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师待遇漫谈

更新时间:2023-05-13 00:5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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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待遇漫谈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老师便成了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职业。知识的传递、传统的继承、历史的延续、科学的昌明……若无老师“传道、授业、解惑”,是不可设想的。

教师的称谓很多:师、老师、先生、教师、讲师……名称繁多不一而足,但是,它们又多少有些区别。最早出现在我国西周时期的金文中,称为“师氏”,简称“师”,西周的统治者为培养善战的贵族弟子,开办了“国学”,有高级军官“师氏”任教。“老师”最初指年老资深的学者, 如《史记·孟子荀卿列传》:“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后来把教学生的人也称为“老师”。 “老师”一词应最早见于宋末,盛行于明清。当时“老师”是指有更高学问的科举考试之主考官。清朝末期办学堂,称教师为“教习”, 再后才改为“教师”。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学堂变成学校,教师同其他政府部门官员一样依照法令任免,工资由政府发放,所以又把教师称为“教员”,即:从事教学工作的官员的意思。建国后称为人民教师,虽然把他们列入人民的一份子来“脱帽加冕”要到改革开放之后。

我国有悠久的尊师重道的传统,古代就有“人有三尊,君、父、师”的说法。到明清时期干脆把“天地君亲师”做成牌位供奉于中堂之上,五尊之中天地是神,君王高高在上老百姓见不到,把老师与给与了自己精血发肤的父母并列,“生则谨养,死则敬祭,此尊师之道也。”可见教师地位之高。

既然这样,古代当教师的收入、工资待遇怎样呢?有句话“口惠而实不至”说教师待遇最贴切不过的了。纵观中国社会整个教师史,在多数时代的多数教师的待遇是都不高的。被称为大成至圣先师的孔子收徒三千:“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也”,当时的一把肉干是人们见面最微薄的拜见礼品,老先生就能做到“有教无类”。但是靠着这点收入别说养家糊

口了,就是养活自己也很难。所以他先做官,再后来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十四年,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可能都与这有关系吧?先秦的老师估计都与孔子差不多。汉朝教育的体制出现了双轨制。国家兴办的学、校、痒、序类似于国立学校、郡立学校、村小等的分级。最高的国立学校称为太学,太学最高峰时有三万学生。学校教师都是政府官员由政府发薪水,太学博士基本工资600石,大概是16000斤小米,还有年终奖,这在当时吃饱为主的经济下算是不错的薪水。体制外部分就是私学,教师靠收学费过活,实行的多劳多得制度,大部分人养家糊口没有问题。令人惊讶的是在这期间中国出现了第一个开业授徒的女教师班昭。随着科举取士制度的推行,隋唐以后的教师也有所变化。唐朝从县学到太学教师都是公务员,级别从从九品到正五品,大概相当于现在的股级到厅局级。总体来说从唐至清官学的教师待遇还是不错的,虽然不像一些地方官那样有油水,可是在工资之外还是有一部分学生的节礼、贽见等收入的。可是私塾先生就差别很大了,当时私塾分为做馆和自开私塾或村(族)馆。做馆的一般是有钱人家请到自己家里交孩子,每年工作11个月,管吃住之外还有薪水。《儒林外史》中余大先生有人请做馆每年六十两银子,管吃管住还有节礼,他还不愿意去。村塾的周进就每年十二两银子还不管饭,每年吃饭就用去六两,两者待遇相差极大。主要是余大先生是个老明经,现在的话说就是取得了教师资格证。周进还没有进学,连秀才也不是,还不具有教师资格,属于别人请他就是想教孩子认俩字就成的。总的来说封建社会的教师因为体制不同、服务对象不同收入与社会地位也相差很大。好的维持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不成问题,差的连自己有难以温饱。当然了,这样的待遇别说与那些有实权的官员没法别,就是师爷、班头、牢头这样的胥吏每年也能寻上千银子去,收入是好教师的几十倍呢。

进入民国后虽然军阀分立、战乱频仍。我们印象当中粗鲁凶暴的军阀及腐败无能的国民政府对待教育却是特别重视。1927年“民国政府1927 年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规定,大学教员的月薪,教授为600大洋-400大洋,副教授400大洋-260大洋,讲师260

大洋-160大洋,助教160大洋 -100大洋“。社会学家陶孟和主持的调查,1927年北平小学教员月薪是38元至50元。《银元时代生活史》一书披露:同年上海普通技术工人月薪16-24大洋;体力劳动者8-12大洋;普通公务员(巡捕)10-13元,巡长16-18元,上海卫生局的1名科长,月薪也不过30元。而在当时,物价低廉,据《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和《上海工人运动史》披露:1927年在上海,面粉1包3.30元,切面1斤0.07元,猪肉1斤0.28元,棉花1斤0.48元,煤炭1担0.14元,煤油1斤0.06元,肥皂1块0.05元,茶叶1斤0.23元,活鸡1斤0.37元,鲜蛋1个0.027元,豆油1斤0.19元,食盐1斤0.043元,白糖1斤0.096元,细布1尺0.107元。鲁迅大概同一时期在北京买个四合院花掉1000大洋。这样看来在民国时期中国的教师薪水不错。再加上当时社会上认识字的人比例很少,老百姓对于文化人有一种天然的尊敬,教师的社会地位高于普通老百姓。由于时局不稳当时全国出现了不少拖欠工资现象,教员多次罢课抗议,最后政府也尽自己所能补发工资。对于罢课的教师也没有采取秋后算账,以非法游行集会的罪名判刑或者劳教。

建国后教师被成为人民教师,身份也变为国家干部身份。据太湖县志记载当时的小学教员1953年实行工资分制小学校长150分,教员110—130分,工友90分。教员的工资分大致相当于县政府正副科长的水平,要知道此正副科长就是以后的县级局的局长。1956年的工资改革就看出教师与县级机关行政干部的差别来了。《太湖县志》记载:“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改后人均47.14元;中、小学教员工改后人均37.22元;乡、镇干部人均31.50元。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教师的人均工资比干部少了20%。同一时期高等学校的工资也经行了改革,除了有名的教授之外人员也是跟工人机关干部差不多的职级。政治上由于高校的过度行政化,对知识分子采取改造的态度,教师在社会上的地位也变成了臭老九。先后从地方、部队调来不少党员干部到各学校。这些从老区来的农村干部占据人事、党办等要害部门,由于自身的认知局限,对学校环境不熟悉,对知识分子不深入了解,过分强调知识分子

出身坏,小资产阶级气味太浓厚,外行领导内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当时的政治运动一个接着一个,肃反、新三反、反右扩大化、特别是文革中的打倒反动学术权威,打倒一切牛鬼蛇神。一时间,师道尊严毁灭殆尽,老师也成了反动学术权威,统称为“牛鬼蛇神”,属于“批倒斗臭”之列。有的老教师曾经说历史上教师的地位没有这样低过。

改革开放以后教师在政治上不被歧视,但是工资待遇上一直不如行政机关。90年代中期《教师法》《教育法》先后实施,明确规定了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水平,可是由于教师工资是由地方担负的,一直没有兑现,有人就戏称两部法律没有解决教师待遇问题。在这期间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过大,拖欠教师工资情况特别严重。笔者有同学夫妻俩在农村中学教书,一年只发了1200元钱,根本无法维持自己的最低生活。原因就是农村中学的教师工资由乡镇一级财政负责的,那时候的教师别说赶上公务员的工资,连原来那点工资能够及时发放都成了一种奢望。这种现象造成农村教师队伍极其不稳。2003年9月国务院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农村教师工资发放以县为主,要求2004年前全国补发拖欠教师工资到位,此举解决了多年农村教师工资拖欠问题。但是教师工资的整体水平还是低于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国务院出台《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但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工资并没有同时实行绩效工资,造成了全国多起学校教师上访、或者懈怠教学。直到2011年全国非义务教育阶段才实行了绩效工资。通过我们对成都、徐州等地的调查,实行绩效工资之后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持平。

谈到新中国的教师待遇,当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特殊的教师群体“民办教师”时,我能想到的一句话“没有最低只有更低”。民办教师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支中小学

教师队伍。早在50年代,中国农村老百姓把子女送进学校读书的愿望非常强烈,农民出工出勤、集资筹粮,请本乡、本村有一定文化的初、高中毕业生担任中、小学的老师,他们就被称作民办教师。当时民办教师的待遇有两种:一种是生产队工分制,大体相当于一个成年劳动力的工分;一种是现金大体相当于正式教师的二分之一不到,不享受公费医疗;有一个数据可以看到当时教师的收入差距。义乌教育志记载“1969年1003名公办教师下放,下放前平均工资43.09元,下放后分红12.90元。”土地承包之后民办教师工资都改成现金发放。由于国家经济发展民办教师与公立教师的收入差距也逐步拉开从二分之一到五分之一乃至十分之一。人们都说,教师是“阳光底下最神圣的事业”。人们却难以想像,从事“阳光下最神圣的事业”的民办教师,其工作条件之差,压力之重,生活之苦,待遇之低。最起码的同工同酬都做不到何来阳光。

中国民办教师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队伍庞大,高峰时曾占到全国教师总数的60%(470万人)以上,直到上个世纪末期还占了全国中小学教师总数的30%(230万人),占农村中小学教师的40%。毋庸置疑,这是一支对农村基础教育特别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进程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队伍;二是民办教师待遇太低。一些地方民办教师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医疗退休保障更是遥遥无期;三是民办教师的性质、队伍的发展趋势等理论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很长一段时期民办教师工作缺乏规划;四是政策不稳定,一些早已制定并实行过的诸如民办教师转公办等方面的政策没有得到连续的贯彻执行,失信于民,曾严重影响了民办教师的积极性。国家从1979年开始逐步解决民办教师同工不同酬问题,采取关、转、招、辞、退等几种措施。到2000年基本解决结束,民办教师转正240万。民办教师作为一个群体,一个概念,一段历史,已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和社会的舞台,成为昨天静态的历史。但是那些没有转正的民办教师也已经步入老年,他们也曾经是文化人、曾经是村上受人尊敬的先生,他们为农村偏远地区的教育做出的贡献同样巨大。现在社会又给于他们应

有的承认了吗?政策意义上的民办教师没有了,那些民工子弟学校、民办幼教教师不也正在承受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吗?为什么我们的政策总是在消除一种不公的时候又制造出另外一种不公呢?

现在我们国家教师的整体待遇不高,与发达国家教师在社会中的收入水平相比还明显的落后。社会对一个群体的重视程度是此群体的经济地位决定的,我们颂扬教师,崇敬教师,是为了进一步挖掘、弘扬从这个群体身上所折射出来的那种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正是中国的希望、民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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