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施工合同

更新时间:2024-05-02 12:0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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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建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甲 方: 贵州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金子山风电场工程项目部 乙 方:

本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本工程确定由乙方承包,乙方有能力承包此工程,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重庆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议标文件要求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及概况

1、工程名称:涪陵金子山风电场 2、结构形式: 3、建筑面积:约 4、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金子山村。

5、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的基础、主体(不包括铁件制安、防水)、装饰(不包括门窗、油漆涂料)、与本工程有关的配套及零星工程:包括人工回填夯填土方、人工清槽、场地平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砌体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混凝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钢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支模架、外架、内装饰、二次结构脚手架等搭设、改架和安全防护设施材料、安装与维护)、塔吊设备、配合管道、预埋件、设备基础、管道及支架支墩、楼板上预留孔洞、封堵孔洞、设备基础一二次灌浆、抹灰工程(含墙面一般抹灰、零星抹灰及外墙抹灰)、墙面砖工程(含外墙面砖、内墙面砖及勾缝)、楼地面(含找平层)、架子材料(包含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及所有材料进出场的运输、装车、搬运)、零星工程(含室外台阶、明沟散水等所有零星工程)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确定的项目。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为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包干,包工不包料包辅材(辅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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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对拉螺杆、蝴蝶扣及螺帽、铁丝、钉子、海绵条、胶带纸、封口胶、电焊条、砂轮片、切割条)。包施工、包机械、包验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等。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法》和《招投标法》规定承担责任,不得转包及再分包。且按建设主管部门及国家规定,相关证件及资料需乙方办理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由于相关资料及证件未及时办理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对甲方施工现场状况,乙方已经清楚明白,可以按要求进行施工并充分考虑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分包工程合同暂估价:

本工程合同单价见附件一:《土建劳务招标最终报价》。单价中包含: 1.1、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的人工工资、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市场风险和乙方在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情况后为实现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等级而投入的一切费用。任何情况下不得提出调整合同单价。

1.2、各子目单价均包含其脚手架的搭拆费、垂直及水平运输等的人工费。 与乙方承包范围内有关的零星用工、物资装卸码放用工、安全文明施工用工、成品保护用工、材料二次倒运用工,现场不再签证任何零星用工。 1.3 、各种手持工具、机具、测量工具等费用。 1.4、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材料费(外加剂除外)。

1.5、支模架:7.5M高以内的支模架已经包含在单价内,7.5M高以外的支模架按计算出的占地面积乘25元/平米给乙方包工包料。

1.6、风炮剔除岩石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难度,双方进行现场协商处理。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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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采用钢管骨架支模方式发生的使用钢管材料费用双方另行测算补充。

1.7、此价格应结合市场行情,按乙方自身实力确定,因市场价格变动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与机遇,此价格均不得调整。

1.8、包含本工程实际情况所增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场地倒运、施工现场与室内建筑垃圾清理费(不包括汽车外运费用)、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降效费、临时停水停电误工费、配合业主和甲方工作所作的工序调整等。

1.9、甲方提供三级配电箱、线(按甲方施工平面图要求位置),三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临时配电箱、电线路,中小型机具、辅材、周转料具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应的单价内,施工过程中此费用不再调整。

1.10、施工期间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零星用工,如场内所有物资的装卸、运输及验收、垃圾清运、试验用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用工、成品保护用工等,均视为包含在所报单价内,现场不再签收任何零星用工。

1.11、所有应由乙方交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人员进出场和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由甲方代交,应从结算中扣除乙方此项费用。

1.12、单价中包含在施工期间的所有预留洞的封堵、修补(门窗收口、管井吊洞等)费用。

1.13、所辖全部人员和设施的医疗、意外伤害及其他保险。 1.14、临时设施(包括生活区)的维护费用。 1.15、建筑超高费。

1.16、劳务合同备案时所需的一切费用。

1.1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范围为金子山风电场施工范围)

2、工程结算以施工图、甲方交底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凡涉及到费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另行单独申报,甲方批准后执行,并办理相应签证)、工程联系单、设计更改、工程隐蔽签证、现场签证单、竣工验收单和施工合同等原件为计算依据。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 3、结算、价款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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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包干方式,工程结算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安装预算定额》相应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其中建筑面积夹层1000m2以内不计取,超过1000m2以外的部分计算建筑面积)。

3.2、结算办法:审定工程量×固定包干综合单价±工程变更洽商+奖金-违约金-业主方罚款(工期延后、质量问题、文明施工)等。

3.3、现场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项目执行经理、合约经理、生产经理、经办人共同签认后方可生效。

3.4、 乙方在所承担项目全部完工后30天内提交结算资料,一式肆份,乙方提交的结算(含所有经济技术资料)经甲方项目部初审,所属公司结算中心复审出具结算报告并加盖工程项目部专用章后生效,否则无效,结算生效后返回乙方一份。 3.5、乙方未按时提交结算书,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并同意甲方单方办理结算,并承担结算总价千分之五的编制费。

3.6、凡未明确包含在本次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安装预算定额》相应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定额人工费标准计算分项工程人工费,或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相应结算中的人工费部分计算分项人工费。

4、办理工程结算,乙方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劳务施工合同书一份。 (2)工程结算书一式二份。 (3)工程量计算书一式二份。 (4)钢筋计算表一式二份。

5、在工程量对数完成、工程造价核对完成并确认无争议后,任何一方不签字确认或中途变更预算员而否认以前结算结果,另一方有权拒绝重新结算核算要求,可以根据工程资料单方作出结算报告,或单方委托第三方予以核算,前者认同上述结算结果。

6、工程竣工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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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并于60天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直到双方达到意见统一,如双方在此期间内未达成意见统一,则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最终结算审核,结算费用各承担50%,乙方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提供,否则不予结算;甲方只接受乙方一次性报送结算资料,漏报补报均不认可,如因甲方原因除外。

7、本工程所有设计变更或涉及工程范围(工程量)的增减,由现场生产技术人员出具证明经甲方执行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除此之外甲方未向任何所属授此权限,即便所属员工越权签名,该变更或增减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工程质量及工程保证

1、达到合格标准。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必须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工程质量如不符合合同要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甲方、监理公司、设计院均可要求乙方予以整改;如果双方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由双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予以鉴定,鉴定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鉴定费用由误判方承担。

3、为保证本项目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符合国家、重庆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及劳务分包合同要求,乙方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2天必须缴纳 工程信誉保证金给甲方。

4、 工程信誉保证金的管理和处置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具体约定(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为原则)。

5、 工程信誉保证金的付还在工程主体完成时付还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无质量、安全事故,进度达到进度节点要求,无劳务合同纠纷,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付还全部工程信誉保证金,对发生的违约金及罚款费用进行抵扣。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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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实行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工程结算完成后,剩余10%的工程款半年内一次支付给乙方,保留结算金额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3、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必须优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要有工人签字、劳务公司盖章确认的工资表,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项目部监督乙方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否则甲方有权利不予支付下个月乙方工程款。具体见附件---《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4 、每月22日乙方必须向甲方报送月进度完成工作量,甲方确认后按约定拨付工程款。

5 、以上工程款支付方式,乙方综合考虑自愿接受,如果出现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或活动,乙方愿意承担一切经济和社会责任。

6 、为充分体现与甲方合作诚意,当业主拨款不及时,两个月内,乙方自愿集中本企业财力、物力,并且不影响工程进度。由于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时,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对已完工程量经验收达到重庆市合格标准按80%结算,乙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 、乙方签定合同后15日内到重庆市劳务队伍管理处办理备案手续,费用自理,并交甲方留存。 五、工 期

1、土建工期见合同附件执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各交安节点工期每延期 壹 天,支付甲方违约赔偿金RMB 元,若最终总工期赶上将取消分节点的处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有变化,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乙方提前完成工程,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 元/天。

2、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充分考虑了日常的天气情况下的合同施工工期,由于不可抗力(洪灾、雪灾、地震、战争等)或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关键工期延误,关键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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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图纸的一般变更、甲供材料设备到货期拖延,其他分包方工期延误等各项情况所导致工期延误但不影响主导工序时,乙方不得有任何索赔,工期可做顺延。任何因天气变化、停水停电、各种管制等影响工程进度,乙方也不得有任何索赔及工期延长。

4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好扰民及民扰问题,乙方必须遵照有关国家、政府发布的规定,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噪音、空气污染而带来的扰民及民扰影响,施工带来日常行人道及场内道路使用的干扰;乙方须直接承担扰民及民扰的责任,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以外进行施工,因此发生噪音、空气污染等扰民事故索赔、额外费用、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以扰民或民扰问题处理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5、若乙方未按《春节后施工组织计划》及时组织劳务作业人员和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期节点。甲方有权安排作业班组充实劳务作业能力,以确保工程进度,并约定:木工模板按人工费30元/平米,钢筋制作160元/吨,绑扎300元/吨,混凝土作业25元/立方米结算班组工资。

六、施工等保证措施及现场要求 1 、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工作

1.1、乙方必须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配备人员。 1.2、成立专门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管理、保卫、环境卫生、消防及后勤管理的小组。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环境卫生等零星工作。如乙方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完成,其费用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减;

1.3、施工现场范围内(施工现场及周边、办公区、生活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由乙方施工,并满足现场施工及甲方的要求。

1.4、乙方所提供的工具用具、临水临电、安全用品、中小型机械等进场前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并提供所有的合格证及厂家生产许可证,否则一律不得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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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消防目标、措施:

2.1、 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创“安全文明工地”。

2.2、 消防管理目标:无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所有操作面动用火源时,开具动火证明,并必须有专人监护。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的费用和处罚。

2.3、 安全管理措施及要求:

1)甲方负责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并确保方案所需安全用品的质量和数量。

2) 双方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工作的“一标三规定”中国家强制性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

3)乙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施工中造成工程、财产、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出现安全事故,要按规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不得私自隐瞒,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4)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规范、规定、标准等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并按此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2.4、消防管理措施及要求:

1)甲方负责编制消防管理方案,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2)乙方必须设不少于2名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管理工作,,一旦遇有火灾时,能够积极完成火灾报警、启动水泵房、扑救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3)乙方严格执行动火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电气焊作业规程等各类管理规定,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4)乙方违反规定或管理不善造成的火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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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料供应及管理

3.1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以满足需要。乙方在拿到图纸后5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总计划(一式两份),在每月的20日前提出下月的材料用量计划,每月11日前提出当月的补充材料用量计划并上报甲方。

3.2甲方供应的材料实行材料定额消耗量包干的办法,乙方负有材料合理使用和节约的义务,施工工程中造成材料浪费和损毁负赔偿和违约处罚责任。现场钢筋采用双管双控的办法,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验收其质量、数量(检尺计算理论重量),并签字确认,五日不签,视为乙方默认。钢材的节约:乙方本着合理为甲方节约使用钢材的原则,钢材控制在预结算总量的96%为限,超过部分视乙方浪费按甲方采购价赔偿,节约部分按甲方采购价的40%给予乙方奖励。

3.3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自负盈亏,但其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并满足工程需要,并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采购前应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并完善相关试验,检测部门由甲方指定,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否则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采购的材料、机具不能满足现场正常施工、质量、安全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上报材料使用计划,不按时上报或漏报材料计划,由此造成的窝工、机械停滞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劳务管理

4.1 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在进场前提供所有人员花名册,并具备: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上岗证等复印件,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执行重庆市就建筑企业用工的所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报甲方备案;甲方支付的进度款,乙方必须保证劳务费的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按照“月结季清”的原则按时发放并将工资发放凭证(必须有劳务人员领用签字手续)报送甲方备案留存。

5 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规定》(附件四)和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如因乙方原因,受到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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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除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外,甲方另处乙方10%的违约金,当月发生的全部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扣除。

七、施工机具及人员配备要求:

1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机具、工人统计表。如需调整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如因人员、材料、机械原因满足不了工程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对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3 乙方需将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加盖乙方公章(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乙方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作为本合同附件。

4 乙方各专业工种必须配备专业工长及相关管理人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10%,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5乙方须按要求配备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员。

6乙方施工代表为:(工程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须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

八、图纸

1、提供 贰 套施工图纸及图纸电子版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所有施工图纸或技术要求的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否则无效,不能作为工程范围、工程量及工程结算依据。

3、未经甲方授权,不能将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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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督促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施工。

2、按时提供施工图、施工方案和进行技术交底,负责乙方同非乙方承包项目之间协调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条件。

3、负责主轴线的施工放线,提供给乙方高程点、座标点。

4、负责现场管理、检查、监督工程质量、材料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等。 5、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

6、单独或组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单位、设计院等进行工程阶段性验收,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是城建单位备案的、资质合格的建筑工程劳务公司,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料到甲方处做备案手续(必须配合甲方办理业主、监理分包报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实施)。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高程点,负责所有高程的控制,除主轴线外其他施工放线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测量放线有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十分清楚该工程的部分部位需设备安装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愿意积极配合并留出必要的施工场地,且特别注意施工的安全。

4、施工范围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和指定范围进行标准化围护,达到建设文明工地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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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其一切费用和最后拆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为拆除,则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工地主要负责人须每天在施工现场,有事外出须告知甲方,并应另指定他人代为负责,否则不得离岗。否则,每人/次收取罚金 1000 元。

6、因施工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时,其责任和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若出现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理。

7、施工设备没有进退场费用及安装、拆除费用,所有设备在场内没有中转费。乙方必须工完场清,否则甲方因此产生的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视情进行处罚。

8、所有施工人员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其劳保用品费用由乙方自理。

9、材料堆放场所可由甲方在指定地点乙方按要求建设,工地现场材料及工具按甲方要求整齐堆放。

10、 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1 、负责施工范围竣工清理、配合竣工交付。

12、主要工地负责人须每天在施工现场,有事外出须告知甲方,并应另指定他人代为负责,否则不得离岗。否则,每人/次收取罚金 1000 元。(重复)

13、 乙方同意,若甲方因实际需要,可以通知乙方局部停工,乙方负责做好人员、机具的调配工作,以免产生误工、窝工。

14、由于变更或其它原因的增减工程量的签证须 每周三 报甲方一次,超时不予办理。

15、乙方每月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确认在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16、对工程违约金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拒签违约金扣除单的,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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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7、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争议,乙方承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并管理好其雇佣人员,保证其所有人员不得干扰业主、监理、甲方办公及建设工地施工,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人员或其雇佣人员干扰业主、监理、甲方办公和建设工地正常工作的情况,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验收与整改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隐蔽验收一次不能通过,处违约金500元,并在四小时之后才能进行第二次的报验申请;再次验收不合格,处违约金1000元,并再整改,12小时后再进行验收,且工期不能顺延。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政府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单位、甲方均可组织相关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或阶段性检查,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责任方予以整改。

3、隐蔽工程没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乙方就自行隐蔽,所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处10000元违约金,并有权更换施工队。

4、对所有经监理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返工整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达到质量要求。如乙方未按要求返工甲方可依据本条款,委托第三人进场施工,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预埋件的标高及位置必须符合国家的验收标准,甲方将严格验收。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时,其责任及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施工中乙方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均由乙方完全负责。

3、施工现场需及时设置各类施工牌,且挂牌醒目,要点明确,按工程进展的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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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挂好安全文明警示语。

4、工地材料堆放整齐,归类明确,随时清理工地及使用道路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施工道路的畅通,严禁任何物资占道,否则甲方可视情节罚款。 5、对于甲方提出的安全文明管理要求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整改达到要求,否则按违约处罚。 十二、转让与分包

本工程严禁转、分包,如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或与乙方终止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保修期

本工程保修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5、保修期内,若有质量问题发生,乙方应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派人到现场维修整改,并保证整改的质量,否则甲方有权另请他人代为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保修期满,经甲方最终验收确认乙方已保质保量完成了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保修期即终止。

十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业主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合同附件如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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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条款为准:

合同附件一:《各单项价格表》 合同附件二:《工程节点工期》。 合同附件三:《工程技术要求》。 合同附件四:《施工单位的管理规定》。 合同附件五:《安全协议书》

十五、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通用条款和重庆市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玖龙纸业(重庆)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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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二:《工程节点工期》

工程节点计划 玖龙纸业(重庆)造纸二期(二标段)土建项目 一 1 2 3 4 5 6 7 8 9 节点内容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备注 造纸车间施工节点 施工单位进场准备,布置临设 桩基施工 基础承台及土方回填 5m标高电缆夹层梁板柱 7.5m标高梁板柱 纸机大梁交安 纸机螺栓预埋浇筑 14m标高层梁板柱施工 牛腿以上短柱封顶 包括竣工验收 10 一层设备基础及浆池池沟施工 11 12 13 二层设备基础施工 屋顶设备基础施工 装饰装修、外围施工完善 甲 方: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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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三

造纸二期土建(二标段)技术协议

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他文件,特别是根据图纸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一、概况说明

(1)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

本工程包括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PM33#高档白板纸生产线中的造纸车间1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约40000㎡,建筑高度约23米。 (2)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造纸车间为局部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均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 (3)工程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A区

(4)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辅材由乙方自行提供)

(5)要求工期:2010年 11月21日开工 2011 年 11 月 21 日竣工。 (6)合同一签定三天内进场(人、材、机),30天所有的设施布置完成,其中塔吊必须在20天完成投用。

(7)其他各分部节点根据业主各施工节点给予排定。 二、工程内容和承担的工程项目 (1)工程内容

1、包括造纸车间的基础、主体(包括预埋件、预留孔、二次灌浆、设备基础、管道及支架支墩);造纸车间连接中转仓库的连廊(连廊的两端设置缓冲门),室内外排水地沟及浆池(包括地沟接通室外污水沟部分),雨水及污水系统(包括接通室外管网部分、化粪池、洁具),散水、门坡(包括门坡两侧的路沿石、防撞柱)

(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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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纸车间内部及屋面布置有大量设备基础,设备基础多为二次灌浆,如浆池等存在大量圆环形灌浆孔洞(预留孔洞设置8根直径16㎜的插筋),乙方应考虑其模板支设难度。纸机基础大梁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2、楼面(采用钢板防护,防止人员、物件坠落)及墙面预留孔洞待管线安装完成后应及时完成二次灌浆及封砌处理,特别是穿楼面管道灌浆模板支设难度较大,乙方应充分考虑其支拆难度,模板拆除后乙方应保证灌浆部分与原结构接缝平整并负责处理灌浆造成污染及损坏。(楼面预留孔洞灌浆时应在灌浆位置槽钢孔与钢筋焊接。)

3、设备基础全部采用预留地脚螺栓孔(孔洞模板支设为锥形上大下小木盒),乙方应充分考虑孔洞模板支拆难度及模板摊销。

4、待设备支架及管道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配合在所有管道及支架与楼地面交接处浇筑200㎜高混凝土支墩。

5、本次工程施工难度较大,进度要求相当紧,乙方应充分考虑自身材料、设备组织,施工过程中乙方的脚手架等材料可能难于周转,乙方应充分考虑其对工程运作产生的影响。

6、本工程有大量外露埋件,乙方应充分考虑埋件制作及防腐等工序对工程进度带来的影响

5、安装阶段,将大面积与安装单位交叉施工,乙方应服从甲方协调,配合安装工作顺利开展;并充分考虑配合安装对自身施工进度的影响及发生的费用。

10、具体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见技术协议。

三、 综合要求项目

3.1、乙方从电源点至施工现场段电缆(包括材料、敷设、保护),严禁采用多股小电线并排敷设。

3.2、乙方负责保护水源点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及敷设设施(包括过路脚手架搭设及管线保护设施)

3.3、乙方接用甲方水电源前必须安装经检验合格的水电表,并由会同甲方授权人员读表并形成书面签证。

3.4、由于施工场地狭窄,乙方严禁占用玖龙公司道路堆放施工物资及机械,所有物资应统一堆存于甲方规划的物料存放区域,由乙方承担施工物资在场地内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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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用。

3.5、为方便乙方施工物资在场地内的运输,玖龙公司正逐步完善本标段内的主干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请乙方考虑中间的交叉施工,乙方负责对本标段区域内的道路、管网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无偿限期修复。 3.6、乙方必须对玖龙公司周边的设施及一期区域的生产采取保护措施(玖龙公司拟建区域周边有已建厂房、通行道路、已建综合管架等)

工程技术要求、工程规范

一、应遵循的规范、标准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验收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规范标准目录如下: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42-2002) 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4、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6、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17、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1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01) 1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2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22、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 23、 防火门(GB12955-2008) 24、 细木工板(GBT584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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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铝合金门窗(GBT8479-2003) 26、 陶瓷砖(GBT 4100-2006) 27、 耐酸砖(GBT 8488)

28、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2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0、 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

3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3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33、 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2001) 3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667-1999)

35、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 T77-2003) 36、 安全色 (GB2893-82) 37、 安全标志 (GB2894-82)

38、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2-92) 39、 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

40、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3-92) 41、 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85-2001)

4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J 82-85) 43、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2000) 4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 107-87) 45、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1998) 46、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T13013-91) 47、 烧结普通砖 (GB/T 5101-2003)

48、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JC/T564-2000) 49、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19250-2003) 50、 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 14683-2003) 51、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16776-1997)

52、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 (GB/T 5836.2-92) 53、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程 (GB50214-2001) 5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55、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T 5237.1~5237.5-2000) 56、 闭门器 (QB/T 3893-1999)

5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94)

5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02) 59、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T 8-97)

60、 建筑物隔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GB10800-89) 61、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29-2003)

6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6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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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12754-2006) 56、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2008) 等???国家现行的规范规定 二、相关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参与投标施工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 安全文明类

1、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整齐布置六牌一图。 甲方只围护施工区域的围护隔离

栏,乙方应沿围栏等距布置标语、彩旗及相关安全警示标识。靠近道路部分应设置红灯示警。现场入口处应设置道闸门岗,严禁工程无关人员及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齐全或不正确者进入施工现场。基础施工阶段,开挖过后的基坑及孔洞必须用脚手架搭设防护栏杆并涂刷警示油漆及反光条,人工挖孔灌注桩除搭设栏杆外还应设置300㎜高的踢脚板,防止孔上人员行走等造成坠石等威胁空下作业人员安全;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时后外墙脚手架必须全部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并按照规范要求可靠挂设水平安全网;各孔洞、邻边必须进行有效封闭。(高差0.5米以上增设临时围栏警示)

2、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构配件存储

施工区域内,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废品要按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分区堆放,做到成垛、成堆、成捆、成方、一头齐。所有建材必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明品种、规格,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并做到随时清理,保养管理好各种建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单独存放并设专人管理。特殊材料应做好防潮防雨措施。

加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的动态管理,堵住渣源,合理分流处理建筑垃圾。对周转材料及时回库,堆码整齐。所有材料均有标识牌。现场水泥库水泥堆放要整齐,散落水泥必须及时清理使用,水泥袋打包回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现场做到工完场清,要有标识牌、责任人。保证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 3、施工人员劳保配置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包括劳动保护鞋、安全帽、反光背心在内的劳保用品。所有施工人员应统一穿着投标施工单位工装。 4、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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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成品及周围建构筑物的保护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成品及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进行有效的防护。如:履带式机械严禁直接在已硬化的路面或地面上行走;塔吊旋转不不能超越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防止掉落砸伤人员和附属设施,塔式起重机在吊运物资时严防物料(混凝土)散落损坏或污染周边设施;在地面拌制砂浆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铺垫措施后方可进行;本工程所有混凝土结构均采用清水模板,故应加强成品保护,所有混凝土结构拆模后阳角应用15㎜厚木模板制作50㎜宽护角进行保护,护角待设备安装完成后竣工验收前拆除清理。 (2)施工技术类 2.1特定要求:

2.1.1所有外露金属构件的防腐除锈均采用喷砂除锈和喷漆的作业方式。除锈和喷漆的质量符合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另附甲方金属防腐管理规定)。

2.1.2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外露铁件、钢梯、栏杆必须进行喷砂除锈,除锈等级详见设计要求(或者)甲方的金属防腐管理规定),乙方应保证自身承包施工的除锈防腐工程3年内不返锈,并出具保函。

2.1.3 工程中所有的预埋、预留(除钢结构的柱顶螺栓)均由乙方负责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1.4本工程中所有的一、二次灌浆均需由乙方按规范及设计要求及时完成。

2.1.5本工程乙方在浇筑最终地坪面层及道路混凝土时必须采用型钢模板,所有现浇混凝土必须使用机械镘进行压光作业,对门坡等部位按照道路标准施工,使用专用刻纹机进行刻纹,纹路顺直整齐,刻纹深度2mm以上。

2.1.6对于本工程的选型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屋面防水工程、以及相关的装饰、装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精心设计和施工,实施前提供材料样品供甲方确认,并编制有效的施工方案保证其施工质量。 2.1.7车间内梁柱及设备基础等全部采用清水模板,不得出现蜂窝、麻面、露筋、渗漏等质量缺陷;乙方应保证混凝土阳角及模板拼缝光滑顺直,无模板拼缝漏浆等造成的毛刺及接缝高低差。当出现以上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无偿按甲方要求完成处理。

2.1.8乙方必须采取一定措施保证本所有预埋铁件与相应构件混凝土面平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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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出现偏斜,漏浆等现象。

2.1.9、造纸车间二楼操作侧及两部参观楼梯间设有环氧自流平地面,乙方应特别考虑楼梯踏步踢面环氧自流平的施工难度。

2.1.10、造纸车间内设有多个气罩间,气罩间除进出通道外要求完全封闭,所有孔洞及缝隙由乙方无偿完成封堵,包括纸机设备基础于主体结构间的缝隙;气罩间内地沟盖板除通车部位采用钢板外,其余部分采用预制砼板,严禁采用格栅板。 (3)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项目 1、雨后乙方必须将模板上的水锈印迹清除过后方并通过甲方的隐蔽验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防止锈迹污染混凝土被误认为露筋。 2、外墙砖分项施工前乙方必须报送甲方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特别注明防空鼓及脱落措施。

3、仓库地面均为钢筋混凝土地面,乙方在浇筑时应注意分格缝及变形缝设置,地面内钢筋在变形缝位置应注意断开。

4、乙方在施工屋面防水时,应特别注意变形缝的施工,设计有保温的屋面,乙方应有可靠措施固定保温层,防止在施工工程中降雨造成保温层剥落;刚性保护层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切缝时间控制及钢筋的处理。

5、散水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嵌缝油膏及分格缝的设置,基层必须认真夯实,避免验收过程中因裂缝而返工。 6、乙方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部位及施工工序,如造纸墙面抹灰作业应赶在风管安装之前进行,风管安装后将占据抹灰作业工作面。 7、由于本工程设计有大量设备基础,乙方在浇筑地面找平层时除严格按照设计排水坡度施工以外,还必须结合现场设备基础分布位置找破,避免因设备基础阻拦而发生积水等缺陷。

(4)关于工程配合的要求 :

4.1 以下情况乙方,应密切配合安装单位 :

4.1.1由于安装工艺的需要乙方必须密切配合安装施工工序进行时,应提前与安装单位相互排好配合进度,尽量满足安装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

4.1.2对于预留孔洞、预埋铁件、纸机基础板以及主要附属设备基础与安装有关的标高、中心线、地脚螺栓孔位置等重要支模尺寸,在土建施工前,应会审土建图与安装图,取得一致。对主要设备还应尽可能事先将土建施工图、制造厂图纸与设备实际尺寸核对好。

4.1.3对于有起吊重型设备需要的起重设施的基础、生根以及为超负荷起吊而对

建筑结构进行的加固方案,应在土建施工之前与设计和安装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4.1.4对于需预埋地脚螺栓、锚固板及阀座结构件的主机基础,应配合安装单

位预制定位用的金属框架,确保各项几何尺寸的误差和累计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框架安装及支模在浇灌混凝土过程中应反复测量,确保位置正确及在浇灌混凝土时不会产生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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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设备开始安装前交付安装的建筑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4.2.1主要设备基础及构筑物的验收有关记录; 4.2.2混凝土标号及强度试验记录;

4.2.3建筑物和基础上的基准线与基准点;

4.2.4沉陷观测记录,如进行预压时应有预压记录。

4.3 各项基础设施交付安装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4.3.1主辅设备基础、基座浇灌完毕、模板拆除,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

以上,并经验收合格,同时对成品做好各项保护措施,待完工前再行拆除; 4.3.2基础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裂纹、孔洞、蜂窝、麻面和露筋等缺陷。 4.3.3设计要求抹面和粉饰的部分,抹面应平整、光滑、牢固,无脱皮、掉粉、

开裂、空鼓现象。 4.3.4设备下的混凝土承力面的标高应与图纸相符,偏差不大于

4.3.5预埋件表面在浇筑砼后必须清理干净并按照设计防腐要求进行除锈及涂

刷防腐涂层。

4.3.6地脚螺栓孔内必须清理干净,螺栓孔中心线对基础中心线偏差应不大于

0.1d(d为预埋钢套管内径)且小于10mm,螺栓孔壁的铅垂度偏差不大于L/200且小于10mm,(L为预埋钢套管或地脚螺栓的长度),孔内应畅通,无横筋和杂物;螺栓孔与地脚螺栓垫板接触的混凝土平面应平整,放置垫板的孔洞应有足够的空间装入垫板。

4.3.7直埋式预埋地脚螺栓及铁件的材质、型号、纵横中心线和标高,都应符合图纸要求,螺栓及铁件中心偏差应不大于2mm,铅垂偏差应小于L/450,铁件标高偏差应不大于3mm,地脚螺栓标高偏差不大于。

4.3.8各基础具有清晰准确的中心线,以及精确的标高线;

4.3.9各牛脚和预埋孔洞的纵横中心线、断面和标高,管孔的尺寸和相对位置

尺寸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0基础与厂房及设备基础与主体结构间设置的沉降及伸缩缝中的模板和杂物,应清除干净。

4.3.11管沟底部应平整,坡度和倾斜方向、纵横中心线、沟底标高与沟道的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管沟绝对不允许出现沉降、渗水情况。 4.3.12土建施工的模板、脚手架、剩余材料、杂物和垃圾等在安装前2天清除,为留出安装工作面;

4.3.13交安前将厂房内的排水沟、泵坑、管坑的集水井清理干净,并将水排至厂房外集中排水设施;

4.3.14对在装修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附近已装好的设备的处所,应在设备就位前结束装修工作,否则需经安装同意并由投标人负责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土建施工污损设备及装饰的负责恢复原样。

4.3.15施工单位的临建设施影响其它标段及安装工程施工时,要无条件服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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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在3天内拆除和搬迁完毕。

4.3.16土建工程的验收和质量评定必须遵循的标准以国家目前现行的规范为准,甲方要求所有的项目需施工方、监理方、业主方100%的检验。

4.3.17乙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碰头会,并对会议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4.3.18安装期间土建必须配合安装(开孔、封堵等),若拒不配合影响工作的甲方有权处罚,并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19施工期间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有违反的甲方有权按章处罚。

4.3.20作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护,乙方提出保护方案,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若乙方防护不力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视事故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罚款。

4.3.2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构筑物、临设周围20米内及周边的土,建筑材料、垃圾、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拆除),并将工程所影响的环境、成品给予修复和恢复,周边排水和给水管道清理干净畅通,做到工完场清。 4.4 对重要设备基础应进行沉陷观测,观测工作至少应配合下列工序进行: 4.4.1基础养护期满后(此次测定值作为原始数据); 4.4.2设备安装前后的测量; 4.4.3设备调试后测量;

沉陷观测应使用精度为二级的仪器进行。各次观测数据应记录在专用的记录簿

上,对沉陷观测点应妥善保护。

当基础不均匀沉陷致使设备找平、找正和找中心工作隔日测量有明显变化时,除加强沉陷观测外并应研究处理。

4.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安排,对于不积极配合的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 (5)工程报建

根据甲方外事报建无条件提供各阶段需要的资料。 (6)其他事宜参照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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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四(玖龙纸业规定)

施工单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甲乙双方合同的顺利履行,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为乙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违反本规定即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依据合同及本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本规定及履行过程中的“处罚”、“罚款”实质上是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表示责任的免除,乙方仍应履行整改、返工、作出承诺甚至停工整顿等义务。

第二章 施工质量的管理

第四条 所有工程施工,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同时也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本规定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按合同及本规定之内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

1、设备进场由专业人员进行验证;

2、所有进场材料乙方都必须按照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保管和堆放,如发现随意堆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0元/次。

第六条 建筑土建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并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1、关键施工部位项目,乙方必须实行严格的技术人员值班制度,并提前将值班人员报表报送给甲方相关管理人员。查岗时发现脱岗、离岗情况,每次对乙方处以违约金5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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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浇制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试块制作必须有甲方或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督,否则,所做试件被视无效。

(1)浇筑砼时,发现钢筋没有垫块或垫块位置不正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约金50元/处。

(2)砼坍落度不符合配合比设计的,每超10mm,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0元。

(3)浇筑砼过程出现爆模和模板偏移现象,视其爆模和偏移程度每次处以乙方违约金50-500元。

(4)砼拆模后,发现有蜂窝,狗洞或裂缝现象,除要正当补救外,还将视其程度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500元,同时,如果未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查验和同意,乙方擅自修补的除凿掉重新验证外,还将对乙方处500元以上违约金。

(5)凡浇筑砼,必须在砼拌制地挂砼符合要求的砼配合比牌,且必须严格按挂牌的配合比投料,否则,发现一次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0元。

(6)浇筑砼时,发现模板内或基坑内的杂物或水未清理干净,轻者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元/处,重者除违约金外,还将已浇部位凿除,重新浇筑。

(7)浇筑砼时,若绑扎好的钢筋成品未经保护被破坏的或者破坏不及时修复每发现一次处以违约金200-500元。

(8)浇筑砼时若发现砼不按砼浇筑工艺(浇捣、振捣、留设施工缝、接缝、平仓、收平等)进行施工时除要求立即整改外,还将处以违约金500元每次。

(9)浇筑砼后及时进行成品保护和养护,不得野蛮施工,若发现一次将视情节进行违约处罚200-1000元每次。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玖龙纸业监理工程师和基建管理人员对质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取样抽检。若有推脱、刁难行为,每次对乙方处以违约金500元以上。

第七条 工程进度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进度计划进行,除不可抗力或方案改变的影响,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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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关于土建工程验收方面,本规定未予说明的,按《土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执行。

第三章 物资进出的管理

第八条 1、乙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携带物资进玖龙纸业厂区,短时间内离开玖龙纸业的,必须临时出入证,并在玖龙纸业门岗登记备案。

2、乙方入厂物资不需再携带出玖龙纸业厂区的,可以不登记备案,但必须接受检查。

第九条 乙方物资出门时,必须按照玖龙纸业门禁管理制度办理物资出门证。物资出门证需提前24小时申办,如出门物资需要用车辆转运出门的,装车前必须通知安保人员到场根据《外协单位进厂物资登记表》及《物资出门证》核对监装。装车完成后门岗应再次核对出门物资与《进厂物资登记表》及《物资出门证》是否一致。如有不符,玖龙纸业将不会予以放行。

第十条 玖龙纸业要求进厂转运车辆必须是斗容5立方以上的敞篷货车,轿车及微型货车严禁进入厂区。同时转运车司机需提前办理好出入证件。

第十条 玖龙纸业对没有登记入厂的外协物资,原则上视为玖龙纸业物资,外协单位不能携带出厂。

第十一条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车辆物资出门手续的玖龙纸业将进行罚款300元并对强行出门及夹带《进厂物资登记表》及《物资出门证》以外物资出门的,按偷盗处理,给予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中“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属于乙方及为乙方提供服务、供货的所有人员。

第一节 门禁管理

第十三条 所有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按程序统一办理出入证;衣冠不整,影响甲方公司形象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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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出入证只限在施工现场有效,不允许凭施工出入证进入办公楼和车间;

第十五条 出入证实行一人一证,出入证上必须注明人员单位、姓名,接待人部门、姓名,出入厂区范围或车间,出入时间等内容。不允许携带各种易燃易爆违禁品进入玖龙纸业厂区;

严禁乙方的长安货车、面包车等类似车辆进入玖龙纸业厂区;乙方人员的个人车辆一律停放在门岗附近的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及办公区域、生活区域。

第十六条 乙方人员进入玖龙纸业厂区,原则上必须“一天一申请,一天一办,有效期为一天”,所有施工出入证只能在审批的时间内有效,注明有效期的出入证到期后,必须退回甲方,方可重新办理注明有效期的出入证,严禁超期使用注明有效期的出入证,超过回收期两天未收回的玖龙公司,按每证50元收取外协单位工本费。 第十七条 所有的施工人员进场正式施工前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发放施工出人证;

第二节 外来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施工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以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1、正确佩戴出入证,不得借用他人出入证或将出入证借与他人;

2、严禁穿拖鞋、短裤、超短裙、吊带衫及裸露、透薄之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3、爱护环境卫生,严禁乱丢杂物、随地吐痰,严禁随地大小便; 4、严禁将火种、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带入现场; 5、严禁在现场赌博、打架、吸烟、酗酒; 6、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破坏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 8、严禁夹带甲方及他人财产出门;

9、未经允许,严禁动用玖龙纸业厂区内各类设施、器具,动火作业必须经玖龙纸业开具动火证,并须在保安的监管下作业,停送电必须主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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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工程协调、验收的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议定各类事项; 11、乙方应作好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作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对因管理疏忽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违反法律法规、甲方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节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50元/每次违约责任: 1、参加调度例会无故迟到的;

2、参加调度例会前没有提交工作计划的;

3、参加调度例会手机没有调到振动或关机状态,扰乱会场记录的; 4、乙方人员出门后在大门附近逗留或在大门两侧吸烟的;

第二十条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100元/每次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提报审批材料或未提前办理出入证者; 2、在出入证到期后未及时归还或未予更换者; 3、将出入证丢失、毁坏者;

4、无故缺席工程协调、质量验收会议者; 5、未完成在例会上安排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300元/每次违约责任: 1、外来人员未按要求佩带出入证或经指出后仍不改正者; 2、违反着装管理要求者;

3、违反现场卫生管理规定,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者; 4、施工、安装人员拒不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者; 5、工程开工前没有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 6、其他违反甲方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外来人员出现以下情形,视情节给予500元-2000元的处罚,情节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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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严重的,给予加重处罚,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随地大小便的行为;

2、未经允许,擅自拍照、摄影的行为;

4、无证进入施工现场或提供条件让他人进入施工现场的,若查明有明显不轨行为和不良动机的给予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借用他人出入证、出入证超期、假冒其他单位人员进入办公楼和车间的视为无证出入; 5、故意毁坏甲方财产的行为; 6、盗窃甲方及他人财产的行为;

7、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的行为; 9、施工安装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停送电工作票者; 10、车辆未经允许进入玖龙纸业或物资出门手续不全者;

11、施工单位没有完成节点工期的(公司领导认可的除外)。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此执行;

12、其他违反公司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五章 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第二十三条 为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及重庆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玖龙集团任一在建工程中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工程施工合同正常履行,经双方充分协商,作出本特别约定。 第二十四条 民工工资款来源

1、双方同意,对乙方所属民工的工资,每月由甲方按照乙方编制的民工工资汇总金额从当月应付工程中提留下来,作为民工工资专款专用。

2、双方同意如果乙方当月在甲方处没有应收工程款,则乙方应当自行筹措民工工资款项,以保证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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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民工工资发放流程

1、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应将全部进场工作的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号码、工种、所在班组、劳务承包人、临时厂区出入证号码、前来玖龙工地工作时间等情况制表提供给甲方。当发生民工人员变动、人数变化等状况时,施工单位应在每月1日前及时书面告知玖龙公司基建部、财务部。

2、民工工资按月进行发放,乙方应于每月30日前发放上一月度工资。禁止以先发生活费、后累计结算的形式发放民工工资。

3、甲方原则上不干涉乙方民工工资的计价方式,但乙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有义务以计价方式告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这种计价方式可能潜伏纠纷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适当调整,在不损害乙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应当予以接受。

4、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派数名员工担任民工工资发放兼职监督员,在发放现场监督乙方发放民工工资,并可就民工工资事宜进行相关走访、调查,就有关工资发放中的突发问题进行协调。

5、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民工工资事务。乙方委派员工 作为民工工资事务联络人,全权负责协调对内对外民工工资事务。乙方联络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时,由乙方负责人负责民工工资事务。

6、每月20日前,乙方应将编制的民工上一个月工资汇总表(含工资明细)提交给甲方财务部。每月23日前,乙方应将所有民工的工资表放置在办公室,供民工在工资发放前查询,同时将发放工资日期、地点向民工一并公告。

7、甲方每月收到乙方民工工资汇总表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约定第1条提留民工工资款或通知乙方自备款项。若乙方自备工资款,仍应按本约定流程发放。 8、乙方应当在工资发放日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准备资金。工资发放日必须为工作日。乙方应协调工资发放时间,避免因发放工资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在工资发放日当天从财务部提款,甲方派至少两名兼职监督员随乙方现场发放。

9、现场工资发放由乙方组织安排。甲方监督员负责在现场监督、抽查、核对人员身份证件、领取金额。对身份不符或金额不符合工资汇总表的行为,监督员有权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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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

10、民工工资必须由民工本人持身份证亲自领取,并在工资汇总表栏亲笔签名、按捺指印。对因故不能亲自到场领取,由该工人亲笔委托他人代领,由代领人签名并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11、当月工资发放完毕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民工签名的汇总表复印件盖章后交给甲方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 民工工资争议处理

1、乙方负责准确核算民工工资,避免出现争议,否则一旦发生争议,乙方必须在工资发放前澄清,并保证受争议民工领到真实、准确的工资。

2、乙方负责协调民工与所在班组、包工头的关系,防止包工头故意克扣、挪用、侵吞民工工资。

3、如果民工因工资问题与乙方发生争议或到政府部门投诉,导致在工资发放日前尚未解决的,甲方有权从工资专款或乙方工程款中冻结争议金额的款项,待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书面一致或收到政府部门书面处理指令后,甲方将按指令支付。 第二十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按本约定内容执行,否则因民工工资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违约方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如实、及时提交相应资料、表格、或张贴工资表或发放时民工因工资问题与乙方发生争议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若乙方无理未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或逾期半个月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的,每发生一人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应立即发放民工工资。

3、若民工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到政府部门投诉的,每发生一人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4、若乙方存在无理克扣、挪用、侵吞民工工资行为,或者班组包工头存在上述行为而不加制止,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5、双方同意上述违约金从甲方工程款中扣除或由乙方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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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约定所指的民工工资仅限所获取的劳动报酬,不包括乙方内部包工头提取的管理费等,相关事务由乙方与包工头另行约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规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长期有效,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但仍可作为主合同的有效附件。

甲 方: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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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五:《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甲方: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乙双方正常业务往来,为防止在甲方厂区内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一、 总则

1、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甲方厂区范围内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送货、技术服务等活动。

2、适用依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甲方厂区安全管理要求。 3、安全施工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率控制在5?内。

4、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或设备款中已包含全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乙方应当将此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二、甲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进场前与乙方进行安全责任交底,告知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安全培训等,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厂区出入证、动火证等);

3、协助并督促检查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给予一定违约金处罚,直至停工整顿、清退出场。 4、协助乙方作好乙方人员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乙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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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作为承包人,应当严格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进场前应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相关规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完善、详尽、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得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3、开工前,乙方应提前将全部施工人员报甲方备案,办理厂区出入证,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场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玖龙纸业厂区为一级防火单位,禁止携带任何形式的烟火(包括但不限于香烟、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危险爆炸物品等)进入厂区,厂区内禁止吸烟,乙方应当将此规定对所属人员宣导到位。

6、因施工需动火作业的,乙方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到玖龙纸业办理动火证,作业现场须有专人监护,根据国家安全要求操作,准备好灭火器、消防水等安全设施。 7、乙方车辆在玖龙纸业厂区内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 8、乙方应依法为现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保险额度每人不低于10万元。

9、乙方应当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必须按规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劳保鞋、特种岗位工作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高空作业安全带等)。 四、施工现场具体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和甲方要求进行封闭施工。

2、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按平面布置要求严格分开,并设置醒目标志,施工区做到整洁卫生,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办公区要窗明地净,保持清洁,物品文件摆放有序。

3、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警告、禁令、指示标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及岗位制度牌等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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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牌配置齐全,放置于醒目位置处。

4、施工现场划分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保持整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使其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二)施工现场文明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需设现场保卫,对进出车辆,建材,人员,按现场出入制度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各项制度能认真执行。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统一、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天。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清理工作场地零、散、碎料及垃圾,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4、施工区域内,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废品要按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分区堆放,做到成垛、成堆、成捆、成方、一头齐。所有建材必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明品种、规格,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并做到随时清理,保养管理好各种建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单独存放。

5、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材料用量计划,组织材料按计划入场,按施工平面图搞好材料分类保管,堆放整齐,特殊材料应做好防潮防雨措施。

6、加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的动态管理,堵住渣源,合理分流处理建筑垃圾,对所有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对周转材料及时回库,堆码整齐。所有材料均有标识牌。现场水泥库水泥堆放要整齐,散落水泥必须及时清理使用,水泥袋打包回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现场做到工完场清,要有标识牌、责任人。保证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

7、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 8、各通道、路口,不得因任何理由、原因堵塞。必须保证施工区域运输道路及人行过道的畅通。

9、施工现场内的厕所应有专人保洁,并每隔半个月采用石灰粉及消毒材料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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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及时打药一次防止蚊蝇孽生。

10、严格控制施工噪音、灰尘,做到建筑施工噪音、灰尘达到《建筑工地场所施工标准》之规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7、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禁止上下同时拆除。 9、临边作业

9-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料台与外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9-2 头层墙高度超过2.7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2.7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9-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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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9-4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10、洞口作业

10-1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10-2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cm小于100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10-3 边长为10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钢筋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10-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洞边四周设防护钢管栏杆1.2m高,四角立杆要固定,水平杆不少于二根。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在立杆下脚捆绑安全水平网二道(层),栏杆挂密眼立网密封绑牢。

10-5其它竖向洞口如楼梯平台洞、通道口洞均用钢管栏杆或钢筋设门,方法同临边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11、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顶面悬挂各种安全标示牌。

12、 建筑物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所有栏杆需刷两道红白标示漆)

13、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场使用的动力线、照明线路的架设要符合线路架设要求,在基础施工前,形成“三相五线制”供电线路,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编制专门的临时用电方案,确保用电安全。 1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执行。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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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就进场作业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元/每人次,并须重新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未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或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每人次,且必须立即予以整改;

3、发现乙方人员私自携带烟火进入厂区的,乙方支付甲方300元/每人次违约金;发现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吸烟的,乙方支付甲方2000元/每人次违约金;多次发现屡教不改的,应加倍给付违约金;不配合或拒绝检查的,将从重处罚或直接将违规人员列入黑名单,责成违规人员不得再次进入甲方厂区;因乙方人员违规携带烟火、吸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动火作业前未办理动火证、动火时现场无人监护或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次,且必须立即予以整改;

5、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采取安全文明措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整改不合格、不完全整改或敷衍了事的,乙方支付甲方100元—10000元/次(项)违约金,多次发现屡教不改、不配合或拒绝检查、整改的,应加倍给付违约金; 6、发现乙方未按约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甲方有权代为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因乙方未购买、未足额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本协议约定,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处理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由乙方另行支付或从甲方应付款项中扣除。

9、发生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将受害者送医并按规定向甲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乙方应当及时、合法的向受害者支付医疗费、赔偿金等费用,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不得因此干扰甲方正常生产经营。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甲方1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10、本协议及履行过程中的“处罚”、“罚款”实质上是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表示责任的免除,乙方仍应履行安全隐患整改、作出安全生产承诺甚至停工整顿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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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长期有效,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但仍可作为主合同的有效附件。

甲 方: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玖龙纸业(重庆)工程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41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01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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