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提纲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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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题库

(单选题)

1、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3、作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起重吊索存在安全隐患后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5、对于长形物体,采用一个吊点时,吊点位置应在距离起起吊端0.3L(L为物体长度)处。

6、对于长形物体,采用二个吊点时,吊点位置应在距离端点0.2L (L为物体长度)处。

7、对于长形物体,采用三个吊点时,中间吊点应在物体中点处,其余两 吊点位置应在距离端点0.13 L(L为物体长度)处。

8、对于长形物体,采用四个吊点时,两端吊点位置应在距离端点0.095 L(L为物体长度)处。

9、用于绑扎的钢丝绳当需要加长时,可采用更换方法进行。

10、吊索绕过被吊重物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该绳径的2倍。

11、绑扎吊物时,当绑扎吊索绑扎吊物锐角处时应加防护衬垫。

12、钢丝绳属于索具。

13、吊钩属于吊具。

1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5、使用于滑轮组的白棕绳,滑轮的直径应比白棕绳直径大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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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白棕绳不得用于起重机械。

17、尼龙绳安全系数可根据工作使用状况的重要程度选用,一般不能小于6。

18、广泛用于建筑起重作业一般选用钢丝绳吊索。

19、绑扎用钢丝绳吊索,卸扣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

20、钢丝绳使用过程中发现开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

21、钢丝绳产生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大于25倍直径范围内,波浪 变形的包络直径大于20倍的钢丝绳公称直径时,钢丝绳应报废。

22、钢丝绳润滑不良可以不报废。 23、钢丝绳使用时由于磨损而造成其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钢丝绳应报废。 24、钢丝绳6×37-15-170-Ⅰ-甲镀-右同-GB1102-74标记中表示钢丝绳正确描述为钢丝绳为6股每股由37根钢丝组成。

25、钢丝绳吊索是起重作业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26、钢丝绳插接连接的强度不小于该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0%。

27、钢丝绳吊索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28、钢丝绳绳端连接方法主要包括锥形套、绳卡及插接等形式。

29、直径为17mm的钢丝钢丝绳插接,其插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30、使用绳卡制作钢丝绳吊索时,固定绳扣的绳卡数量不应少于3个。 31、使用绳卡制作钢丝绳吊索时,关于固定绳扣的绳卡安装方向描述正确的是绳卡鞍位安装在受力绳方向。

32、可起到省力作用的吊具是动滑轮。

33、三条吊索挂入吊钩的正确方法是通过卸扣挂入。

34、当吊钩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时,吊钩应报废。

35、当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时,吊钩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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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当吊钩扭转变形超过10°时,吊钩应报废。

37、当使用两个吊环工作时,两个吊环面的夹角不得大于90°。

38、吊环严禁横向受力。

39、建筑施工特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0、在安装卸扣横销时,螺纹旋足后应回旋0.5圈,以防止螺纹旋紧后受力方向相同,使销轴难以拆卸。

41、卸扣扣体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3%-5%时应报废。

42、使用环链手拉葫芦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拉拽手链条。

43、设置人字扒杆时,两杆底脚宽度为扒杆高度的1/3倍。

44、人字扒杆的前后两面各设置有20根缆风绳,两根缆风绳之间的夹角为30°-50°。

45、一般木制扒杆起重量不应超过10吨。

46、卷扬机与第一导向轮对准,垂直于卷筒的中心轴线,二者间距离应大 于15倍的卷筒长度,使卷筒受力合理。

47、作业时卷筒上钢丝绳余留圈数不得小于3圈。 48、使用钢丝绳吊索吊运重物时,一个吊点只能使用一根吊索且吊索的最大极限拉力应大于起吊物的重量。

49、编制起重方案时,当重物有固定吊耳位置但由于吊耳损坏时,可任意选择其它吊点运行起吊。

50、指挥人员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51、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时,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或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地看到负载;

52、吊运指挥人员年龄必须是18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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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起重司索人员作业前不需检查的项目是起升机构减速器。

54、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可以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55、吊运成批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吊运物件。

56、起重司索人员经检查发现吊索已达报废标准时,必须立即报废更换。

57、作业中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0.5m以上。 58、使用地锚时只允许在规定的方向受力,其他方向不允许受力,不能超载使用,地锚拉绳于地面的水平夹角应在30°左右。

59、起重机任何部位与10KV高压输电线路在水平方向的距离不能少于1.5米。

60、起重机任何部位与10KV高压输电线路在垂直方向的距离不能少于3米。

61、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mm,验证制动器灵敏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62、塔式起重机吊钩提升时,吊钩距吊臂底部不得小于1m。

63、当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64、吊运重物应的安全通道内运行,在没有障碍的路线上运行时,重物的底面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65、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66、当遇到埋在地下的吊物时,司机应坚决不吊。

67、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②、超负载不吊;

③、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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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⑥、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⑦、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⑧、斜拉工件不吊;

⑨、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⑩、六级风以上(含六级风)不吊。

68、音响信号中“预备”、“停止”是一长声。

69、音响信号中“上升”是二短声。

70、音响信号中“下降”是三短声。

71、音响信号中“微动”是断续短声。

72、音响信号中紧急停止是急促和长声。

73、司机使用的音响信号中“明白”——服从指挥是一短声。声

74、司机使用的音响信号中“重复”——请求重新发出信号是二短声。

75、司机使用的音响信号中“注意”是长声。 76、手臂伸直置于头上方,五指自然伸开,手心朝前保持不动图示意思是预备(注

意)。

77、单手自然握拳,置于头上,轻触头顶图示的意思是要主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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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单手持红绿旗上举图示的意思是预备。

99、单手持红绿旗,旗头轻触头顶图示的意思是要主钩。

100、 一只手握拳,小臂向上不动,另一只手拢红绿旗,旗头轻触前只手的肘

关节图示的意思是要副钩。

101、 绿旗上举,红旗自然放下图示的意思是吊钩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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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绿旗拢起下指,红旗自然放下图示的意思是吊钩下降。

103、 绿旗上举,红旗拢起横在绿旗上,互相垂直图示的意思是吊钩微微上升。

104、 绿旗拢起下指,红旗横在绿旗上图示的意思是吊钩微微下降。

105、 红旗上举,绿旗自然放下图示的意思是升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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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红旗拢起下指,绿旗自然放下图示的意思是降臂。

107、 红旗拢起,水平指向应转臂的方向图示的意思是转臂。

108、 红旗上举,绿旗拢起横在红旗上,互相垂直图示的意思是微微升臂。

109、 红旗拢起下指,绿旗拢起横在红旗上,互相垂直图示的意思是微微降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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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红旗拢起,横在腹前,指向应转臂的方向;绿旗拢起横在红旗前,互相

垂直图示的意思是微微转臂。

111、 两旗分别拢起,横在两侧,旗头外指图示的意思是伸臂。

112、 两旗分别拢起,横在胸前,旗头对指图示的意思是缩臂。

113、 两手分别拢旗,伸向一侧,其间距与负载所要移动的距离接近图示的意

思是微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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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单手拢绿旗,指向负载应降落位置,旗头进行转动图示的意思是指示降

落方位。

115、 一只手拢旗,水平指向侧前方;另只手持旗,水平重复挥动图示的意思

是履带起重机回转。

116、 两旗分别拢起,向前上方伸出,旗头由前方向后摆动图示的意思是起重

机前进。

117、 两旗分别拢起,向前伸出,旗头由前方向下摆动图示的意思是起重机后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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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单旗左右摆动,另外一面旗自然放下图示的意思是停止。

119、 双手分别持旗,同时左右摆动图示的意思是紧急停止。

120、两旗拢起,在额前交叉图示的意思是工作结束。

121、建筑工地俗称安全“三件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122、在晴天和微风的情况下允许进行高处作业。

123、高处作业时必须要系安全带。

124、 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扣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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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安全帽质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126、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127、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一次。

128、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129、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130、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131、安全带的使用要求。

(1)安全带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一次,对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 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

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 安全带应高挂使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

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5)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6) 凡高空作业和其他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作业人员都必须使用安全

带。

132、对安全带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带后才能使用。

13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抵制违章作业。

134、对于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由于其属于特种作业,为了确保其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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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还应享有以下的权利: (1) 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

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

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

有关民事法律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37、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合格设备,不能使用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安全保护装置的的起重机械。

13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件;接受相应特种作业工种的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39、火灾发生后,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立即采取正确方法灭火。同时要迅速报警、向有关人员报告。

140、简易防护,蒙鼻匍匐;缓降逃生,滑绳自救;缓晃轻抛,寻求援助;蒙头惊呼,胡乱奔跑是火灾自救知识原则。

141、乙炔气瓶放置、使用,必须直立放置;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米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142、外伤常用的止血方法有一般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

143、高处坠落伤害急救应注意: 坠落在地的伤员,应初步检查伤情,不得有意搬动;立即呼叫“120”急救医生前来救治;采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扎、固定;注意固定颈部、胸腰部脊椎,搬运时保持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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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平稳,避免伤员脊椎弯曲扭动加重伤情。

144、电气安全距离的作用是: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而造成触电事故;避免车辆及其他器具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而造成事故;防止火灾爆炸及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保证操作和维护方便。

145、胶带传动防护罩的作用是防止传动胶带伤人;防止油液溅至胶带上造成打滑;防止传动胶带被曝晒。

146、绑扎安全要求:绑扎用钢丝绳吊索、卸扣的选用要留有一定的安全余量;绑扎吊运大型或薄壁物件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注意风载荷对物体引起的受力变化。

147、钢丝绳的优点是强度高、能承受冲击载荷;挠性较好,使用灵活;钢丝绳磨损后,外表会产生许多毛刺,容易检查;破断前有断丝预兆,且整根钢丝绳不会立即断裂。

148、钢丝绳吊索安全使用要求:索眼绳端固定连接应避免一端相对另一端的扭转;直接挂入起重机承载吊钩的硬索眼应与吊钩尺寸相适应,必须有足够的间隙。 149、白棕绳正确的用法是不允许将白棕绳和有腐蚀作用的化学物品(如碱、酸等)接触;使用前应检查绳索情况,严禁超载使用。

150、吊钩出现表面有裂纹;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情况时应报废。

151、千斤顶使用的安全要求:在顶升钢物件时,顶部接触处应衬垫防滑木板,防止千斤顶意外滑脱及重物坠落伤人;必要时应的顶升重物下面加木块,并做到随举随垫,落顶时随落随抽出垫木块,以确保作业安全。

152、起重信号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起吊重物时,司索指挥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跨度;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负责载荷的重量估算和索具的正确选择;起重司索指挥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其技术性能。

153、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要求: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地看到负载;不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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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会造成吊物脱钩原因有:吊钩无防脱绳保护装置;吊索破断拉力小于许用拉力;挂钩索眼的制作不符合相关要求。

155、起重机吊运物料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采取措施有:立即与操作司机联系了解情况;通知相关电工及时进行维修;进行维修过程中应对相应位置作好安全警示,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156、制动器突然失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有发出报警信号;采取继续起升,将重物转到空旷的地方。

157、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索信号工 、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58、作业区发生火灾时,应采用建筑物内部楼梯、外脚手架上下梯疏散人员。 159.眼有异物时,应通过药水、清水清除眼内异物。

(判断题) (下列提纲中有正确和错误,由学员自行判断)

1、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之一是年满10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4、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式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报告。

5、资格证书只可使用三年。

6、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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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禁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

9、高于基准平面2米以上作业为高处作业。

10、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11、这个标志是指当心失足。

12、这个标志是指当心火灾。

13、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可不需实习就让其直接上岗。 14、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15、维修设备时,将其控制开关箱拉闸停电即可进行。

16、负载降落时,指挥人员在未确认降落区域是否安全,就发出降落信号。 17、潮湿场所的电线可以随意铺设。

18、所有电气设备安装均应由相应持证电工作业。

19、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进行高处作业。 20、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可以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21、对于轻症中暑者应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松解衣扣和腰带,慢慢给患者服用消暑药品。

22、在起重作业中,组合件的吊装不用考虑物件的重心。 22、力的“三要素”是指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 23、起重机拆卸时风速应低于4级。

24、只有物体与物体直接接触作用才能形成力。 25、吊装重物不找物件重心而任意位置捆绑,不会发生丧失平衡导致颠覆的危险。 26、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2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可以继续使用。 28、吊具的承载能力与作用吊索(绳式链)的规格(截面大小)、起吊方法等因素有关。

29、由于塔机的工作特点和安全生产不利因素,所以塔机的安全运行不必列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控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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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不宜用单根钢丝来吊运重物。

31、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参与塔机的安装(含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32、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3、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34、临时用电工程应由杂工定期检查。 35、临时用电工程应由杂工定期检查。

36、吊运物体发生倾斜、摆动或翻转,原因是捆扎物体使用吊索数量不够。 37、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38、不准用吊物直接吊绕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39、吊外形大或长的物体要备一根拽绳以防止摆动。

40、对于轻症中暑者应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松解衣扣和腰带,慢慢给患者服用消暑药品。

41、起重司索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和施工人员相同颜色的安全帽。

42、起吊重物时重物的重量等于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可以起 吊。

43、起吊时可用吊钩直接吊绕重物。

44、吊作业时不明重量物体不准起吊,但对重量较轻的物体可以斜拉、斜吊。 4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46、当吊索的安全系数达到12倍时可以允许中间有接头。 47、在应急的情况下只吊一次,吊索可驳接使用。

48、经试吊同等重量的物件,中间有接头的吊索也可使用。 49、吊索必须由整根绳索制成,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50、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51、吊运零散物体时不准用吊索捆绑,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等器具。 52、钢丝绳的穿绕除两端固定外,可与不转动的部件接触相碰。 53、吊钩的危断面上磨损超过原尺寸10%时经领导同意可以使用。 54、吊钩的危断面上磨损高度超过10%时因工程需要可以临时使用。 55、不得超负荷使用千斤顶,不准任意加长手柄,使千斤顶超负荷使用。 56、任何设备都有安全系数保护,所以加长手柄使用千斤顶是可以的。 57、两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之和等于被吊物总载荷时,可以使用这两台起重机联合起吊该重物。

58、使用两台起重机联合起吊重物时应考虑辅助吊具的重量。

59、采用多机抬吊时,应由使用部门专题报告,经设备主管部门和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60、两台起重机抬吊重物使用平衡梁,吊点应设置在平衡梁中间处。

61、严禁使用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62、起重机不允许在暗沟、地下管道和防空洞等上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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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0d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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