越高。

(3)政府职能范围。需求的角度看,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此外,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效率的高低,也影响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效率越高,也就意味着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成本降低,消费者消费一定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即税收)也就相对较低。

(4)税收制度。税种的多少,关系到税收覆盖面的大小,税种设置得越多,税收的覆盖范围越广,因而取得税收收入的能力也就越强,在其它因素既定的情况下,宏观税收负担也就越重。现实中的税收制度选择何种税作为主体税种,也会对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产生影响。在其它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与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收制度相比较,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收制度会取得更多的税收收入。在其它因素既定的情况下,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措施越多、力度越大,那么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也就越低,反之则越高。

(5)税收征管因素。税收征管,直接决定着最终入库的税收数额,因此它也是影响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重要因素。在其它因素既定的情况下,税收征管效率越高,宏观税负水平也越高。

4. 税负转嫁的实质是什么?税负转嫁有哪些形式?

税负转嫁的实质则是在宏观税收负担或税收总收入既定的前提下,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与负税人之间实现的再分配。

①前转,也称“顺转”指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顺着商品流转方向,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办法,转嫁给商品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

②后转,也称 “逆转”即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逆商品流转的方向,以压低购进商品价格的办法,向后转移给商品的提供者。

③混转又叫散转,是指纳税人将自己缴纳的税款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混转是在税款不能完全向前顺转,又不能完全向后逆转时采用

④税收资本化是税负转嫁的一种特殊方式。即纳税人以压低资本品购买价格的方法将所购资本品可预见的未来应纳税款,从所购资本品的价格中作一次扣除,从而将未来应纳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资本品出卖者

5. 影响税负转嫁程度的因素有哪些?

在现实中,税负转嫁的程度主要受供求弹性的大小、市场结构、税种的性质以及征税范围的宽窄等因素的制约。商品的供需弹性,是影响税负转嫁程度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影响或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税负转嫁的情况也是不同的。时间因素也能够影响税负转嫁的广度和深度。税种自身的性质和课税范围的宽窄,也影响着税负转嫁程度。

6. 试分析供需弹性对税负转嫁程度的影响。

由于税负转嫁是和商品交易中价格的升降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税负转嫁的实现以及转嫁实现的程度,必然要受到商品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的约束。一般来说,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大,

生产者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把税收负担向前转嫁给消费者就越困难。因为在需求弹性比较大的情况下,消费者的需求对商品价格的变动很敏感,销售价格稍微提高一点,就会引起需求量的大幅度下降,生产者的利润也会因销售量的急剧减少而迅速下降。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是很难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将税收负担转嫁出去的。相反,商品的供给弹性越大,生产者就越容易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负担,因为商品的供给弹性越高意味着该商品的生产者越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而调整生产结构,这样在与原材料厂商及消费者的交易中,生产者就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因而就越容易把税负转嫁出去。

7. 简述税收转嫁的一般规律

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律 ①对于商品税而言

? 商品需求弹性越大,税收的归宿越趋于卖方 ? 商品供给弹性越大,税收的归宿越趋于买方 ? 课税范围越广,税负越容易前转

? 对生产用品课税,税负辗转次数多,转嫁快, 对生活用品课税,税收辗转次数少,转嫁慢 ? 从长时间看,商品课税的税收负担一般都能转嫁 ②对于所得税而言

? 个人所得税不易转嫁

? 公司所得税可能发生税负转嫁

? 社保税由雇工纳税的部分不易转嫁, 由雇主纳税的部分可能发生转嫁 ? ③对于财产税而言

? 土地税、房屋税有可能转嫁 ? 遗产税、赠予税一般无法转嫁

8. 什么是重复征税?简述重复征税的类型及减轻或免除重复征税的措施

重复征税是同一征税主体或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同时征税所形成的双重或多重征税

重复征税的类型及免除重复征税的措施

A.由同一征税权主体引起的重复征税 ?

以纳税人之间生产、交换关系为基础的重复征税即流转税的重复征税。 免除流转税的重复征税

①改多环节征税为单一环节征税 ②改全值征税为增值额征税

以纳税人之间分配关系为基础的重复征税即所得税的重复征税。公司(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对股息的重复征税。 免除所得税的重复征税

①低税率法:对分配利润适用低税率征收所得税

②免税法:分公司阶段免税和股东个人阶段免税 ③归集抵免法

B.由不同征税权主体引起的重复征税 国际(国家之间)的重复征税(重点)

对纳税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同造成重复征税 由于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对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同,就可能造成一个纳税人既是甲国居民又是乙国居民的状况,从而造成重复征税。 对所得发生地的认定标准不同造成重复征税

由于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造成重复征税(重点) 免除国际重复征税——国际税收协定

C.上下级政府之间的重复征税

实行完全分税制的国家,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都具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管理权限 免除这类重复征税可以比照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的方法进行。

9. 税式支出概念的确定有什么意义?

① 税式支出理论的形成和税式支出表的建立为政府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支出动向、实行预算政策和控制支出方面提供了正确的信息

② 税式支出理论的出现使人们在确定税制改革的目标时有了更为合理、更符合实际的考虑 ③ 税式支出理论有助于税务管理

④ 在世界各国政府实施税收管辖权交叉的情况下,税式支出将帮助解决国际间现存的某些税收争端

10. 为什么说税式支出是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

⑴税式支出具有财政补贴的性质

①从税收角度看,税收优惠条款的设置显然不是为了取得收入

②从政府支出角度看,影响税收优惠政策的因素是支出政策而不是收入政策 ③从受益人角度看,直接的预算支出与税收优惠的财务效益是一样的 ⑵ 税式支出与一般财政补贴的区别 ①支出的具体形式不同 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不同 ③政策作用的对象不同

11.

税式支出的分类

? 按税式支出的目的分类 ? 社会政策性的税式支出 ? 经济政策性的税式支出 ? 按税式支出的手段分类 ? 税基式的税式支出 ? 税率式的税式支出

? 税额式的税式支出 ? 延期纳税式的税式支出

12.

税式支出对经济的影响

⑴ 税式支出对经济的积极影响

? 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

①有利于促进资源在行业和地区上的合理布局 ②有利于解决外在经济情况下资源配置不足的问题 ③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鼓励优效品的消费) ? 有利于鼓励风险项目投资和技术进步 降低投资风险或提高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 有利于促进资本的形成

增进社会储蓄能力和企业投资能力、提高出口商品竞争能力、吸引外资 ? 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关系 商品税--生活必需品低税或免税

所得税--起征点、免征额、差别税率区别对待 ? 税式支出更具时效性

采用直接预算支出的办法,会产生明显的时滞效果,因为受益人必须先缴纳税款给国家,然后由政府通过预算程序拨付给受益人,而税式支出不需要完成实际的支出程序,比财政支出更具时效性。

? 税式支出更易为企业和个人所接受

①税式支出的内容一般以法律形式预先固定,具有相对稳定性,可以连续地增加某个企业或个人的财力,便于从长安排自己的生产与经营,而不象财政支出那样需要每年一定,企业与个人难以做到心中有数。

⑵ 税式支出的消极影响

? 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

①由于税式支出一般体现在众多的税收法典中,条目多查找难,因而比较隐蔽,有的项目难以确定是否属于税式支出,容易造成收入流失。

②由于税式支出是一种尚未实现的财政收入,因而不易被人重视,易造成收入流失。 ③由于政府对适用税式支出条件的纳税人的多少、适用范围的大小、政府支出的高低等,无法在纳税年度内决定,因而难以控制税式支出的规模,易造成收入的流失 ? 有碍税收公平的实现 ? 扭曲纳税人的经济行为 纳税人的税收待遇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或决定着他们的经济行为,一旦优惠政策导向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相悖,便会导致纳税人经济行为扭曲,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 ? 使税制本身和税务行政复杂化

13.

逃税、避税与税收筹划的联系与区别

①逃税是偷税与漏税的统称。

偷税是纳税人以欺骗、隐瞒等方法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

漏税则是指纳税人因疏忽或过失未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可见漏税与偷税的区别仅在于是否主观故意。

②一般认为避税是相对于逃税的概念,可以是指纳税人以不违法的手段减轻或消除自己的纳税义务。

14. 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手法

逃税的主要手法

①匿报应税收入 ②虚报投资额

③虚增成本费用 ④地下经营与国际走私 避税的主要手法

①转让定价 ②滥用税收优惠

③调整成本费用 ④利用关联税种的差异

⑤避免成为税收居民

15. 逃税与避税原因与危害

主观原因

①逐利的内在动机 ②纳税意识淡薄

?对税收的认识不足

?社会文化传统因素的影响 客观原因

①税制不公平、负担不合理 ②税制有漏洞

③国际(地区)税收差异 ④征管不力 ⑤处罚不当 逃、避税的危害

①损害国家的税收利益 ②破坏原有的税收公平 ③引起国际资本的不正常流动

国O C a 政税A B E d c b G T 收民府收入支的出 与内“税16. 各国为什么要加强反避税?通常采用的反避税措施主要有哪

些?

虽然避税不直接违反现行的税收法律,但由于避税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扭曲了税收负

担分配的公平状态和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国际避税还会影响国际资本的正常流动,因此各国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反避税措施以防范日益扩大的避税活动。

反逃税与反避税的措施 ①反逃税与反避税立法 ②缔结国际税收协定 ③完善税收制度

④加强税务管理、提高征管水平 ⑤规定纳税人的报告、举证义务 ⑥加强税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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